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法》为公民监督
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行政机关要建立行政执法公示等各项制度。”这些规定为公民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公民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同时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控告、检举。公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学习《办法》及与自己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办法》的内容。因为《办法》是一部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来说,主要是约束;而对公民来说,则是提供了更加有效的监督途径。二是了解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执法情形,以便对照《办法》规定实施有效监督。《办法》对于行政执法机关责任、行政领导及执法人员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尤其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的情形,在《办法》第十一条和十七条作了禁止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