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监督的内涵

一、准确把握 行政执法监督的内涵

行政执法是政府大量的、日常性行政活动,是整个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载体,由行政执法主体、程序、对象及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等要素构成。行政执法监督对于规范和推动行政执法各要素的合理配置和规范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甘肃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组织验收这一“三段式,运动式”的行政执法检查。这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于宣传法律、法规,督促行政机关认真执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行政执法要素的日益细化,执法内容的日益复杂,执法行为的日益规范,单靠上述行政执法监督形式在实践中远远不够。因此,省委、省人大确定1999年为“甘肃省执法责任制年”,并先后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中推行了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制,有力地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条例》的制定出台,为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地方法规依据,使这项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认真学习并正确实施《条例》是甘肃省各级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