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何监督执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公民如何监督执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行政机关要建立行政执法公示等各项制度。”公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学习《办法》及与自己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办法》的内容。因为《办法》是一部管行政执法的法。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来说,主要是约束,而对公民来说,则是提供了更加有效的监督途径。二是了解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执法情形,以便对照《办法》规定实施有效监督。《办法》对于行政执法机关责任、行政领导及执法人员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尤其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的情形,在《办法》第十一条和十七条作了禁止性规定。三是了解《办法》中规定的监督方式。《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分别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对所属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监督考核,《办法》规定了监察、人事、财政、审计等机关依照各自的法定权限配合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开展检查、指导、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国家或甘肃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执法证件。公民遇到违法执法行为可以要求执法人员亮明其执法证件,可以向执法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反映,也可向行政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反映,以促进问题的公正解决。(https://www.daowen.com)

(原载《人民之声报》200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