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法律思维,提供有效保障
完成这项任务的主要措施有:一要实行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培训,培育法律思维。什么是法律思维呢?相对于政治、经济、道德思维而言,法律思维具有以下特点:既要考虑解决眼前问题,又不能为未来埋下隐患;既要考虑解决问题的效果,又要考虑所产生的成本;既要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又要照顾到其他相关人的利益。培育法律思维,可以统称为法制意识,对于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来讲,不要求他是个法律专家,但要求他不断强化法制意识,凡涉法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决策作出前要想到有没有法律依据,交给法制等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能够认真听取审查意见。1985年我作为甘南团州委书记、州青联主席,邀请我们的友好青联——无锡市青联委员、雕塑专家来合作市,用惠山泥塑做的羚羊雕塑模型向州上领导汇报。当时,州委李德奎书记对我说,你们牵头建造羚羊雕塑的设想及雕塑模型的设计思路都很好,作为无锡市青联的援建项目,是两地青年友谊的象征,我们非常满意。但这不同于一般建筑,将来会成为合作市的城标。因此,请州人大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你在会上作说明,征求人大委员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再作正式决定。我非常敬佩州上领导有如此敏锐的依法决策意识。二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的要求,把那些有培养前途的干部放到政府法制机构锻炼,培养他们依法依规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的干部用人机制。三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律、信仰法律、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良好风尚。四要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部门每年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五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重视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政府法制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公德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苦练业务本领,努力当好政府及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合格顾问。(https://www.daowen.com)
(原载《政府法制工作》2010年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