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行动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

九、经济行动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

“经济行动的形式合理性”将被用来指称在技术上可能的、并被实际应用的量化计算或者核算的程度。另一方面,实质合理性则是指按照某种(过去、现在或潜在的)终极价值观(wertende Postulate)的标准、通过以经济为取向的社会行动向(不论什么范围的)既定人员群体供应货物的程度,不管这些标准的性质是什么。这其中可能有着极多的变数。

1.以上提到的术语只是被看做在这个领域使用“理性的”一词时能够确保更多前后一致性的手段。实际上,它只是在对“国有化”以及货币与实物形式经济计算的讨论中连续再现的那些意义的一种更确切的形式。

2.供给需求物乃是任何理性经济所必需的,如果这种供给达到了能够以数字计算的方式加以表述、并且实际上就是这样表述的程度,那么一个经济活动系统就应当被称为“形式”理性的。首先,可以完全忽略不计进行这种计算的技术形式,特别是可以不管进行估价时是以货币形式还是实物形式。因此,至少在这个意义上——用货币形式进行表述可以在形式上达到最高程度的可计算性,这个概念是明确的。当然,这也只是相对而言,如果还有其他事物也是同样情形的话。(https://www.daowen.com)

3.另一方面,“实质合理性”的概念却十分模糊。它仅仅传达出一个任何“实质性”分析所共有的要素:这些分析并不满足于指出一个纯粹在形式上(相对)明确的事实——行动的依据是用技术上最充分有效的手段进行的“具有目标取向的”理性计算,而且还要应用某些终极目的的准则(不管是伦理的、政治的、功利主义的、享乐主义的、封建等级(ständisch)的还是平均主义的等等)去评价经济行动的结果,不管这些结果在正确计算的意义上说可能多么具有形式“理性”,都是与“价值合理性”或者“实质目标合理性”的尺度背道而驰的。这种类型的合理性有着无数可能的价值尺度,而社会主义的和共产主义的标准只是构成了其中的一组。后者的尺度本身尽管决非一清二楚,但却始终包括了社会正义和平等的要素。其他的尺度则是一些身份差别的标准,或者某个政治单元的权力能量标准、尤其是战争能量的标准;所有这些以及许多其他尺度都具有潜在的“实质”意义。然而,这些观点只有作为评判经济行动的结果的根据时才会具有重要意义。另外,也完全有可能单纯从伦理的、禁欲的或者美学的观点去评判经济活动的精神(Wirtschaftsgesinnung)以及经济活动的手段。所有这些观点甚至可能会对现代特有的计算态度的结果不置一词,就把“纯形式”合理性的货币计算看作是完全次要的、甚至与它们各自的终极目的根本对立的东西。在这个领域,毫无疑问要论及价值判断的问题,但必须确定什么叫做“形式”并为其划出界线。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实质”概念本身也是一个“形式”概念,就是说,它是一个抽象的类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