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名士”及其思想
“中朝名士”是指西晋中叶,即晋惠帝元康(291—299年)前后出现的一批名士,故亦称“元康名士”。以向秀、郭象、王衍、乐广、王澄、谢鲲等人为代表。其中,一部分人继承“竹林七贤”的遗风,放浪形骸,轻视“名教”。向秀、郭象则致力于理论探讨,实现了何晏、王弼所倡导而为阮籍、嵇康所发挥的儒道合流。
向秀(约227—272年)字子期,河内怀(今河南武陟)人,出身贫寒。是嵇康的好友,“竹林七贤”之一。后与郭象齐名,成为“中朝名士”的重要人物。所著《庄子注》曾为嵇康所读。郭象(252—312年)字子玄,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出身寒门。少年时代即表现出才气,善辩论,喜好《老》《庄》,以注《庄子》闻名。
向秀、郭象的《庄子注》,力图以《庄子》的形式,容纳更多的儒家内容。因此,他们对《庄子》本文中凡是排抑儒家的文句,都以儒道相融的观点进行注释,以便证明《庄子》与六经、自然与名教、儒家与道家的不可分割,借以加强儒学的地位。这样,他们就从老子学转向了对庄学的研究。
向秀、郭象不同意何晏、王弼的观点,认为“无”不能生“有”;也不同意裴的观点,认为“有”也不能生“有”。他们提出了一种叫作“自生”的理论。郭象说:
无即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而自生耳。(《齐物论注》)
按他的解释,“自生”就是“不知所以然而然”“不知所以生而生”,一切现象都是没有因果联系的孤立的存在。他说唇亡不是齿寒的原因,齿寒也不是唇亡的结果,皆“彼之自为”(《秋水注》)。他甚至说:“罔两(影外的一圈阴影)非景(影)之所制,而景非形之所使。”(《齐物论注》)用以论证结果同原因毫无联系,以无因论反对“贵无”和“崇有”。
郭象还认为,“自生”就是“欻然而生”“欻然而死”,一切现象的变化转瞬即逝,不可捉摸。他声称,不仅天地万物“今一交臂失之”,而且对自己的存在也表示怀疑。他说:“向者之我,非复今我也。我与今俱,岂守常故哉!”(《大宗师注》)在他看来,世界不过就是忽然自生,忽然自灭,不可深究,也不能深究。所以,他称“言之者孟浪,闻之者听荧”(《齐物论注》),即做老师的是冒失行为,作学生的是接受迷惑。他主张:“遗知而知,不为而为,自然而生,坐忘而得,故知称绝而名去也。”(《大宗师注》)这是说,人们舍弃知识就是知,无所作为就是为,顺从命运就是生,不去思虑就是得;知识、名称、概念都可以不要。他要求人们对待世界,对待人生持“无可无不可”(《齐物论注》)的态度,不必拘泥于“无”生“有”,也不必支持“有”生“有”。
郭象上述理论的实际意义,在于调和“自然”与“名教”的对立。按他的说法,既然一切现象都是孤立存在的绝对,那么,“自然”与“名教”也就没有矛盾,它们各有自己存在的根据,对于世界都是不可缺少的。
由此,郭象认为,“君臣上下,手足内外,乃天理自然”(《齐物论注》)。人们若能“任自然而居当”,即顺从自然的安排,尊卑、贵贱、君臣上下,各守其位,天下就可以太平。对于礼法,他也作了巧妙的辩解,他说:“刑者,治之体,非我为;礼者,世之所以自行耳,非我制;知者,时之动,非我唱;德者,自彼所循,非我作。”(《大宗师注》)礼法刑政都不是人为的,而是一种自为、自行、自动的约束力量,也是不能少的,这样就为人为的压迫秩序找到了“天理自然”作为依据。为了维系君臣上下的统治关系,他主张有君论,提出“千人聚,不以一人为主,不乱则散,故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此天人之道,必至之宜”(《人间世注》)。把君主专制看成是贯通天道(自然)与人道(名教)的最高体现。这样,道家的某些思想就被解释为儒家的“君为臣纲”。可见,郭象的《庄子注》,把“自然”注入了“名教”,又使“名教”渗透于“自然”。
郭象还认为,每个人的社会地位是由各人自身的本性所决定的,与生产活动无关,以求为“名教”制造人性论上的根据。他提出“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养生主注》),其原因是“性分各自为者,皆在至理中来,故不可免也”(《达生注》)。所谓“至理”,即“自为”“自然”之理,人性也是“自然”形成的,不能加,不能减;生在头的地位,只能做头,只能在上;生在足的地位,只能做足,只能在下,这就是“自然”。如果大家都认识到并且遵守这个“自然”之理,那么,“小大之辩,各有阶级,不可相跂”(《秋水注》),天下也就太平了。
玄学思想发展至向秀、郭象阶段,实际上已告终结。东晋时玄学与佛学合流,至南朝宋、齐、梁、陈,佛学逐渐取代玄学的地位而日趋兴盛,但玄学的余波未泯,直到唐初还有一定的影响,不过已不是重要的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