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先知与立法者
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把不同类型的先知与各种各样的拯救者——不管他们是不是宗教拯救者——区分开来。在各个历史时代,从先知向立法者的过渡都是变动不居的,如果你对后者的理解就是一个受命负责系统整理或者重构律法的人物的话,比如希腊调停人(aisymnetai)[25]那样的突出范例(梭伦、查隆达斯等等)。如果只是顺应时势,这样一个立法者或者他的努力就决不会得不到神意的认可。
一个立法者完全不同于意大利的波德斯塔[26],后者是从群体之外被召唤来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新的社会秩序,而是召来一个独立公正的仲裁者,特别是在同一社会等级的家族之间结成世仇的情况下。另一方面,立法者一般都是在社会紧张局势变得显而易见之时才被召来尽职,虽然并非始终如此。这会特别频繁地出现在以下局势中:由于一部分人的货币财富不断增长,另一部分人则受到了债务奴役,武士阶层出现了经济分化,结果就为改革政策提供了最初的刺激。另一个因素则是通过经济活动获得了财富而正在崛起的商业阶级由于未能实现政治抱负而心怀不满,这使旧的武士贵族受到了挑战。解决身份群体之间的冲突并提出新的具有永久效力的神圣律法,就是调停人的功能,为此他必须确保得到神的认可。
摩西很有可能是个确凿的历史人物,从功能上说他是一位调停人。因为,希伯来最古老的神圣立法内容,都是因为出现了货币经济、从而在联盟内部出现了迫在眉睫或者业已存在的尖锐利害冲突。找到调和或者预防这些冲突(例如豁免年的seisachtheia〔19〕)的办法、借助一个统一的全民之神把以色列组织成一个联盟,都是摩西的巨大成就。实质上,他的作用介乎一个古代调停人和穆罕默德之间。接受摩西所阐述的律法则刺激了刚刚统一起来的民族进入了一个扩张期,一如许多其他情况下在身份群体之间达成的妥协也刺激了它们的扩张一样,特别是雅典和罗马。“摩西之后以色列再没出现他那样的先知”,这一圣经名言意味着,犹太人从来就没有过另一位调停人。
不仅任何先知都不是这个意义上的调停人,而且一般来说通常被认为发布了预言的也不属于这个范畴。诚然,甚至晚期的以色列先知也都与社会改革有关。他们强烈诅咒那些压迫奴役穷人的人、那些田连阡陌的人、那些靠贿赂扭曲正义的人,而这些都是古代世界随处可见的导致了阶级分层的典型行动,且到处都因为城邦(polis)的发展而得到强化。耶路撒冷也是在这些晚期先知的时代被组织为城邦的。对社会改革异乎寻常的关注是以色列先知们的特征。由于这种关注并不存在于同一时期的印度先知们中间而显得尤为突出,尽管佛陀时代的印度被认为十分近似于6世纪的希腊。(https://www.daowen.com)
为什么希伯来先知们要关注社会改革,这可以在宗教原因中找到一种解释,后面我们就要涉及。但是不能忘记,以色列先知只是把社会改革作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他们主要关心的是对外的政治,这主要是因为它构成了他们的上帝的活动舞台。以色列先知把社会及其他类型的不公看做是对摩西律法的亵渎,主要是为了解释神的愤怒,而不是为了制定社会改革方案。值得注意的是,惟一的社会改革理论家——以西结——乃是一位祭司理论家,几乎不可能被看做先知。最后,耶稣则根本不关心社会改革本身。
琐罗亚斯德和他饲养牲畜的人民一样憎恨掠夺成性的游牧民族,但他的启示实质上却是宗教启示。他的核心关切是反对巫术的迷醉礼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而斗争,这当然会产生一些附带的经济结果。显而易见,穆罕默德的情况也非常近似,他的重心也是宗教,他的社会改革方案由奥马尔[27]始终如一地贯彻了下来,几乎完全就是为了把信徒们统一起来以反对异教徒,并维持一支数量尽可能庞大的军队。
先知的性质就在于,他们并不是从任何人那里接受使命,而是——可以说——夺占了使命。诚然,希腊城邦的僭主们掌握权力也有着篡夺的性质。这些希腊僭主的一般功能会使人想到合法的调停人之一,他们往往会追求自己独特的宗教政策,比如支持富有情感色彩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崇拜,这是在大众而非贵族当中流行的礼拜。不过,前述先知们掌握权力的方式乃是一种神谕的结果,实质上是为了他们的宗教目的。此外,他们与众不同的宗教使命,以及他们反对迷醉礼拜的斗争,往往与希腊僭主的典型宗教政策反其道而行之。穆罕默德基本上以政治为取向的宗教以及他在麦地那的地位——介乎意大利波德斯塔的地位和加尔文在日内瓦的地位之间——主要产生于他的纯先知的使命。他是个商人,最初是麦加虔敬派市民集会的领袖,此后他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念念不忘获取战利品的好战的氏族组织,能够为他的布道提供理想的外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