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天的反佛思想
何承天(370—447年),南朝宋东海郯(今山东郯城)人,历任衡阳内史、御史中丞等官,世称“何衡阳”。晚年因泄漏密旨被罢官。精通儒学和天文学,由他所考定的元嘉历,被宋文帝确定为国家历法。元嘉历所创的调日法,为唐、宋历法家所采用。他依据儒家观点和自然科学知识开展反佛的辩论。何承天是东晋以后最先阐述神灭论思想的人。
刘宋初年,何承天写有《报应问》一文,批评佛教的报应之说,刘少府作《答何衡阳书》予以反驳,史称《报应问》之争。
在《报应问》中,何承天以日常生活的实地观察为基础,论定“杀生者无恶报,为善者无善应”。他举例说:鹅浮在水里,只吃一点草,不侵害其他生物,可是人们偏偏要宰杀它;飞燕不吃草,专吃昆虫,却得到人们的喜爱。其他生物也有类似的情况。这些都说明杀生者不得恶报,不杀生者也未必得善报。既然因果报应对这些动物都无效应,为什么人要受到牵连?如果因为人懂得佛教的经戒,所以人应受因果报应的制约,那么,在佛教未传入中国的时候,人们照样捕鱼打猎,并没有什么报应之事,可见,因果报应之说完全是佛教的杜撰。由此,他进一步指出,判断事情的真伪,应以效验为依据。
宋文帝元嘉年间,何承天因支持慧琳《白黑论》的反佛立场,同宗炳围绕《白黑论》的观点,其中最重要的是神灭与神不灭的问题,展开了争论,史称《白黑论》之争,这是《报应问》之争的深入发展。
慧琳所写《白黑论》,又名《均善论》,表面上是为了调和各个学派之间的争端,宣称儒、释、道各有长处,可以并行不悖,而实际上旨在反佛。文章自设宾主,以白学先生(代表儒、道)与黑学先生(代表佛教)互相辩论的形式,从多方面批评佛教。慧琳假借白学先生之口,认为佛教是违反客观事实的虚妄的迷信。因此,慧琳被佛教徒指为异端,并遭到他们的围攻。何承天同情慧琳,赞赏他的无神论思想,就把《白黑论》送给慧远的弟子宗炳,请他“考寻二家孰为长者”,两人因观点不同而反复辩论。
宗炳在先后两次《答何衡阳书》中坚持“神非形之所作”“无形而神存”的基本观点。何承天《答宗居士书》中则着重阐述“形神俱尽”的神灭思想。他的主要观点是:①不同意宗炳所谓的“人形至粗,人神实妙”,形(体)从属于(精)神的说法。他认为:“形神相资,古人譬以薪火。薪敝火微,薪尽火灭,虽有其妙,岂能独传?”这里,他沿用前人的薪火之喻,重申火不能离开薪而独传下去,精神也不能离开形体而单独存在。这在理论上虽然没有增添新的内容,但却阐述了被慧远和郑鲜之等人所曲解了的薪火之喻的本来含义。②不同意宗炳把“心”的感应(反映)能力夸大为无所不能,如“心”可以“崩城、陨雪”(古代的两个迷信传说),可以独立遨游在“七宝之乡”(喻指佛教“天堂”)。他认为,精神活动是受形体制约的。这就好比观看冶人熔炼金属,而希望他不用原料,不用原料是熔炼不出金属的,同样,没有人的形体也不会产生人的精神活动。③不同意宗炳“比报应于影响”,把因果报应看作如同影和响一样是真实存在的。他说:“影响所因,必称形声,寻常之形,安得八万由旬(佛教传说的须弥山高八万四千由旬。按印度国俗,一由旬为三十里)之影乎?”这是说,影和响都是以形和声的存在为依据的,人的形体只能产生出人的影子和人的精神,决不可能产生出佛教所说的灵魂。何承天就是这样论证神灭思想的。
何承天在与宗炳进行《白黑论》之争时,还写有《达性论》批评佛教的轮回转生之说,由此引起他与颜延之的一场辩论,史称《达性论》之争。
《达性论》之争,是《白黑论》之争的延伸。宗炳在《白黑论》之争时,曾写有《明佛论》,以“神之不灭”为理论根据,宣传“精神受形,周遍五道”,认为众生(包括人与其他生物)在生前的善恶行为,将决定他们死后的灵魂在五种转生的可能性(地狱、饿鬼、畜生、人、天)中的某一种转世再生。为此,何承天作《达性论》予以反驳,而颜延之又作《释达性论》非难何承天的观点,于是,何承天与宗炳的争论,就演变为与颜延之的争论。
何承天《达性论》的主要观点是:①以人死形毙神散来否定轮回转生之说。他说:“生必有死,形毙神散,犹春荣秋落,四时代换,奚有于更受形哉?”这是说,人的生死,如同草木的荣枯,四时的流转,草木枯落了不会转生,时间流逝了不会再来,人死形毙神散,哪里会有来生呢?②以人性与物性的差别来否定轮回转生之说。何承天认为,人与万物虽然都是天地(自然界)所生,但“人以仁义立”,即仁义是人的本性,因此,人能思考,能博通古今,认识万物,发现深藏难见的内容,制造巧妙的器皿,这和其他生物根本不同。所以他认为人不能变成其他生物,而其他生物也不能变成人,可见宗炳所说“精神受形,周遍五道”完全是一种虚构。何承天的这些观点,有力地批评了轮回转生之说,含有一定的合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