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同种族渊源的信仰:多种社会根源和理论歧义

二、对共同种族渊源的信仰:多种社会根源和理论歧义

显著的“种族”差异究竟是基于生物遗传还是基于传统,就其对人们相互吸引或相互排斥的影响而言,这个问题通常并无重要意义。它对同族婚配夫妻群体的发展就无关宏旨,对其他形式社会交往中的相吸和相斥则更其如此,不管这种群体之间很容易在相互信任与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起任何友谊、社交或经济关系,还是在历经艰难并采取表明了互不信任的防范措施之后才能建立起这些关系。

最广义的社交圈子(soziale Verkehrsgemeinschaft)之所以比较容易形成,可能也像遗传性种族特征一样,与历史上偶然产生的习俗所具有的那些最为表象的特征有关。如果不从文化上作出解答,就不可能理解不同习俗的主观意义,这几乎与习俗本身的独特性一样具有决定意义。但是,正如我们就要看到的,并非所有的互斥都是由于缺少“共识性群体”。胡须、发型、服装、饮食习惯的差异,两性的劳动分工,以及所有其他可见的差异,在特定情况下都可能导致相互的排斥与蔑视,但这些差异的实际范围对于情感的作用可以说无足轻重,像希罗多德的《历史》或者近代科学出现之前旧时的人种志那样早期的旅行见闻,就可以说明这一点。不过,就其积极方面来看,这些差异可以产生人以群分的意识,它们很容易就能成为群体关系的载体,犹如从家族、邻里直到政治与宗教共同体通常都是共同习俗的载体一样。习俗上的所有差异都会在其实践者当中激发出一种特有的荣誉感和尊严意识。人们不会记得不同生活习惯最早是出于什么动机或原因,但已经形成的对比则会作为常规而经久不衰。任何群体都能以这种方式创造习俗,而且在某些极为关键的条件下还能影响到人类学类型的选择,其途径是为某些遗传特质与特性提供有利的存续和再生机会。

任何文化特性都有可能成为那种常见的垄断性封闭倾向的起点,不论这种特性有多么皮相。然而,无所不在的模仿的力量所具有的普遍影响,只是在逐渐地改变着传统习俗和习惯,正如只有通过逐渐的种族混合才能改变人类学类型一样。但是,如果可见的生活方式之间有着明显的界线,那就应当归因于从很小的差异开始、而后得到培育和强化的自觉的垄断性封闭,或者归因于先前相距遥远的群体进行和平或武力迁徙之后适应了异质的生存条件。同样,在孤立状态中繁衍、具有明显差异的种族类型,可能也会因为那种垄断性封闭或者因为迁徙而鸡犬之声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认为,体貌和习俗的近似或反差,不管是生物遗传还是文化传播所致,关键还是在于群体生活从源头上和实际上就有着相同的条件,以及构建群体的同一潜能。出现这些差异的原因,部分是体貌和习俗方面的不稳定性有差异,部分是培育新的遗传特质有着固定的(尽管是经常不为人知的)局限。与此相比,被新习俗同化的可能性却极大,尽管各种传统的可传播性大相径庭。

体貌和习惯的几乎任何相似或反差都有可能诱发这样的信仰:彼此吸引或排斥的群体之间存在着亲和性或不亲和性。然而,并非任何对同族亲和性的信仰都是建立在习俗或体貌相似性基础上的。尽管在这方面有着很大的变数,但如果得到了实际迁徙——开拓殖民或者个人移民——的记忆的支持,这种信仰是可能存在的,并且能够发展为构建群体的力量。移居外国的人即使已经完全适应了新国家、甚至回到祖国时竟会觉得难以忍受,旧时的习俗和儿时的记忆仍会继续作为故国情感(Heimatsgefuhl)之源一如既往地发挥着影响(例如绝大多数德裔美国人就是这种情况)。

在殖民地,殖民者尽管已经和当地居民高度融合,尽管传统和遗传类型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仍会保持着对故乡的眷恋之情。如果是政治殖民,决定性的因素则是需要得到政治支持。一般来说,只要“习俗”始终保持不变,通婚带来的关系持续性就会具有重要意义,市场关系也是如此。只要消费者的准则始终近似,尤其是在一个近乎绝对异己的环境中和一个陌生的政治版图中殖民,故国与殖民地的这些市场关系可能就会十分紧密。

对群体亲和性的信仰,不管它有没有客观基础,都有可能对一个共同体——特别是政治共同体——的形成带来重要后果。要么由于体貌或习俗近似,或者由于两者兼有,要么由于殖民和移民的记忆,从而对共同血统抱有主观信仰,这样的群体我们应当称之为“种族群体”;这种信仰对于群体构建的普及肯定具有重要意义,至于是否存在着客观的血缘关系则无关宏旨。种族成员(Gemeinsamkeit)不同于被准确认定了身份的亲属,不像后者那样是个有着具体社会行动的群体。用我们的话来说,种族成员并不能构成一个群体,而只是为群体的形成提供了便利,特别是在政治领域。另一方面,它主要是一种激发对共同的种族渊源之信仰的政治共同体,不管它是如何被人为组织起来的。这种信仰即使在政治共同体瓦解之后仍会继续存在,除非它的成员在习俗、体貌,至关重要的是语言上发生了重大变异。

对共同种族渊源的信仰,其人为的来源就在于前文[参阅第二章第三节]描述的那种改变了人际关系的理性联合体模式。如果受到理性调整的行动并不普遍的话,那么几乎任何联合体——即使是最理性的联合体——都会在信仰共同种族渊源的基础上以兄弟会的形式创造出一种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共同意识。对于一个古希腊城邦的成员来说,哪怕是最为随意的城邦分界,都至少是与一种共同的迷信,往往是与一个虚拟的共同祖先联系在一起的。古以色列人的十二支族(The twelve tribes)都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分支,他们按月份轮流承担某些功能。古希腊的宗族(phylai)及其诸分支也是这样,后者还被视为共同种族血统的单元。事实上,最初的分界可能是由于政治差异或实际的种族差异所致,但在完全理性而系统地划定这种分界时,旧的群体瓦解、地方性内聚力消散之后,结果就是一样的,比如克利斯提尼[3]的作为。因此,古希腊城邦实际上或最初并非部落城邦或家族城邦,而是种族想像的城邦,这是希腊政治生活理性化程度极低的标志。相反,罗马却达到了更高的理性化程度,其标志就是旧有的系统分支(curiae)有着宗教上的重要意义,只在很小的程度上标榜自己的种族起源。

对共同种族渊源的信仰往往会给“社交圈子”定出界限,但也并非始终与同族婚配的婚姻群体相一致,因为两者包含的人数可能会大不相同。他们的相似性依赖于相信其成员具有一种特有的“荣誉”——一种不可为局外人分享的“种族荣誉”感(一种与身份荣誉密切相关的现象,这将在后面讨论)。就这一点而言,简单说说肯定就足够了。我们这里的目的有限,而专门的种族研究必须对这些概念进行更精确的区分。

反过来,群体也会产生共同感情,即使群体消亡之后,这种感情仍会继续存在,并且有一种“种族”含义。政治共同体尤其可能产生这种影响。但是,最直接的影响则是由语言群体带来的,它是一种特殊的“大众文化财富”(Massenkulturgut)的载体,它使得相互的理解(Verstehen)成为可能并且更加容易。

凡是由于和平脱离母共同体或者由于移民(“殖民”、圣泉[ver sacrum][4]等等)而始终对共同体的起源记忆犹新,毫无疑问就会存在着一种非常特殊且往往极为强大的种族认同感,这取决于以下若干因素:共同的政治记忆,开始时更为重要的则是古老迷信的持久约束,旧的与新的共同体中亲属群体和其他群体的巩固,或者其他持久性的关系。只要缺少这些约束,或者一旦约束荡然无存,种族群体成员的意识就会不复存在,不管亲属关系多么密切。(https://www.daowen.com)

除了语言共同体——它可能与主观或者客观上认为的血缘关系相重合、但也有可能不重合,除了共同的宗教信仰——它也是独立于血缘关系的,种族差异始终在于那些(一如前述)显著的体貌审美差异,而同样重要的还有日常生活行为的明显差异。特别重要的恰恰就是这些在其他方面似乎没有太多社会意义的内容,因为,人们在想到种族差异时,立刻就能发挥作用的恰恰总是这些显著的差异。

共同语言以及受制于共同宗教信仰的生活礼制,到处都会产生种族亲和感,这尤其是因为,他人行为的明白易懂乃是群体形成的最基本前提。但是,因为在目前的讨论中我们并不考虑这两个要素,那么我们要问,剩下的还有什么?必须承认,方言的明显差异和宗教信仰的差异本身并不排斥共同种族渊源的感情。几乎与经济生活方式的深刻差异相同,对种族亲和力的信仰在任何时候都会受到服饰、住宅风格、饮食习惯、两性之间及自由人和不自由人之间劳动分工的差异之影响。就是说,这些事情涉及一个人认为什么是正确与得体,而至关重要的则是什么因素在影响着个人的荣誉感和尊严意识。后面我们将会看到,所有这些事情都是身份群体之间特有差异的对象。坚信自己的习俗优越而异己者的习俗低劣,就是一种支撑着种族荣誉感的信念,实际上,这与特殊身份群体的那种荣誉感完全类似。

种族荣誉感是一种特有的大众荣誉(Massenehre),因为只要属于被主观认定的血缘共同体,人人都可以得到这种荣誉。美国南部各州那些经常处于赤贫状态的白人居民,即没有财产、缺少就业机会的“白人穷鬼”,往往是种族排异的真正载体,种植园主们反而与此无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白人穷鬼”的社会地位依靠的就是让黑人丧失社会地位。

很自然,在所有种族差异的背后,多少都有些“上帝的选民”之类的观念在起作用,那只是一变而为同一个水平面上共存的身份差异的对应物。上帝的选民这种观念的普及则是由于这一事实:任何相互蔑视的群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有同等权利声称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这与始终建立在顺从基础上的身份差异形成了对照。结果是,种族排异可能会牢牢抓住“正宗”观之间一切可以想像的差异,并把它们变为“种族惯例”。

除了前面谈到的多少都与经济秩序密切相关的各种要素之外,惯例化(一个将在别处阐述的术语)可能还会拿着胡须、发型之类的东西大做文章。因此,这样的差异便产生了“种族”排异的结果,因为它们被看作是种族成员的象征。当然,这种排异并非始终仅仅基于那些明显特性的“象征”性质。锡西厄[5]妇女是涂抹黄油护理头发,继而便散发出一股酸臭味;希腊妇女则用芳香油达到同一目的。按照一个古代传说,这一事实令两个群体的贵妇进行一切社会交往的尝试均告失败。毫无疑问,甚至与那些最为突出的种族差异、或者与——就我所见——众议纷纷的“黑鬼味儿”相比,黄油的味道有着更为令人信服的效果。一般来说,种族特质仅仅在涉及对共同种族渊源的信仰时才会作为一些有限的因素产生作用,比如体貌过度异质且从审美角度难以接受;它们并没有积极的群体构建作用。

在催生共同种族渊源的情感与亲和力的问题上,习俗的深刻差异有着与遗传性体貌差异同样的作用,而引发习俗差异的除了语言和宗教差异之外,通常都是不同社会群体在经济和政治条件上的差异。如果我们把截然分明的语言差异和界限清晰的政治或宗教共同体等习俗差异的基础忽略不计——事实上在非洲和南美大陆的广大地区就不存在这些差异——,那么剩下的就只是习俗的逐渐过渡了,而且除了十足的地理差异之外不会存在永恒的种族界限。如果在明显的区域范围内具有种族意义的习俗占主导地位,但又并非以政治、经济或者宗教因素为条件,那么一般就是移民或者扩张所致,因为先前相互之间完全或部分隔绝、如今适应了异质生存条件的族群成了邻居,结果,明显的反差通常都会唤起双方的血缘疏离(Blutsfremdheit)意识,无论客观事态如何。

可以理解,一般来说,甚至在具体的个案中,要想确定特有的种族因素(即根据一个人的体貌和生活方式的相似性或差异而信任血缘关系或相反)会如何影响群体的形成,也是很困难的事情。

具有种族意义的习俗和一般的习俗之间,就其影响而言,并没有什么差异。对共同血统的信仰加上习俗的相似性,就可能促进一个种族群体当中一部分人的活动在其他人中得到普及,因为种族认同感会促进模仿。宗教群体的传布尤其如此。

我们只能做出这些比较含糊的概括了。什么样的共同活动可能会具有种族基础,始终都是难以界定的。有些概念表示的是由种族因素决定的行动,它们也有着相应的模糊性。部族、部落、民族等等就是这样的概念,其中的每一个通常都是在下一个的种族分支意义上被投入使用的(尽管前两个也有可能按相反的顺序被使用)。人们使用这些术语通常指的是一个当代政治共同体的存在——无论它的组织多么松散,或者是指对于业已消亡的政治共同体的记忆——比如保存在史诗故事与传说中的那些政治共同体,或者指的是一个语言或方言群体的存在,或者最后,指的是一个宗教群体的存在。过去,一种部落或民族意识会特别典型地伴随着一些迷信。但是,无论现在还是过去,如果并不存在政治共同体,群体的外部界限一般都会变得模糊不清。迟至勃艮第时期[公元6世纪]的日耳曼部落礼拜共同体,大概都是一些政治共同体的雏形,因而比较容易加以界定。相比之下,特尔斐神示所[6]这一无可争辩的古希腊文化的礼拜象征,也在向野蛮人发布启示并接受他们的崇敬,但它只是某些希腊部落一种有组织的礼拜,那些最强大的城邦反而被排除在外。因此,这种礼拜作为种族认同的象征,一般都是曾经存在过,但由于分裂或殖民而毁于一旦的某个大型政治共同体的残余,或者就是并非产生于纯粹种族条件,但却导致了对血缘关系的信仰这样一种文化共同体(Kulturgemeinschaft)的产物,比如特尔斐阿波罗神庙的情况。全部历史都在表明,只要没有人类学类型的重大差异造成的障碍,政治行动就非常容易导致对血缘关系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