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

四、当前开展相对集中 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 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需要深入推进。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整合执法监管力量,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正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2008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强调,要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温总理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作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必须不断拓展空间、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才能保障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战略,对于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必须不断创新,加速推进。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减少行政执法层次,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而且,随着城市经济迅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张、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城乡一体化速度加快,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这些都给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求我们加强学习,注重调研,迎难而上,使我们的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三)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要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推进。首先,经济发展,城市变化,城乡一体化,加强城市管理,可以说改革发展已经突破了原有体制,客观上迫切需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必须推进和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其次,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法律基础完全具备,看一个法律制度是否已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关键要看是否解决了制度设立时存在的问题。目前,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这个制度不但需要存在,而且必须加强和完善。再次,县城和重点集镇是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是加速推进城镇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通过理顺执法体制,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而实现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营造良好的城镇容貌,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要求,又是城镇建设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城建管理“三分建,七分管”的现实需求。

现阶段,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和其他方面的执法工作不断增长的多样性需求与城管执法和一些重要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不足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各地城管执法机关和部门执法机构作为执法者,要认真学习、把握现代管理功能的变化,明确作为一名现代执法者,尤其是执法单位负责人,首先必须具备的素质是善于将同类性质矛盾的解决方法依法归纳抽象成为统一的行为规范,并严格按此抓工作,要求他人,约束自己。充分认识改进执法状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和承担的重要职责,深刻理解做好新时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符合客观规律的新举措、新对策,应对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执法中存在的新问题,从而达到执法工作与城市发展、群众生活的和谐共进。

针对前面讲到的城管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一定要正确对待面临的新形势,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继续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这也是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在大家讨论的基础上,马主任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就如何搞好下一步工作作具体的安排部署,希望大家认真传达贯彻。

(原载省政府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