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相的生平及其气本论
王廷相(1474—1544年)字子衡,号浚川,又号平厓,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登进士第,选为翰林庶吉士,后授兵科给事中,从此开始了他40年的仕途生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王廷相一生坚持读书与著述。他的著作,大都收入明嘉靖十五年刊刻的《王氏家藏集》中,该集包括《家藏集》四十一卷,《内台集》七卷,《慎言》十三卷,《丧礼备纂》二卷,《雅述》二卷,共三十四册。新中国成立后侯外庐等编有《王廷相哲学选集》[1]。
王廷相的一生,经历了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面对社会的各种矛盾,他主张革除时弊,这与罗钦顺有相似之处。
王廷相注重实际的思想倾向,也反映于学术思想研究的领域中。他对当时的学风,提出尖锐的批评,既针对程朱,也针对陆王。王廷相把程朱、陆王的学说归结为“讲求良知,体以天理”,是一个精确的概括,这也是继罗钦顺之后对理学两大派学说的又一次严厉批评。王廷相把学术研究的目的归结为“兴道致治”,这同他在文学创作问题上主张“文以载道”是一致的。这样的观点虽未超出儒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思想,但在良知天理之说甚嚣尘上的社会环境中,含有重视研究实际的意义,也是明末清初经学致用之学的开端。
王廷相在理论上对理学的批评,集中在理气论上。他所批评的重点,是程朱学派,特别是朱熹的学说。
(1)他批评了理在气先的唯心主义本体论,提出“元气为道之本”的观点。
王廷相认为天地的本原为“元气”。他的基本命题是:“元气者,天地万物之宗统。有元气则有生,有生则道显。故气也者,道之体也;道也者,气之具也。”(《慎言·五行》)这里所说的“道”与“理”同义,因为在王廷相看来,程朱一派所说的理在天地之先与老庄所说的道生天地是同义语。元气既为天地万物之宗统,那么在元气之上就没有主宰,“道”也只能以元气为本,这样,才能把被宋儒颠倒了的虚实再颠倒过来,坚持了气一元论的唯物主义宇宙观。
(2)王廷相批评程朱“万物一理”的观点,提出“气一则理一,气万则理万”以及“理因时致宜”的思想。
王廷相从气本论出发,力图打破理的一统天下,他说:“天地之间,一气生生,而常有变,万有不齐,故气一则理一,气万则理万。世儒专言理一而遗理万,偏矣。”(《雅述》上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王廷相把理的常、变建立在气的常、变的基础之上,对宋儒所讲的理的凝固性和权威性提出了挑战。他说:“天有天之理,地有地之理,人有人之理,物有物之理,幽有幽之理,明有明之理,各各差别。”(同上)以上举出六个方面来说明理的多样性,否认理的凝固不变和神秘性。这里王廷相不仅说明理的多样性,而且用“幽有幽之理,明有明之理”表露出理在不同场合的变易,这种看法无疑是否定天理至上论。王廷相把这种思想运用在对社会历史的看法上,阐述了进化的历史观,他认为没有一成不变的“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理”,因此,“理因时致宜,逝者皆刍狗”,没有永恒的“理”(见《雅述》下篇)。
王廷相理论的思想资料来源,是张载的理气观。他继承张载“虚空即气”的观点,给予进一步发挥。
张载说过“知太虚即气,则无‘无’”(《正蒙·太和》),否定佛老以无为本、以有为空的论点。这种说法虽然有所依据,但由于仅仅从认识论角度解释有、无,遂给唯心主义留下空隙,王廷相克服了这种缺点,他从客体的不同层次上立论,提出“道体不可言无,生有有无”的观点。他认为,从宇宙的本体来说,气是万物的来源,气是真实的存在,不能说就是“无”。但从具体事物的变化来说,当某一物存在时,我们称它为“有”;当它在变化过程中消失时,我们称它为“无”。这就是王廷相所说“即其象,可称曰有;及其化,可称曰无。而造化之元机实未尝泯,故曰道体不可言无,生有有无”(《慎言·道体》)。把这里的意思翻译成哲学语言,也即只有规定性的具体的无,而无抽象的“纯无”。
王廷相对气的思考并没有就此止步,他进一步提出了“气无灭息”的观点。他说:“气有聚散,无灭息。雨水之始,气化也,得火之炎,复蒸而为气;草木之生,气结也,得火之灼,复化而为烟。以形观之,若有有、无之分矣,而气之出入太虚者,初未尝减也。”(《慎言·道体》)王廷相在肯定气有聚散的同时,进一步提出气“无灭息”,则比张载更进了一步。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列举了气的三种存在形态:雨水、烟气、草木,并指出它们之间的转化。进而肯定地提出转化的结果是“初未尝减”,这其中表现出对物质三形态(液态、气态、固态)转化以及物质不灭的初步科学认识。
王廷相在气论问题上对张载某些观点的发挥,不是偶然的。对宇宙本体论的哲学认识,离不开思想家的自然科学素养和科学求实的学风,而在这些方面,王廷相都是同时代中的佼佼者。他对于当时的自然科学有较深的修养,其中对于天文学、音律学和农学则有独自的研究,著有《岁差考》《玄浑考》《律尺考》《律吕论》等,并为贾思勰《齐民要术》作序。除此,他对汉代以来天文学的成果也做过搜集和研究。他继唐代柳宗元《天对》之后,作《答天问》九十五首,阐述元气本体论的唯物主义宇宙观。王廷相以自然科学为基础,阐述元气哲学的元气论,它反过来给予自然科学家以宏观的指导。明代中期在王廷相之后,有不少自然科学家都承认和采纳具有唯物主义性质的元气学说,著名的如《本草纲目》的作者李时珍、《天工开物》的作者宋应星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