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党委政府应关心培养政府法制干部,加大政府法制干部的交流和选拔任用力度,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干部提拔到政府或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岗位。要建立完善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调动政府法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顺应新形势对各级领导干部素质的新要求,将有培养前途的干部有意识地放到政府法制部门锻炼,培养他们的制度意识,使他们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