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受理复议案件,着力增强处理社会矛盾的可接受度
自1999年实行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制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将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认真受理复议案件工作列入执法责任制的范围,健全机构,建立制度,依法受理并处理每一起复议案件。如2002年,县政府法制办共收到复议申请书28件,其中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超过法定时效而不予受理的8件,转有关部门处理的12件,正式受理的8件。经受理后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维持的6件。对于影响较大的铁寨乡林家河滩耕地权属争议案,经过多方查证后由县政府做出了复议决定,申请人因不服县政府复议决定而向州政府申请复议,而后又向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州政府复议裁定及州人民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均维持了县政府的复议决定。对于每一起维持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复议机关向申请人耐心解释了法定依据及具体理由。总之,近几年受理办结的复议案件,给老百姓提供了一条便捷免费的陈述自己理由的渠道,使通过复议解决的行政争议都做到了赢得明白,输得服气,有效地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增强了处理社会矛盾的可接受度。(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