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六家之要指》

第四节 《论六家之要指》

《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司马谈著有《论六家之要指》,并引述了这篇学术史论文。

在中国学术史上,《论六家之要指》第一次把先秦至汉初的学术流派分为六家,仅用300余字就明确地概括了六家的主要观点,评论了各家的长短以及它们与政治的关系,这是非常难得的。

主张兼采各家之长,在综合融会中发展学术,这是《论六家之要指》的基本思想。司马迁说,其父司马谈写作《论六家之要指》的动机是“愍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史记·太史公自序》),认为当时许多学者各习师传,惑于所见,都有片面性。《论六家之要指》则要纠正这种偏颇的成见。文中引《易大传》说:“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皆“务为治者也”,这是所谓“一致”和“同归”。但各家学说的依据和所提出的治天下的方法却不同,这是所谓“百虑”和“殊涂”,而且各家之学皆有长短。这种观点重视学术的发展变化,不拘泥于古人的成说,与先秦多数学派皆以己说为真理,以不同于自己观点的学派为谬误的看法不同,表现出高人一等的眼光。在这个观点指导下去分析六家学说,指出阴阳、儒、墨、名、法都有其“不可失”“不可易”“不可废”“不可改”“不可不察”的方面,又有其错误或难以实行的方面。文中全面肯定道德家,自然反映了作者的学派倾向。然而这里所说的道德家已不是先秦的道家学派,而是“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的道德家,即综合了五家之长的道家思想,也就是汉初流行的黄老之学。崇尚兼采百家之长的黄老之学与主张综合发展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

将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儒、道、法、阴阳四家的评论与《论六家之要指》对比,可以看出司马迁与其父司马谈的学术思想是相通的。

对儒家创始人孔子,司马迁是非常推崇的。对孔子作《春秋》尤其重视。司马迁认为,《春秋》所讲的“义法”“王道”基本内容即父子君臣关系,不重视《春秋》就会导致“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史记·太史公自序》)。以上评论与《论六家之要指》肯定“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的思想是一致的。

司马迁对道家创始人老子也是十分尊崇的,《史记》中经常以老子的观点作为依据评述历史。特别是对汉初治黄老之学者,《史记》都给以高度评价。《史记》中记述黄老之学大师曹参在战争中攻城野战之功甚多,在治国中使民“休息无为”,“天下俱称其美”(《史记·曹相国世家》)。“学黄帝、老子之术”的陈平,“常出奇计,救纷纠之难,振国家之患”,得到“善始善终”的结果(《史记·陈丞相世家》)。“学黄老之言”的汲黯敢于当面指责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史记·汲郑列传》),与汉儒的鄙下人格形成显明的对比。司马迁的“因循”(《史记正义》“任自然也”)、“无为”“承敝易变”思想都是取之于黄老之学。这些看法与《论六家之要指》称赞“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的观点完全一致。

《论六家之要指》批评阴阳家“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司马迁批评其“闳大不经”(《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依于鬼神之事”(《史记·封禅书》)。《论六家之要指》批评法家“严而少恩”;司马迁认为吴起“刻暴少恩”(《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韩非“惨礉少恩”(《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李斯“严威酷刑”(《史记·李斯列传》),商鞅“天资刻薄”(《史记·商君列传》)。

从战国末期以来,一些著名学者相继对百家学说进行总结。《荀子》《吕氏春秋》和《淮南子》都具有综合不同学派学术思想的倾向。即使提出独尊儒术的董仲舒,也明显地吸收了阴阳家的思想来改造早期儒学。这种兼综百家之学的学术思想成为时代的潮流,因为在战国百家争鸣中,各学派都得到较为充分的发展,在学术思想上取得的成果已经不能任意抹煞,同时各学派主张的片面性也在争鸣中愈益明显地暴露出来。提倡综合,则反映了这个时代认识水平的提高。这从《论六家之要指》中可以看得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