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及其学术思想价值

第三节 《明儒学案》及其学术思想价值

黄宗羲的经世思想和求实精神,特别表现在他对经学和史学的研究方面。关于经学,他撰有《易学象数论》六卷,用历史分析的方法力辩象数学之伪。关于史学研究,编著有《明史案》二百四十卷(见谢国桢《黄梨洲学谱·著述考》)、《明文海》四百八十二卷,等等,这些巨著反映了他在明代史学方面的功力。黄宗羲在史学研究方面的最大贡献在于学术思想史。他编写了《明儒学案》,并进行了《宋元学案》的准备工作和部分编写工作。

《明儒学案》的学术价值,首先在于它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明代学术思想的风貌。《明儒学案》卷首立《师说》一篇,介绍刘宗周对明代学术思想的有关评价。正文共六十二卷,通过以学派为纲目的编排,反映了明代三百年间学术思想的全貌。

《明儒学案》的学术思想价值,还在于它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思想:

(1)学术思想史的研究,要紧紧抓住被研究者的学术宗旨。黄宗羲指出:“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是学者入门处。”(《明儒学案·凡例》)探讨学术宗旨,是研究学术思想史的关键,而黄宗羲正是较好地做到了这一点。《明儒学案》中对学术思想的分析,有许多是画龙点睛之笔,对学术宗旨的评判,常能鞭辟入里。

(2)黄宗羲还认为,学术思想的发展,每每走着相反相成的道路,因此,编纂学术思想史著作,便不能以一家之言断案,而要兼容并收,尤其要注意其不同之点。他指出,对于不同的思想观点,“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着眼理会”。

正是由于《明儒学案》的上述学术思想价值,使它超出了以前的学术思想专著。在以前的这方面的著作,或只收录一家一派之言(如朱熹的《伊洛渊源录》);或虽收录诸家之说,却又只从编撰者主观的学术观点出发,断章取义,以一人宗旨代替多家之宗旨(如周汝登的《圣学宗传》);又或杂收并蓄,选材甄别不精,批注不得要领(如孙奇逢《理学宗传》)。《明儒学案》之所以能克服上述缺点,正是由于黄宗羲在史学思想上能高人一筹,这是值得借鉴的。

黄宗羲在完成《明儒学案》以后,又撰写《宋元学案》,可惜未成而殁。这种写作顺序上的由近及远,反映出黄宗羲对近世思想史的重视,这和他以史学作为开物应务之手段的经世思想是一致的。《明儒学案》与《宋元学案》的编排体例,后来不断为人效法。清代陆续出现了《两汉三国学案》《汉学师承记》《国朝学案小识》(即《清学案小识》)、《清儒学案》,等等,这就进一步证明了“学案体”学术思想史所独具的开创性学术功劳。

【注释】

[1]《宋元学案》系黄宗羲未完成的著述,后由其子黄百家及全祖望完成初稿,后人校订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