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法制机构不健全

(四)市县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法制机构不健全

市县两级共有400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其中单独设立法制机构的只有300多个,约占8%。大多数部门没有专门的法制科(股),法制业务由综合科、办公室或其他科室承担。乡镇政府均未设立法制机构,未配备专职人员,依法行政工作处于无人负责的状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