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则外能动司法的调查研究——以超越规则的执行为例

对规则外能动司法[1]的调查研究——以超越规则的执行为例

刘书星[2]

司法能动性是指司法机关在处理具体争议时,除了考虑法律规则以外,还要考虑具体案件的事实、法律原则、案件的社会影响、道德、伦理、政策等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做出最后的决定。[3]在这种意义上,能动司法也可以理解为超越纯粹法学意义下的规则的司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未对能动司法,尤其是具体的规则外的能动司法给予足够的重视。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一味追求司法的被动性、忽视司法的能动性往往难以有效应对实践中的难题。而且,如果对世界各国的司法制度进行细致的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大多国家的司法或多或少地包含有能动司法的成分。[4]鉴于此,本文以超越规则的执行为例,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具体的能动司法进行归纳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规治方案,以期对能动司法的研究和执行实践有所裨益。(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