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
2026年03月09日
(一)
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
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更好地履行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促进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贯彻实施,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有序运行和国家政令的统一,依行政隶属关系建立起来的行政系统内部自上而下进行的自我监督制约机制。行政系统内部的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分监察和审计机关进行的专门监督和非专门监督机关进行的监督两种,而《条例》主要规范的是非专门监督机关进行的监督工作。非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主要有层级监督和主管监督两种形式。层级监督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的监督,主管监督是行政机关对被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的监督。
在《汉语大词典》里对监察、监督、检查的定义分别是“监督考察”“监察督促”“查看”。三者均属广义的监督范畴,三者之间的区别是:行政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纠举、惩戒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门监督活动。行政执法监督是指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的监视、督促,并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纠正等行为的总称。行政执法检查包括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视、督促,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依法对特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监视、督促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