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基督教的主流倾向:反理智主义
这种经文学识乃是小资产阶级理智主义的一个例证,它从犹太教又进入了早期基督教。保罗显然是个手工艺人,与产生了反平民智慧说的西拉时代知识分子截然不同,他像后来的许多犹太教经师一样是他那个阶级在早期基督教中的杰出代表,当然,在保罗身上还能看到其他一些特性。他的神秘直觉(gnosis)[91]尽管远远不对希腊化东方地区擅长冥想的知识分子的心思,但能够为后来马西昂派[92]的运动提供许多支撑点。保罗还有一个十分突出的表现,就是那种深深植根于自豪感的理智主义,意思是只有神所挑选出来的人们才能理解这位大师的寓言,保罗曾经夸耀说,他的真知“在犹太教徒看来是障碍,在希腊人看来是愚蠢”。保罗的灵与肉二元主义教理,在某种程度上与典型的理智主义救赎学说对待官能的态度有关,但它的根源却在其他观念中。从他的思想中可以看出,他对希腊哲学的了解有些肤浅。但至关重要的是,他的改信基督教并不只是妄想型感性认识意义上的幻觉。毋宁说,他的改宗也是因为认识到,那位复活了的基督教缔造者的个人命运,与遍及东方的救世主学说和救赎概念的礼拜意识形态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保罗对它们可能非常熟悉,并且认为犹太先知预言的允诺在它们那里可谓适得其所。
保罗使徒书信的论说过程代表了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当中最高类型的辩证法。他在《罗马书》等作品中表现出了这个群体相当高度的直接“逻辑想像力”。很有可能,那时人们接受下来的并非保罗的称义观(conception of justification),而是他那种圣灵与共同体之间关系的观念,以及圣灵以何种方式适应日常生活现实的观念。海外犹太人都对他表示了强烈的愤慨,他们认为保罗的辩证方法显然是对教育的滥用。这恰恰表明了它是一种地地道道符合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心态的方法。在《十二使徒遗训》[93]时期的早期基督教共同体中,超凡魅力导师们(十二使徒)又继承了这种理智主义;哈纳克则在《希伯来书》中发现了它的圣经解释学例证。〔40〕但是,随着主教和长老们垄断了共同体的精神领导权,这种理智主义便归于消失了。作为其载体的那些知识分子和导师,先是被理智主义的护教士,接着被早期基督教会的教父和教义学学者(他们接受的是希腊化教育、而且几乎都是神职人员),然后又被那些对神学怀有业余爱好的皇帝们取而代之。这项发展在东方达到了极致,从最下层的社会群体中招募的修道士,在反对圣像崇拜的斗争中获胜之后便大权在握。此后,从东派教会中彻底消除这种形式主义的辩证法类型就变得毫无可能了,它为一切阶层所共有,而且还与教会的半理智主义、半原始的自我神化巫术理想结合在一起。
然而,有一个因素对于古代基督教的命运来说乃是决定性的。就基督教的起源、它的典型载体以及对这种载体至关重要的宗教生活方式而言,基督教从一开始就是一种救赎教义。虽然基督教破土而出时的救世论神话在许多方面类似于近东地区普遍流行的神话模式,也许就是从中借用一些成分进行了改造,但它采取的立场却是尽最大可能始终如一地自觉反对理智主义。保罗所接受的书吏们的圣经解释学方法论,也并不反对基督教的反理智主义。原始基督教既反对犹太教的仪式主义和律法主义学问,也反对诺斯替教理智主义贵族的救世神学,与古代哲学尤其势不两立。
基督教的突出特征就是拒绝诺斯替教对信徒(pistikoi)的诽谤,并且断言典型的基督徒就是那些圣灵附体的精神穷人,而不是学问人。基督教还独一无二地教导说,救赎之路并非得自学院式的律法教育,并非得自有关人生和苦难的宇宙原因或心理原因的智慧,并非得自对世间生活条件的认识,并非得自对圣礼之奥义的认识,并非得自对灵魂在来世之命运的认识。基督教的这些特征还应当加上这一事实:早期教会的内部历史,包括对教义的系统阐述,很大部分都是基督教反对一切形式理智主义的斗争。(https://www.daowen.com)
种种所谓的世界性宗教,其载体或传播者分属于不同的阶层,如果想用公式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这些阶层的代表类型,那就可以表述如下——儒教:世俗组织的官僚;印度教:世俗秩序的巫师;佛教:云游世界的托钵僧;伊斯兰教:力求征服世界的武士;犹太教:漂泊不定的商人;基督教:周游四方的手工艺人。当然,所有这些类型未必是他们自身职业的或物质的“阶级利益”的代表,而毋宁说是某种很容易和他们的社会地位相吻合的伦理学说或者救赎学说的意识形态载体。
就伊斯兰教来说,除了律法和神学的官学以及短暂繁荣过的科学关切以外,也只有在苏非派的神秘主义渗透进来以后,它所特有的宗教狂热才可能经验到一种理智主义的输入,但苏非派并不是以理智主义路线为取向的。实际上,民间的苦行僧信仰中根本就没有理性主义的倾向。在伊斯兰教地区,只有很少几个曾在某些时期发挥了可观影响的异端教派,才具有一种明显的理智主义特征。在其他方面,伊斯兰教也像基督教一样在大学里产生出了各种经院哲学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