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思考
2026年03月09日
关于做好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工作的思考
编者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99号),对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提出了“可参照本方案,对本地区、本部门印发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抓紧进行全面清理”的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才宝甲就如何落实文件精神,抓好市县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理论和实务上进行了一些调研,撰写了《关于做好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思考》的文章,现印发,供各地、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借鉴。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于落实制度治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中央《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甘肃《方案》)中部署:2017年底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99号),对于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提出了“可参照本方案,对本地区、本部门印发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抓紧进行全面清理”的要求。办党组安排我分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以来,就如何开展市县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理论和实务角度做了一些调研和思考,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在清理工作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