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是推行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制的生命力所在
2026年03月09日
(二)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是推行执法责任制与评议
考核制的生命力所在
通过对临夏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初步调研,加深了我对甘肃省县级行政执法现状的认识。自从2000年省政府提出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重点向县乡延伸的要求以来,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将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制的范围扩大到了各乡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基本明确了县乡政府及其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以职位为单元,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确定了评议考核及奖惩制度。实践证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生命力在于评议考核制,而评议考核制的生命力就在于考核结果的兑现和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但是,如何建立科学的执法责任制的运行机制,实现其社会价值,受制于目前的各级领导的法制意识、法制环境和人们的法制文化以及生产力水平、行政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推行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制应当视为执法工作所追求的目标。在一个时期内,每个县,每个执法单位应结合各自的执法职责及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阶段性任务。围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本着“要了必定,定了有用,有了必用,用了有效”的原则,补充或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方案及各项配套制度,特别是考核办法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要突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切合实际,注重社会效果,注重落实,注重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临夏县的做法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建议各县市区在发扬成绩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对于各自现有制度及制度落实情况来一次回头看。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制在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以及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