李筌的思想

第三节 李筌的思想

李筌,号达观子,唐陇西(今甘肃境内)人。少年时喜好神仙之道,曾隐居在嵩山的少室山。唐玄宗开元(713—741年)中,为江陵节度副使、御史中丞(一说为荆南节度判官,一说为荆南节度使、仙州刺史),时为李林甫所排挤,入名山访道,后不知所终。著有《太白阴经》《中台志》,另著有《阃外春秋》(已佚,有巴黎图书馆所藏敦煌本《阃外春秋》残卷)。还著有《阴符经疏》。

李筌的思想,宗教色彩比较淡薄,他以先秦时期的道家、法家和兵家思想为基础来构造自己的思想体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是论述“抱一”“复本”思想。他认为“抱一”就是“复本”,“本”就是最高的“道”,他称之为“至道”。所谓“抱一”“复本”,就是去体认、领悟“至道”的性质和作用,从而与“至道”融为一体。他说:“阴阳生万物,人谓之神,不知有至道,静默而不神,能生万物阴阳,为至神矣。”(《阴符经疏》)他认为一般人只见阴阳二气产生万物的这种明显的变化,但不了解还有一个“能生万物阴阳”的“至道”存在,更不知道“至道”的“静”和“浸”的性质才推动了万物阴阳的发生和发展。所以他主张人们应该运用道教的方术,把自己炼就成为无味无觉却又像逐渐地生长变化的胎儿一样,从“静”与“浸”这两个方面与“至道”合二为一,成为驾驭天地万物的“神仙”。

其次,是论述“以名法理国”的思想,这表现出李筌把道家和法家思想相糅合的思想倾向。他吸取韩非的说法,提倡用“法治”代替“人治”。他强调指出,国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制定“军国大法”,以法治国,做到“按罪而制刑,按功而设赏”,“赏无私功,刑无私罪”(《太白阴经·刑赏》第九)。同时还要“任贤使能”,广求知法执法的人才。他根据刘劭的《人物志》,把人物分为“通才”和“偏才”两种。他认为“通才”难求,应把重点放在广求“偏才”上,集各“偏才”之长,就可以弥补“通才”的不足。他列举了十种不同的专门人才以后说,“任才之道”,就是要人尽其才,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专长。他认为把上述两种事情办好了,国家就会兴旺发达。所以他得出结论说:“任贤使能,不时日而事利;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贵功赏劳,不禳祀而得福。”(《太白阴经·天无阴阳》第一)。这是说,任用有才干的官吏,不必选择吉利日子,事情就能办成;严格执行法令政令,不必迷信鬼神卜筮,事情就能办好;能够奖励有功人员,不去祈求禳灾祛祸,就能得到幸福。反之,如果依靠天命鬼神,必然导致败亡。

李筌“以权术用兵”的军事思想,是其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先秦时期的道家,特别是法家,也往往是军事家,这一学术风格在李筌的身上表现得比较突出。其军事思想的基本点是:人的主观努力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主要因素,他用地理环境同人的关系作比喻说:“天时不能佑无道之主,地利不能济乱亡之国。地之险易,因人而险,因人而易。”(《太白阴经·地无险阻》第二)这是说,地理环境在战争中只起一种辅助作用,是“兵之助”,不可以此作为仗恃;人的努力可以化险为夷,也可以变夷为险。他根据《孙子兵法》的《地形》《九地》等篇关于利用地形的原则,提出应该利用不同的地形,提出不同的作战方案以克敌制胜。例如,在“散地”(诸侯各自为战的地方)不要战斗;“轻地”(敌人的边界地区)不要停留;“争地”(敌我双方都可以利用的地形)不要夺取;“衢地”(几个诸侯国的交通枢纽)不要合围;“重地”(敌人城邑附近的地区)则掠夺其资源;“圮地”(山林沼泽地带)要迅速通过;“围地”(敌人据守的险要地方)要用智谋计取;“死地”(不战则灭的地方)要拼死力战。在李筌看来,地理环境是善用兵者手中的一种工具。因此,他不赞同以地理环境来说明人的勇敢和懦弱。人的勇敢或懦弱,战争的胜利或失败,都可以通过人为来加以改变。没有先天的人性,也没有不变的胜负,这些都是可以转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