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剖检的注意事项
为保证尸体剖检的顺利进行,并达到其预期目的,剖检前必须做好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如剖检器械和消毒药品,以及对剖检人员的防护等。尤其是对患传染病死亡尸体的剖检,剖检人员既要预防自身的感染,又要注意防止病原的扩散。
1.剖检时间的确定 应在动物死后尽早进行,特别是炎热的夏季,最好在死后6小时以内进行。死后超过24小时的尸体,由于尸体自溶与腐败而难以辨别原有病变,失去剖检意义。剖检最好在白天进行,晚间应在充足的日光灯下辨别脏器的色彩。
2.剖检地点的选择 最好在专用的动物剖检室进行。在畜牧场死亡的动物,可在其设置的剖检场所进行。如在室外剖检时,应选择远离水源、居民区、道路和畜舍的地点进行。剖检前,先掘好深达2m的尸坑;剖检后,将尸体连同垫布或垫草和污染的土壤一起投入坑内,再撒上生石灰或3%~5%甲酚皂溶液或其他消毒药,然后用土掩埋。
3.剖检尸体的搬运 对疑似传染病的尸体,特别是类似于炭疽等烈性传染病尸体的搬运,为防止病原的扩散,必须在搬运前进行相应处理。在搬运前要用浸透消毒液的棉花堵塞天然孔,并用消毒液喷湿体表各部,以防运输时造成病原的扩散。剖检场地、运输车辆和绳索等,都要进行严格消毒。如疑为炭疽时,可在肢体末端皮肤切一小口采血做涂片检查,或切开腹壁局部,取脾组织进行检查。若确定为炭疽则严禁剖检,并将尸体与被污染的场地、用品等进行严格消毒与处理。
4.剖检器械和消毒药品的准备
(1)剖检器械:常用的有剥皮刀、脏器刀、外科刀、脑刀、外科剪、肠剪、镊子、骨锯、骨斧、量尺、量杯、注射器和针头、磨刀棒等。
(2)消毒药品:常用的有3%~5%甲酚皂溶液、5%石炭酸苯酚、3%碘酊、0.2%高锰酸钾、70%乙醇等。还要准备一些固定液,如10%福尔马林、95%乙醇,用于采集和送检病料的固定与保存。
5.剖检人员的防护 剖检人员应注意自身保护,剖检人畜共患病的动物尸体时更应严格防护。穿戴好工作衣帽,外罩橡胶或塑料围裙,戴乳胶手套并外加线手套,穿胶靴,必要时还要戴上口罩和防护眼镜。如无手套,可在手上涂抹凡士林或其他油类保护。不慎损伤皮肤时,应立即消毒包扎。剖检完毕,尸体处理后,先除去手套,如未戴手套时,先清洗双手,再脱去全部防护衣物,投入消毒液中浸泡。消毒器械要另用消毒液浸泡。在全部工作完毕后,再次洗净双手,用消毒液浸泡,最后用清水将手上消毒液冲洗干净。为了除去粪便与腐败的臭味,可用巴氏消毒液或百毒杀浸泡,既消毒又除臭。剖检器械和衣服消毒后,用清水洗净。橡胶制品晾干后要抹上滑石粉以防粘连。金属器械擦干后要涂抹凡士林防锈。
6.尸体消毒与处理 剖检前应向尸体表面喷洒消毒液。如需搬运尸体,应用不透水容器,特别是炭疽、开放性鼻疽等传染病的尸体时,应先用浸透消毒液的药棉团塞紧尸体的天然孔。如确定为传染病的尸体,可采用焚尸炉焚烧、投入专用的尸坑或临时掘坑深埋等方法处理。消毒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同国家标准《畜禽产品消毒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