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卷首语
张卫平
《司法改革论评》是在我国司法改革“最热闹”的时候发端的,有些“凑热闹”的性质。我当时主持清华大学的一个项目——“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司法改革论评》可以说是这一项目的副产品,至该项目完成之时,《司法改革论评》也相继出了四辑,以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司法改革论评》一度“中止”了。司法改革的态势也似乎从一个高潮滑落下来了。曾经有一度人们不仅对司法改革议论颇多,也有不少人为司法改革可谓划策出谋,而且一些司法机关还积极地将其付诸实践,无论基于何种动机和目的。在国外一直被视为“保守”的司法机关,在中国却成了改革的急先锋,这是一个颇有意思的话题。司法改革的降温有多方面的原因,还不仅是因为有些学者一直质疑司法改革的合法性问题。因为制度改革本身就是一个具有悖论性的问题,中国的许多改革都是在模糊“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中挺进的,中国人具有这方面的智慧。降温的另一个原因也许在于司法改革走到了一个关键处或遭遇了瓶颈。记得前些年高层曾试图将司法改革纳入统一领导的轨道,并成立了关于司法改革的指导组织,相关的执行机构还启动了有关司法改革比较正式的、有一定规模的调查。不过,司法改革并没有像人们所想像或期待的那样有什么实质性的发展,相反却是在逐渐降温。当然,对此也有人持不同观点,认为中国的司法改革正在扎实地推进,如司法鉴定制度、人民陪审制的改革和完善等等,据传法院组织法修改草案也即将“浮出水面”。(https://www.daowen.com)
如果说司法改革遭遇了瓶颈,那么瓶颈究竟在哪,是在什么地方被卡住了,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遭遇的是理论、理念问题,还是技术性问题?是审判独立或司法独立的问题吗?独立的问题是否就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尽管现在天气在大幅降温,但与真实的天气相反,有迹象表明司法改革并没有走到尽头,依然要前行,而且必须前行。因为我们必须要回答这样的问题,为何司法腐败是“大面积”的,“前腐后继”的?为何司法不公正的现象不仅没有被抑制、减少,反而有所“扩张”?司法腐败的问题不仅是我国政治层面的一个问题,也应当是一个法律制度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不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的司法就没有权威,没有希望,这并非危言耸听。一个试图走向法治的国家,没有权威和公信的司法就等于失去了灵魂,丧失了法的精神。另一方面,我们所面临的问题越大,我们解决问题的动力也就越大,如何解决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正的问题就是我们推动司法改革的强大动力。所以,有理由相信司法改革会继续,尽管有不少人对其结果只是持“谨慎的乐观”,甚至“低度的悲观”。基于此,作为《司法改革论评》的主编依然愿意将《司法改革论评》继续下去,不仅为人们提供一个议论的论坛,也可以在此见证司法改革进程中实践和理论发展的轨迹。
《司法改革论评》所指的司法改革是广义的,不仅涵盖了所有有关司法制度的实践和理论,还包括了法学教育改革等。我们不仅关注有关司法运作的纯理论探讨,同时也更希望收录能够反映司法实际运作的实证研究报告和论文,这一点也是我们历来所倡导的。《司法改革论评》是开放和自由的论坛。希望理论界和实务界继续关注《司法改革论评》,并给予大力支持,使《司法改革论评》能够成为司法改革“交响乐章”中的一个响亮的音符或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