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认真抓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明确任务,认真抓好推行 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 工作任务的落实

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机关,都要有步骤、有计划地落实好以下三项任务。

第一,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完善相关制度。

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前提和基础,是职权法定原则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在行政执法责任制中的具体体现。主要内容是: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完善相关制度。目的是做到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主要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要梳理执法依据。各级政府要组织本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梳理本部门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梳理执法依据过程中,要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为依据,将所执行的执法依据分类梳理编排,并向社会公示。在梳理执法依据工作中,要注意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保持一致。政府梳理所属部门的执法依据要与所属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执法依据相衔接,避免遗漏。在此基础上,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建立执法依据公布制度,将这次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在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并建立执法依据数据库。这项工作务必在今年7月30日前完成。

同时,要根据执法依据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有关部门的执法依据。并要建立健全和调整完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

二要分解执法职权。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根据执法机构和岗位的配置情况和执法工作流程,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岗位和每个环节。在执法职权分解过程中,要着重强调三点:(1)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机关的行政执法权限;(2)内部不同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分解要科学合理,既要避免职权交叉、重复,又要有利于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3)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岗位和环节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程序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三要确定执法责任。根据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任何违反法定职责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都要将采取适当形式明确下级政府及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责任;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要采取适当形式明确不同行政执法机构和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要明确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以及行政执法人员不同的责任层次。确定执法责任要体现责任和义务对等原则。要根据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机构、岗位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和内容应当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部门实施方案中确定。责任的种类和内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责任,如对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应当承担责任的规定;另一种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如某个执法人员行为违法到何种程度要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离岗培训,直至取消执法资格。

要建立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机关都要在确定几个执法单位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并形成完善的制度。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的随机抽查、阶段检查、年度评查等方式,加强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第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各地各部门都要在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的同时,抓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省政府拟制定出台《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各地各部门也要同时制定相应制度。

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要做到“四个明确”。

一要明确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在政府系统内部公开,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二要明确评议考核主体。《若干意见》规定:“评议考核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法制机构承担。”根据这一规定,评议考核应当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名义进行。这样有利于抽调相关部门力量进行考评,也有利于提高考评的权威性。

三要明确评议考核内容。按照《若干意见》规定,评议考核内容仅限于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内容,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等方面。调整后的考评内容,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会大大增加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际效果,在此之前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和部门要据此进行相应的调整。新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地区和部门,要按照《若干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规定确定考评内容。制定评议考核方案要结合不同机关、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明确具体标准。

四要明确评议考核方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采取组织考评、自我考评、互查互评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有机衔接。要把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作为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要积极探索新的考核方法,特别是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提高评议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要将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评议专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举行民意测验等方式,认真听取相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原则上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要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兄弟省市比较普遍的做法是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占政府工作目标考核总分值的百分之五至十五,甚者更高。省政府也有这一方面的要求,希望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机关认真加以落实,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只有把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行政执法责任制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否则,制度再完善,也不会得到很好的遵守执行。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中,要注重做好两个层次的工作:

一是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对下级政府及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奖惩机制。对有不当或者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认定违法和变更、撤销比例较高的,对外部评议中群众满意程度较低或者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可以责令行政执法机关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对行政执法业绩突出的行政执法机关要适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完善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奖励,可参照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奖励规定执行。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奖惩。对有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由行政执法机关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对实施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追究有关人员的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行政执法业绩突出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奖励要与已有的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相结合,也可以专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在制定责任追究制度时,要注意强调以下三项具体要求。一要坚持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必须遵循的原则。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法合规、有根有据,严格履行程序,禁止挟私报复,确保不枉不纵。二要明确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主体。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由本级政府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对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由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三要明确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种类和内容。同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