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
孙中山是有中国传统文化素养的民主革命先行者。他领导的民主革命运动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的土地上,因而他的理论、思想、学说不可能不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从他个人的经历看,孙中山曾受过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和熏陶。他早年上过私塾,在香港学习期间读过史书和英文的“四书”“五经”。他曾在《复翟理斯函》中自述道:“文早岁志窥远大,性慕新奇,故新学多博杂不纯。于中学则独好三代两汉之文,于西学则雅癖达尔文之道(Darwinism),而格致政事,亦常浏览。”(《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后来,他的《三民主义》讲演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道德观、政治哲学有所援引和评论。他在专门讲哲学和学术的《孙文学说》中,沿用了不少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纵览他的整个论著,不难看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观念、理论和精神,已经深深渗透进他的整个思想体系之中。这是他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深刻反思的结果。
中华民族经历了几千年的时间考验和兴衰变化,而一直能稳固地凝聚在一起,并保持一个伟大民族的生机与活力;中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在近代的百余年间,几乎遭受过世界上所有帝国主义国家的欺侮和侵略,但从来没有被任何一个侵略者完全吞并、奴役和消化,她始终保持着自己的伟大尊严,这是世界上一个奇特的现象。为什么?除了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地理等因素外,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伟大力量。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格”与“国格”观念,作为一种凝聚力和向心力,它是我们的“民族之魂”。
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格”观念,是早期儒家创立的。孔子提出的“仁”是中国思想史上最初的人格观念,他还论证了塑造一个完善“人格”的伦理道德观念。在孔子以前,“人”和“仁”的含义尚无分别,“人”就是“仁”。到了孔子时代,“仁”有了新的内容。据汉儒解释,孔子的“仁”是“相人偶”,指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标准,并与“爱人”联系起来。何谓“爱人”?一是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二是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这就初步形成了“人格”观念。孟子又从人性论方面论证了一个完善“人格”存在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并且阐述了“人格”修养的途径。他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就在于人是有“人伦”的,而“人伦”的核心则是“仁”。
儒家的“人格”观念后来演化为“国格”观念,而“国格”观念比“夷夏之辨”前进了一步。“夷夏之辨”是一种狭隘的封建观念,而“国格”观念则是一种崇高的爱国主义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国格”观念尽管有鲜明的历史烙印,往往和封建观念纠缠在一起,但它却使许多仁人志士在民族危亡之际不惜牺牲个人而维护民族的尊严和国家的独立。
“人格”和“国格”观念,是孙中山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所着重吸取的思想资料。他在《三民主义·民族主义》讲演中不厌其烦地讲述中国古代的“政治哲学”,认为这是中国文化的“真谛”。他说:“欧洲之所以驾乎我们中国之上的,不是政治哲学,完全是物质文明。因为他们近来的物质文明很发达,所以关于人生日用衣食住行种种设备,便非常便利,非常迅速。关于海陆军和种种武器毒药非常完全,非常猛烈。所有这种新设备和新武装,都是由于科学昌明而来的。……中国没有的东西是科学,不是政治哲学。至于讲到政治哲学的真谛,欧洲人还要求之于中国。”(《孙中山选集》下卷)为什么呢?因为欧洲的新文化,在孙中山看来,还不如我们的政治哲学完全。中国古代就有很好的政治哲学,他指出:“中国有一段最有系统的政治哲学,在外国的大政治家还没有见到,还没有说到那样清楚的,就是《大学》中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那一段话。把一个人从内发扬到外,由一个人的内部做起,推到平天下止。像这样精微发展的理论,无论外国什么政治哲学家都没有见到,都没有说出,这就是我们政治哲学的知识中独有的宝贝,是应该要保存的。”(《孙中山选集》下卷)他赞美《大学》所规定的人生目标(或人的价值观),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他强调一个革命者应从“修身”出发,以锻炼革命意志,以至达到治国平天下即振兴中华的目的。他认为,“修身”必先“正心”。若不“正心”,革命党员“存心做官发财”,那“党员的人格,便非常卑劣”(《孙中山选集》下卷),这就会丧失人心。他在《国民党员不可存心做官发财》的演说中指出:“人心就是立国的大根本。……得人心的方法很多,第一要本党现在的党员,人格高尚,行为正大,不可居心发财,想做大官,要立志牺牲,想做大事,使全国佩服,全国人都信仰。”(《孙中山选集》下卷)这就赋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格”和“国格”观念以新意,并且把“人格”观念升华为人的价值观念。他认为,人类的人格改好,社会当然进步;我们要造成一个好国家,便先要人人有好人格;四万万人都变成好人格,以改良人格来救国。他说:“从事革命事业,非成功,即成仁,二者而已。成功则造出庄严华丽之国家,共享幸福。不成功,则同拼一死,以殉吾党之光辉主义,亦不失为杀身成仁之志士。……在吾国数千年前,孔子有言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如此,则人人不独亲其亲,人人不独子其子,是为大同世界。大同世界即所谓‘天下为公’。要使老者有所养,壮者有所营,幼者有所教。”(《孙中山全集》第6卷)这种人格所显示出的价值,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是熔铸成为“为众人服务”的高尚精神。由此可见,孙中山的“人格”说之核心是一个“公”字。孙中山抽掉了“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等传统观念中誓死效忠皇权的封建意识,代之以为国为民奉献一切的新意识,力图在传统的“人格”与“国格”的心理积淀的基础上,铸造出具有时代意义的崭新的民族之魂。他把这种崇高的“民族之魂”作为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群体意识,作为民主革命和民族独立的最重要的精神武器,这充分反映出他在继承传统文化的精华为现实目标服务时所具有的思想深度和力度。
孙中山还看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伦理道德的凝聚力。如何使四万万“散沙”般的人民凝聚成一个整体,是他深思的一个重要问题。他想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吸取精神力量,加强民众的凝聚力。他说:“中国以前能够达到很强盛的地位,不是一个原因做成的。大凡一个国家所以能够强盛的缘故,起初的时候都是由于武力发展,继之以种种文化的发扬,便能成功。但是要维持民族和国家的长久地位,还有道德问题,有了很好的道德,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孙中山选集》下卷)他认为,中国是4000余年的文明古国,人民受4000余年的道德教育,道德文明比外国高若干倍。他说:“因为我们民族的道德高尚,故国家虽亡,民族还能够存在,不但是自己的民族能够存在,并且有力量能够同化外来的民族。所以穷本极源,我们现在要恢复民族的地位,除了大家联合起来做成一个国家团体以外,就要把固有的旧道德先恢复起来。有了固有的道德,然后固有的民族地位,才可以图恢复。”(《孙中山选集》下卷)
孙中山所谓的“固有的旧道德”,主要是指儒家的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他对这些传统道德发表过不少评议性意见,如说:“中国从前的忠孝仁爱信义种种的旧道德,固然是驾乎外国人,说到和平的道德,更是驾乎外国人。这种特别的好道德,便是我们民族的精神。我们以后对于这种精神,不但是要保存,并且要发扬光大,然后我们民族的地位才可以恢复。”(《孙中山选集》下卷)在他看来,“四维八德”的传统道德范畴和规范,只要运用得当,是可以在建立共和国的大厦中起着和混凝土一样的黏合作用的。
伦理道德是传统文化中的复杂问题。它的产生演变离不开特定的历史土壤。任何一个道德伦理范畴和规范,都有着历史的变动性。例如,基于古代民族残余和小农经济而产生的、与家族血缘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孝”,就随着历史土壤的变迁而发生着内容上的变化。另外一面,道德范畴和规范是我们的行动准则,它渗透于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每一个角落,不是轻易可以改变的。它的这种稳定性存在于人的精神生活之中,发挥着持久的作用,并成为“国民性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之,伦理道德的变动性与稳定性是如此固执地结合在一起。对于这一点,孙中山既有所认识,也有所迷惘,处于矛盾状态之中。他对中国传统道德是有鉴别、有取舍的。他说:“一般醉心新文化的人,便排斥旧道德,以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旧道德。不知道我们固有的东西,如果是好的,当然是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弃。”(《孙中山选集》下卷)以“忠”字而论,儒家的“三纲”把“忠君”作为第一条准则。而孙中山明确地表示反对,他认为君主可以不要,但“忠”字是不能不要的。他指出:“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现在没有皇帝,便不讲忠字,以为什么事都可以做出来,那便是大错。……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自然是高尚得多。故忠字的好道德,还是要保存。”(《孙中山选集》下卷)可见,孙中山对中国传统道德既有继承,也有改造。他的伦理学说不是儒家伦理道德的翻版,他也不是什么“新儒家”,中国传统的道德,经他鉴别、取舍,有些便升华为“革命的道德”。
总之,从鸦片战争以后直至孙中山,许多社会思潮及其代表的社会集团和人物,都设计过中国民族独立和走向近代化进程的方案,并为之奋斗过。虽然他们的理想大都未能实现,却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