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和荀子的“天人相分”论
荀子名况字卿,战国末年赵国人。早年游学于齐,上书说齐相不遂,一度离齐之楚。齐襄王时返齐,三为稷下学宫祭酒。公元前266年,应秦昭王聘请入秦,对秦国民风淳朴、政治清明有深刻印象。返赵后,与临武君议兵于赵孝成王前,强调“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荀子·议兵》)。公元前255年,再次入楚,被楚相春申君用为兰陵(今山东峄县)令。春申君死后免官,居于兰陵,授徒著书终生。弟子很多,韩非、李斯和汉初传《诗》的浮丘伯都出其门下。《荀子》一书大部分为其自著。
荀子推崇孔子、子弓,又非常重视儒家经典,主张“始乎诵经,终乎读礼”(《荀子·劝学》),要求学者以毕生的努力学习儒家经典。荀子属于儒家重要代表。他以不当权的封建圣人自居,力图以他在学术思想领域“齐言行”的努力与当权者“一天下”的政治活动相配合,为“一天下”服务,因而成为战国百家之学的总结者。荀子把他所说的十二子分为六个派别(它嚣、魏牟,陈仲、史,墨翟、宋钘,慎到、田骈,惠施、邓析,子思、孟轲),对各派不合乎封建等级制度、封建伦理要求的主张都作了批评。荀子着重批评了当时影响最大的子思、孟轲学派,认为子思、孟子一派儒者的学说,虽然其言大略取法于先王,但并不懂得先王的准则,然而他们志大才多,见闻广杂,推究往古而臆造出“五行”(指仁、义、礼、智、信,或说指仁、义、礼、智、诚,或说仁、义、礼、智、圣)之说,怪诞而不伦不类,神秘而不可通晓,晦涩而不能理解。他认为子思、孟子没有理解“先王”之道的实质,他们讲解孔子学说走了样。
荀子对儒家以外各派学说不是一概否定,而是加以分析。《荀子·天论》说:“慎子有见于后,无见于前;老子有见于绌,无见于信;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他承认百家之学各有“有见”之处。清初精研诸子的傅山指出,荀子的思想实际“近于法家,近于刑名家”,而且在一些观点上,“又有近于墨家者言”(《荀子评注》手稿),这个看法是有道理的。
荀子在战国生产力和科学发展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取得政权的地主阶级的需要,提出“天人相分”的理论。它吸取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而否定其中的消极无为成分;吸取墨家重视实践经验的思想而抛弃墨家“天志”“明鬼”的主张,相当彻底地否定了传统天命思想,是对先秦天人关系争论所作的一个很有科学价值的总结,在古代思想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
荀子明确提出,天是无意志、无目的的自然界。自然界没有意志,按照本身的固有规律运动变化着。天有天的运行规律,人有人的活动领域,两者不能互相代替。自然界发生变化的规律,并不以人类社会的君主是否贤明而改变。社会的贫富取决于人们能否努力发展农业生产而减少浪费;人体的强弱取决于能否得到充足的给养和适时的锻炼;吉凶祸福取决于人们的作为能否有所节制。人类社会的这种规律性,自然界也是不能改变的。
荀子主张人“不与天争职”的同时,又肯定人能利用规律,改造自然,来为人类谋福利。他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荀子·天论》)“参”就是参与。人能够适应天时,顺应地利,参与自然界的变化。人的这种能力,叫作“能参”。
荀子以“能参”和“所以参”为基础,提出“制天命”的思想。他对改造自然、战胜自然充满信心,对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前景抱着乐观的态度。他认为如果能够发挥人的能动性,充分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种种条件,人们就可以创造出财富,过上富裕的生活。
荀子从“明于天人之分”的观点出发,批评世俗迷信,他认为“星队(坠)木鸣”之类的自然现象并不是吉凶的预兆,只不过罕见罢了。因为罕见人们觉得奇怪,这是可以理解的,产生畏惧那就错了。当时有所谓“骨相”迷信,从观察人的形体颜色,推断吉凶善恶。荀子认为人的善恶吉凶取决于“心术”是“正”还是“恶”,与“骨相”无关。荀子对祭祀、卜筮作了新的解释。他不相信求雨的祭祀可以使天降雨,卜筮可以预知未来,认为人们之所以举行祭祀,进行卜筮,只是出于礼节仪式的考虑。如果真的认为祭祀和卜筮有神秘作用,那就会造成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