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甘肃省有关工作的几点意见
1.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制。一要明确认识,理顺思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兄弟省市经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制既符合此项工作自身的内在规律,又符合甘肃省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工作实际。二要起草下发省政府《关于结合机构改革适时调整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做出具体部署。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内容、方法、标准及组织实施、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制度。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将执法责任制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其目标管理考核的结果。三要及早安排2002年度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营造三个环境”等中心工作,突出加强组织领导、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带有普遍性的几个重点内容,开展评议考核,讲求工作实效。今后对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应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结合进行。四要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厅局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形成合力,整体推动。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早日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更具活力,更有成效。五要针对基层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需要,编印《甘肃省基层执法责任制工作手册》,指导地县乡,特别是县乡政府建立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六要做好全省第二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总结近两年来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特别是推行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制工作的经验,表彰一批先进执法单位和个人。
2.建立并严格实施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一要抓紧起草《甘肃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报省政府研究;二要依据《办法》有关规定,研究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日常运行规程及有关工作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审查、处理等环节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行正常;三要建立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联络员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组织行政执法部门互查等活动,以保证各地各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规范有效;四要把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列入每年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检查考核,促使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积极稳妥地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一要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规定,参考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同省编办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同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的天水、金昌等省辖市政府法制机构加强联系,做好督促协调,加快工作进程,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争取年内至少完成1个省辖市政府,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申报批准任务;二要协调组织省交通厅等有条件的重点执法单位积极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规范执法行为,节省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水平与效率,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路子;三要结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际,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建立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综合执法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加入WTO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和客观要求,以求得到社会各界和各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对于省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来说,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并举,并逐步强化监督职能,不仅是当前形势的需要,而且是政府的法定职权和政府法制机构工作职能的内在要求,协调是政府法制机构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基本方式,行政执法监督也要遵循一些综合执法的一般原则和精神。因此,开展上述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必要建立以交流信息、协调业务、相互学习、互相促进为主旨的部门法制干部联系制度,多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以推动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增强政府法制系统的凝聚力,提高法制干部的业务素质。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指正。
(原载《政府法制工作》200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