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形势下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

五、对于新形势下加强民事诉讼调解 工作的几点思考

当前我国仍处在社会转型和矛盾纠纷多发时期,这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也是利益急剧调整、社会格局深刻变化、矛盾纠纷骤然增多的时期。尤其在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城市拆迁安置、企业改制、职工下岗等方面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纠纷,并呈现整体性、复杂性、对抗性的特点。社会转型的过程也是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转变为法律纠纷的过程,越来越多的民事纠纷需要通过法院解决。近年来各类民事纠纷案件显著增加,民事审判领域不断拓宽,民事审判难度不断加大,民事案件逐渐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冲突尖锐化、纠纷群体化、审理难度大等新特点。(https://www.daowen.com)

面对当前极其严峻复杂的社会形势和审判任务,诉讼调解较判决具有明显优越性。调解结案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诉讼方式。它体现了当事人之间解决纠纷的合意性、契约性,体现了对当事人主体人格和意愿的尊重,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减少诉讼环节,降低诉讼成本,使破损的民事关系得到修补,停止的民事活动得以延续,促进社会整体的和睦、协调与发展。因此诉讼调解应成为法院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面对新形势,我们应该与时俱进,更新调解观念,改进调解方法,创新调解机制,更好地发挥民事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