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主动”审判工作模式的主要内容
(一)解答
庭审前发放类型案件常见问题解答,引导当事人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针对商事审判中常见的案件类型,认真分析经济活动中当事人频发的矛盾的成因,将当事人在审判中经常提出的问题及相关解答加以梳理,汇编出《供用热力合同纠纷疑难解答》、《买卖合同纠纷疑难解答》等手册,在向当事人送达应诉手续的同时进行发放,从而达到提高撤诉率的效果。
(二)提示(https://www.daowen.com)
庭审中通过对调解程序进行提示,引导当事人主动进入调解程序。
为了防止诉讼的拖延以及当事人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我院编写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商事案件调解程序提示书》向当事人进行发放。提示书明确了平等性、合法性和自愿性的调解原则和解决纠纷的积极意义,对申请回避、是否公开调解、调解协议的生效时间、诉讼费用承担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阐述,增加了调解程序的透明度,提高了当事人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案件调解的成功率。
(三)解读
裁判后对裁判文书进行解读,进一步诠释裁判文书中证据及事实的认定以及法律适用,使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文书的内容,从而达到当事人主动放弃上诉或合理进行上诉的目的。
为了缓解法院面临的涉诉上访案件逐年上升的严峻形势,我院以“案结事了”为最终工作目标,经过充分调研,推出“坚持一个准则、抓住两个时机,解读三类内容、把握四个尺度”的裁判解读制度。裁判解读制度对原来不理解裁判结果和准备上诉的当事人服判息诉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一措施在我院试行期间,实现了院商事案件上诉率同期下降10.5%和零上访的良好效果。
(四)指导
裁判生效后对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指导,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执行难”问题长期困扰着法院工作,我院研究发现,对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进行一定程度的指导,有利于矛盾的彻底化解。为此,我院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发放《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指导书》,指导书中告知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益处,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注意事项和指导法官联系方式等。这一制度提高了自动履行率、降低了申请执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