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着力提高法律素养和监督意识

(一)认真开展 学习宣传活动,着力提高法律素养和监督意识

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增强法律思维能力,切实做到在解决眼前问题时,不能给将来埋下隐患;在考虑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时,又要顾及所支付的成本;在考虑当事人利益时,也要考虑其他相关人员的利益。有效监督和约束公权力是党在和平建设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意义,带头学习《条例》,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要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学会通过法定的监督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条例》培训教育制度,认真实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禁止粗暴对待当事人和侵害执法对象的人生权利和人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