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现状
自1990年省政府决定成立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法制部门的重要职能作用日益显现。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落实,市县党政领导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法制工作高度重视。如2006年酒泉市委两次安排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在市委常委会议上就有关涉法事务专题发言,市委主要领导提出了“政府法制部门要当好政府依法行政和党委协调涉法事务两个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要求,并在全省率先推行了“一制两式”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创造了新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7年兰州市城关区政府主要领导提出了“政府法制部门不是一般部门,不能进一般人”的要求。加强了领导力量和业务力量,改善了工作条件,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新的起色。(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