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经济以及规范性权力和实际权力的角斗场

第二部分 经济以及规范性权力和实际权力的角斗场[1]

[1]除非另有说明,注释均为莱茵施泰因所作。援引著作的全名,见《法律社会学》第八章ⅰ注1。(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