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思想的历史地位
王守仁是明代思想史上影响很大的思想家,这已成为后人的公论。
为什么王守仁的思想能在明代中后期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其中有三方面相互关联的原因:“别立宗旨”,“与朱学背驰”;讲学活动的推动;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这个宗旨,如前所述,就是“良知”说。“良知”说一经提出,立刻引起思想界的波澜。明末学者顾宪成评论说:“当士人桎梏于训诂词章间,骤而闻良知之说,一时心目俱醒,恍若拨云雾而见白日,岂不大快!”(《小心斋札记》卷三)
事实上,王守仁“致良知”宗旨一标,确实震动了程朱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界。王守仁与朱熹的分歧虽然是在形式上与方法上,但这已足以使人侧目而视,尽管他自己并非有意,但毕竟触动了以程朱为代表的官方“正统哲学”。
就王守仁主观而言,他维护封建社会的基本原则。这从他一贯主张的“存天理、去人欲”可以看得出来,但方法的不同有时会导致思想观点的若干分歧。朱熹把“天理”放在人心之外,这样有利于使封建主义原则凝固化与神圣化,让人们向它顶礼膜拜;而王守仁则把“天下”放在人心之内,宣称“良知”即是“天理”,而“天理”一旦与变动着的、圣愚皆有的“心”(意识)相通,这实际上也就埋下了否定“天理”的契机,个体意识的觉醒必将不利于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这一点是王守仁没有料想到的。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王守仁的学说具有明显的二重性:一方面,他要竭力维护封建主义的“天理”,抨击违反“天理”的行为和思想(“破山中贼”和“破心中贼”);另一方面,他又反对“此亦一述朱,彼亦一述朱”的思想僵化,认为“破心中贼”比“破山中贼”更为重要,大力倡导“致良知”说。王守仁学说的这种二重性,却正好适应了当时社会的两种需要:一方面,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阶层要用“天理”作为维护当时社会的思想工具,因而他们赞赏王守仁学说,称之为“有用道学”(参见毛奇龄《王阳明先生传赞》卷五《折客辨学文》);另一方面,明中期以来,封建士大夫不满于朱学的思想禁锢和学术上的呆滞局面,加上明中期以后封建社会的衰落,以及个体意识开始抬头,王守仁的思想也正好适应了这样的形势。这也是王学在明中期得以广泛传播的重要原因之一。马克思说过:“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恩选集》第1卷,第10页)王守仁思想和学说的二重性,比朱学更能适应当时社会的需要,因此它在明中期以后得以广泛传播,也就不是偶然的现象了。
王守仁思想和学说的影响,还得力于明中期以后书院讲学活动的推动。明代书院在宪宗成化年间逐渐兴起,到世宗嘉靖年间达到极盛。据统计,明代全国的书院共达1239所,其中东南地区的长江流域就达646所,大大超过宋元时期(参见陈元晖等著《中国古代的书院制度》,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而王守仁及其弟子,又发展了书院的“讲会”制度,他们重视讲学,也允许不同学派讲会,同时进行问难、辩论,使书院讲学与“官学”有了明显的区别。明中叶以后,那种和“官学”近似的“考课式”书院大大减少。讲会式书院的发展,促进了学术的交流,扩大了学术思想的传播范围,为当时读书人所欢迎。这既是王学得以传播的一个原因,同时也是王守仁及其弟子大力推进讲学活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