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纵欲和禁欲
宗教与性的关系历来就特别密切,尽管部分是自觉的、部分是无意识的;可能是间接的、也可能是直接的。我们集中关注的将是这种关系的以下几个特性,它们具有社会学的重要意义。至于性与巫术观念、泛灵论观念以及象征物的无数关系,由于对我们这里的目的无足轻重,姑且搁置不论。首先,性陶醉是纵欲的典型要素,是原始水平的俗人宗教表现。甚至已经相当系统化的宗教,也有可能保留着性陶醉的功能,有些情况下完全是直截了当,而且深思熟虑。印度的性力教就是这样,它沿袭了古代的生殖器崇拜和对各种功能神的礼拜式,这些神控制着人畜五谷的再生产。不过更常见的是,出现在宗教中的性狂欢往往是其他狂欢手段——特别是舞蹈——产生的迷醉状态的意外结果。在现代的教派中,俄国的鞭笞派(Khlysty)[139]仍然保留着歌舞狂欢的做法。它也刺激了俄国阉割派的形成,我们已经知道,该教派就是要力图消除这种有害于禁欲主义的纵欲后果。〔62〕各种经常被人误解的制度都与狂欢礼拜有关,比如神殿卖淫。实际上,神殿卖淫往往承担着妓院的功能,以供享受神殿保护的行商之需。(就其性质来说,妓院的典型主顾至今也仍然是那些行商。)把这种特殊的性狂欢归因于氏族或部落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原生性同族乱交,将其视为普遍性的原始制度,则完全是无稽之谈。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性狂欢的陶醉可能会明确或者含蓄地升华为献身于神或救世主的性爱。但是,从神殿卖淫或者其他巫术实践的性狂欢中也有可能出现这样的观念:性服从具有宗教上的正面价值。这个问题我们此处无需关心。但是毫无疑问,特别反性爱的宗教狂热,无论是神秘主义的还是禁欲主义的,很大程度上都是一种满足受到限制的性生理需求的替代办法。这种对性的宗教敌视之所以引起我们的关注,并不是因为它与神经病学的关系,这一点在若干重要方面至今仍有争议,而是它所认为的性的意义。这种意义乃是特定情况下对性的宗教反感的基础,它在实际行为中可以产生不同的结果,尽管神经病学因素也在持久地发挥作用。即使是这些行动的结果,我们这里也只是给予部分关注。基于宗教原因的性反感,其最起码的表现就是礼拜时的禁欲,即祭司或礼拜参与者在圣事进行前暂时节制性行为。这种临时禁欲的主要原因通常都是由于注重禁忌规范,它们出于各种巫术和招魂术的原因而需要控制性事。这方面的细节不是我们这里关心的问题。
与此不同,超凡魅力祭司和宗教精英的永久禁欲则是由于这一观念:作为极不寻常的行为类型,禁欲乃是超凡魅力品质的象征和宝贵的迷醉能力之源,这些品质和能力是对神进行巫术控制的必要手段。后来,特别是在西方的基督教那里,祭司必须独身的主要原因是,这些教会职务的任职者不能在道德成就方面落后于禁欲主义精英——僧侣。强调教士必须独身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则是教会一心要防止祭司的后裔继承他们的圣职财产。(https://www.daowen.com)
处在这个水平上的伦理宗教,还发展出了另外两种具有重要意义的性反感态度,它们取代了各种类型的巫术诱因。一个是神秘主义的遁世观念,它把禁绝性欲看做是通过默祷退出尘世、追求神秘主义救赎的核心所在,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手段,在这种观念中,性的动力乃是最强大的诱惑,能够最牢固地把人束缚在动物的水准上。另一个就是禁欲主义的观念。理性的禁欲主义改造、自我克制以及条理性的生活规划,它们受到的最大威胁就来自性行为的那种特有的无理性,它是最后的、也是惟一不易进行理性组织的因素。这两个诱因往往会共同作用而在特定宗教中产生对性的敌视。所有真正的宗教先知预言,所有非先知的祭司对宗教的系统化,都会毫不例外地抱着我们刚刚讨论过的这些动机去关注性问题,而关注的结果一般来说就是对性的敌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