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解读《甘肃省 行政规范性文件 管理办法》

《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7月10日经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研究通过,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全面实施,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中央《纲要》及《甘肃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确保甘肃省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运用“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本省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有关机构、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两种。《办法》共六章四十五条,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