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对尘世的冷漠

五、耶稣对尘世的冷漠

就我们特指的含义而言,第二大拒世的宗教就是早期的基督教,在它的发源地也有巫术,也相信魔鬼的存在。它的救世主基本上是个巫师,他的巫术超凡魅力是其独一无二的个人感觉的必然来源。但是,犹太教那种绝对独特的宗教允诺,也成了早期基督教独特性质的决定性因素。可以说,耶稣是在弥赛亚预期最强烈的时期登台亮相的。构成基督教独特预言的还有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它对犹太教特有的虔诚——对律法学问那种独一无二的关切——所作出的反应。基督教福音的出现是与这种律法主义学问背道而驰的,它是一种针对非知识分子阶层、针对“精神穷人”发出的非知识分子宣言。耶稣甚至并不想对律法的一字一句进行任何改动,但他是以下等人和没受过教育的人所通用的方式理解并解释“律法”的,他们都是乡下和小城镇里虔诚的小百姓,他们在按照自己的方式、根据自己的职业需要理解律法,这与希腊化的富人和上流社会中人、与博学的学者和富有决疑术素养的法利赛人形成了鲜明对照。同仪式的规定、特别是同安息日的规定对犹太教律法的解释相比,耶稣的解释更为温和,但在其他方面,比如有关离婚的理由,耶稣的解释却更加严格。这似乎已经在预示着保罗的观点,即表面虔诚者的罪孽使摩西律法的要求受到了制约。总之,有许多事例可以说明,对于古代传统的明确要求,耶稣的确是反其道而行之。

耶稣特有的那种自负并不是来自“无产阶级本能”之类的东西,而是来自这样的认识:通向上帝之路必由他来引导,因为他是惟一属神的父。他的自负也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他,一个非学者,既拥有控制魔鬼所必需的超凡魅力,又拥有不同寻常的传教能力,而且远远超过了任何学者或者法利赛人。这种自负还包含着这样的信念:他的除魔力量只有在信仰他的人们——纵然是外邦人——当中才能见效,而在他的故乡、在他自己家里、在这块土地上的富人和名门望族、学者以及律法精英当中却不行——他在他们当中看不到能使他的巫术力量产生奇迹的那种信仰。但是,他在穷人和被压迫者、税吏、罪人、甚至在罗马士兵当中却看到了这种信仰。决不应忘记,在耶稣对自己的救世主地位的感受中,这些超凡魅力的力量都是绝对关键的因素。在他对加利利人城市的痛斥和对那棵倔强的无花果树的愤怒诅咒中,这些力量成了主要的争议点。他对自身力量的感受也可以说明,为什么在他看来以色列人被上帝选中越来越成了问题,神殿的重要性也越来越令人生疑,而鄙弃法利赛人和学者则越来越让他觉着理所当然。

耶稣承认两种绝对的死罪。一是轻视超凡魅力及其体现者的经文学者犯下的“悖灵的罪”。二是不友爱的傲慢,比如知识分子对自家兄弟大呼“你这笨蛋!”时表现出的那种对精神穷人的傲慢。从反理智主义立场鄙弃学者的傲慢和希腊人及拉比的智慧,是耶稣预言的惟一“身份因素”,但却是个非常独特的因素。总起来说,耶稣的预言远不是对所有普通人、对尘世所有弱者的朴素宣言。的确,它的约束力很微弱,但只是对那些能够再次变成小孩子的人来说才会如此。事实上,耶稣对救赎提出了极其惊人的要求,他的教义有着真正的精英品质。

耶稣的思想中几乎没有神意恩宠的普救论观念。恰恰相反,他的整个布道都在反对这种观念。只有极少数人被挑选出来通过这扇狭窄的门,进行忏悔并信仰耶稣。上帝本身自会阻止其他人得救,并让他们变得铁石心肠,这自然是妄自尊大者及富人最应遭受的惩罚。当然,这个要素并不新鲜,因为在更早的先知预言中就能看得到,那时的犹太先知就说,由于上等人的傲慢无礼,弥赛亚作为一个国王可能会骑着穷人常用的驮兽进入耶路撒冷。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平等主义”。耶稣住在了富人家里,这在律法精英们看来就是冒礼仪之大不韪。耶稣曾明确要求一个富家子弟放弃财产,但前提是那个年轻人愿意成为“完人”,即愿意成为耶稣的门徒。彻底摆脱一切尘世的羁绊、摆脱家庭和财产,都能见之于佛陀以及类似先知的教义中,但都是只对门徒的要求。然而,尽管在上帝看来一切都有可能,但不断地迷恋物质财富始终是获得拯救、进入上帝之国的最大障碍,因为,它将转移人对宗教救赎这一尘世间头等要务的关切。

耶稣从未明确表示专注于财富将会导致不仁不义,但这一观念却是问题的核心,因为那些必须遵守的律令中已经明确包含了原始的互助伦理,这是穷苦邻里联合体的一个特征。主要的差异在于,耶稣的布道把互助行为系统地纳入了一种包含着博爱情操的信念伦理之中。互助的律令也被作出了普适性的解释,被推广到了所有的人。“邻里”就是近在眼前的任何人。实际上,互助的观念已经扩展成了一个无宇宙论的悖论,它的基础是这一原则:唯有上帝能够、并且必将给予回报。无条件的宽恕,无条件的博爱,甚至无条件地爱敌人,无条件地忍受不义,勿以暴抗恶——这些宗教英雄主义的要求大概都是受到神秘主义影响的无宇宙论之爱的产物。经常遭到忽视但又决不应该忽视的一个问题是,耶稣把这种无宇宙论之爱同犹太教的报应观结合了起来。惟有上帝——总有一天——能够给予报应、复仇或奖赏。人不应在完成上述那些仁爱作为时夸耀自己的美德,因为那将是僭取今后应得的奖赏。为了在天国积累财富,人就必须借钱给那些不可能指望他们偿还的人,否则就没有功德可言。在拉撒路的传说中,耶稣突出强调了命运的公平均等性。仅仅从这一点也能看出,财富已经是一种危险的馈赠了。

但是总的来说,在耶稣看来,得救的最关键因素就是绝对淡漠于尘世及其事务。天国已经近在咫尺,这是给地上带来欢乐、根绝了苦难和罪孽的王国,而且当下这一代人就能活着看到它的降临。它会如同夜间行窃的贼一样悄然而至,它已经处在向人类显形的过程中了。要慷慨散财,不要把财富当做救命稻草牢牢抓在手里。要把凯撒的东西还给凯撒——那些东西有什么好处?要为每日的面包向上帝祈祷,不必为第二天操心。人力不可能加速这个王国的到来,但是人应当为它的到来做好准备。尽管这个预言没有废弃律法,但它始终强调的是宗教情操。律法和先知预言的全部内容都被压缩为爱上帝、爱同胞的简单诫命,另外还有一个意义深远的观念:真正的宗教气氛应当通过它的结果、通过可靠的证明(Bewahrung)来判定。

无疑是受到了广泛流行的救世神学神话影响的耶稣复活景象,在超凡魅力的圣灵显形中,在从耶稣自己家族开始的各种共同体——尽管最初他们并未共同信仰耶稣——的形成过程中,在对异教徒传教的活动中,都有惊人的发展。新兴的基督教保持了同旧时犹太教先知预言的连续性,甚至在保罗的决定性皈依导致了与这个贱民宗教分道扬镳之后也是如此。这些发展的一个结果是,两种对待尘世的态度在基督教的传教共同体中变成了决定性的因素:一是期待着世界末日前的基督复临,二是公认基督的超凡魅力天赋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基督降临之前,尘世将依然如故。于是,个人也被要求留在原位、坚守天职(κλ图示σις),并服从当局——除非当局要求他去犯罪。〔68〕

[1]cstasy或ecstacy(德文为ekstas),由于强烈的感情激动、痛苦或其他感觉所引起的超出理性和自我控制的状态。这在韦伯的宗教社会学中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在国内已有的译著或相关论著中出现过多种译法,这里统一译为“迷醉”。

[2]新南太平洋岛屿神话中的物、人、地所体现的超自然力量、魔力、神力。

[3]易洛魁印第安人信仰的一种精神力量。他们认为一切有生和无生的自然物在不同程度上都拥有特殊的无形力量,而作为一种可传性的精神力量可以按其拥有者的意志加以使用。

[4]拉丁文,意为“浇灌的恩宠”,天主教指信徒借此生爱、由爱而形成信仰,于是得到称义的能力。

[5]râga,印度传统音乐中的旋律类型。

[6]指迷信。

[7]Eleusis,古希腊城,古希腊人每年在此举行秘密仪式,祭祀谷物女神Demeter及冥后Persephone,由此形成伊洛西斯神秘教派。

[8]Janus,罗马神话中的天门神,头部前后各有一张面孔,亦称两面神,专司守护门户和万物始末。

[9]该词原意为一群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在古希腊则特指各部落共同体逐渐整合为城邦,直至形成地区性王国的过程,其中有许多程度不同的重组或重建过程,与我们通常理解程的”“。统另一请”参过阅程韦并伯非在同本一书回第事十,六故章根的据多上处下论文述具。体所指分别译为“聚合”或“聚合过

[10]Veii,古代伊斯特拉斯坎一市镇,位于罗马西北约10英里处,公兀前7—前6世纪维伊称霸,压制罗马,战争连绵不断,前396年被罗马人攻破,几遭毁灭,后为罗马人重建。6世纪为伊特鲁里亚最大的赤陶雕塑制作中心,著名的“维伊的阿波罗”赤陶塑像即在此地附近的阿波罗神庙中。

[11]Camillus(?—前365),罗马军人、政治家。公元前396年担任独裁官期间率军攻破维伊。公元前390年左右高卢人劫掠罗马时,他再次被任命为独裁官,之后汲取教训、加强城防,从而被尊为罗马城的“第二个奠基人”。

[12]此处指ark of the Covenant,犹太教圣物,有华丽装饰的镀金木柜,在《圣经》时代存放刻有上帝与摩西所立之约的两块石板。在以色列人漂流旷野期间,约柜由利未人抬运,以色列人占领迦南后安放在示罗。国王大卫将其迁至耶路撒冷,所罗门又将其安置在神殿内。最终下落不明。

[13]monolatry,它不否认其他神的存在。

[14]拉丁语,意为极其神圣的或者神圣得令人很不愉快的(含有嘲讽意味)。

[15]罗马法中执政官听取和决定案件并给予裁判的权力。

[16]罗马法中罗马公民对于自己的子孙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法定权力。

[17]Osiris,古埃及的主神之一,地狱判官。

[18]Zoroastrianism,起源于古波斯的宗教,亦称袄教、拜火教、波斯教。

[19]rita,指宇宙秩序的道德原则,根据吠陀传统,这一原则在世界上建立了规律性和正义。

[20]事见《旧约·约书亚记》,7。

[21]梵语,字面义为“热”,转义为印度教或耆那教等的“苦行”。苦行人相信,人体遭受痛苦时,会因生理的反应而产生热力,进而激发出强大的内在力量,足以净化生命。因此,他们舍弃繁琐的祭仪,另辟一条修行道路,期望用自我折磨肉体、克制感官欲望、控制进食甚至绝食等行为,获得自我净化的力量。而在极端苦行的过程中,有时会产生精神恍惚等特异的超常感觉,崇尚神秘主义信仰的印度人会因此认定,这个人已经修行到极高的境界,所以得到了“神通”的能力。

[22]Amos,活动于公元前8世纪,希伯来先知,《圣经》中有一卷书以他的名字命名,他严厉谴责了以色列的邻国、以色列本国以及犹大国的腐败与社会不公,宣称上帝是人类的绝对主宰,并预言了以色列国和犹大国的灭亡。阿摩斯认为全人类不分贫富都应实行社会公义,即使上帝的选民也不能例外。

[23]Elijah,活动于公元前9世纪,希伯来先知,强调一神论,宣传除以色列的上帝以外别无真神,是最早提出上帝的超然存在以及惟有洁净之人才能得救的观念的先知之一。

[24]Hesiod,希腊最早的史诗诗人之一,创作时期为公元前8世纪,在西方文化中他第一个把劝诫和教谕写入诗中。原是牧人,后来才成为诗人歌手。

[25]见第二卷第849页英译者注31。

[26]podesta,中世纪意大利城市或共和国选出的主要长官,拥有广泛权力。韦伯在本书第十六章有专门论述,见第二卷第1273页以下。

[27]指奥马尔一世(Umar I,586年—644年),伊斯兰教第二代哈里发(634年登位),率阿拉伯军队征服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攻打伊朗和埃及,在他任哈里发期间,伊斯兰政权从阿拉伯一个小邦发展为世界强国。

[28]guru,印度教、锡克教的宗教教师或领袖。

[29]中世纪学者或术士的秘书或随员。

[30]古罗马或中世纪大学的教师。

[31]Empedocle(s约公元前490年—前430年),希腊哲学冢、政治冢、诗人、宗教教帅和生理学家。据说他自封为神,投入埃特纳山顶的火山口自杀,以此要信徒们相信他的神圣性。

[32]Montanu(s生卒年不详),基督教早期派别之一孟他努派的创始人,该派公元2世纪出现于小亚细亚境内弗里吉亚地区,随后传遍小亚细亚,到6世纪上半叶,该派学说便基本灭绝。Novatianu(s约200年—约258年),意大利人,历史上第二代敌对教皇,251年登位,是第一个用拉丁文写作的神学家,后殉教。Man(i216年—274年),伊朗人,摩尼教创始人,鼓吹二元论教义,谓精神为善、物质为恶,两者混合而成世界。后因受琐罗亚斯德教教士攻击,被波斯国王下令监禁,瘐死狱中。Marcion(? —约160年),小亚细亚人,140年迁居罗马,参加基督教会,144年脱离,创建马西昂派对抗基督教,因宣扬类似诺斯替教派的异端邪说被处以绝罚。George Fo(x1624年—1691年),基督教公谊会创始人。

[33]Mahavira(约公元前599年—前527年),印度耆那教创始人、第24代祖师筏驮摩那的称号。30岁起终生在外苦修,裸体募化,主张极端苦行和不伤生。

[34]希腊人对波斯国王的尊称,一如犹太人将埃及国王称为法老。

[35]琐罗亚斯德教经典最古老的一种形式,即神歌。

[36]梵文Upasaka的音译,亦译邬波索迦、伊蒲塞,意为清信士、近事男、近善男,谓信受承事佛法的居家男信徒,一般指受三皈五戒者。中国民间俗称男居士,谓冢居修道的男子。家居的佛教女信徒(女居士)谓优婆夷(Upasika)。

[37]Sassanids,又译萨珊,公元226—265年间统治波斯的王朝。

[38]Achaemenid,埃及第二十七王朝(公元前525年—前404年),由波斯的冈比西斯建立。

[39]即阿胡拉-玛兹达(Ahura-Mazda),古代伊朗宗教、特别是琐罗亚斯德教所奉的至高之神,为波斯国王大流士及其后各代国王所崇拜,认为他保佑贤明君主。

[40]soma,又译索摩,植物名,其枝叶为古代印度吠陀教祭典中所使用的主要祭品。信徒将苏摩的茎置于两石之间,榨出汁液经羊毛过滤,和以水、奶,先祭奠众神,然后由众祭司和献祭人饮用。信徒珍视苏摩酒,因为它使人兴奋,也可能使人产生幻觉。苏摩神被认为是植物之主,能医治疾病,且能使人发财致富。

[41]The Council of Jamnia,公元90年在雅麦尼亚举行的宗教会议,一般都认为是旧约正典被公开承认的会议。

[42]Ezra,公元前5世纪的以色列先知、文士和宗教改革者。

[43]Book of the Dead,古埃及超度死者安入冥界的经书。

[44]Filioque,中世纪时罗马教会在《尼西亚信经》圣灵“发自圣父”一句后增加的“和子”短语,一般认为这是东西两派教会分裂的原因之一。

[45]吠舍离为古印度城市,古时为梨车族共和国首都,与佛教和耆那教早期历史有密切关系,耆那教创始人大雄生于此地,佛陀曾多次游历此城。佛陀逝世百年时,东印跋耆族比丘提出十条关于戒律的新主张,称“十事”(巴利文Dasavatthu,亦译“十净”)。约公元前483年,长老耶舍召集700名比丘在吠舍离举行了第二次大结集(梵文Sangjiti,意为合诵或会诵佛陀说的法,经讨论、甄别、审核将其确定下来),宣布“十事”为非法,引起多数僧众不满,另外召开了万人大会进行集结,佛教由此分裂为上座部与大众部。

[46]见《旧约·士师记》。

[47]Donatist,北非基督教的一派,公元312年因选举迦太基主教问题与公教会决裂。该派领袖为迦太基主教多纳图,故名。

[48]Taborite,波希米亚宗教改革派胡斯派中的激进派,他们聚居在布拉格以南某地筑垒自卫,1420年以《圣经》地名称其地为他泊(塔波尔的另译),因称塔波尔派。该派第一位主教尼古拉主持该派的独立教会,用捷克语代替拉丁语主持礼拜,准许教士结婚,废除了除洗礼和圣餐以外的一切圣事。该派四处征战,毁坏教堂,招怨甚广。1452年受到沉重军事打击后一蹶不振。

[49]Parsee,公元8世纪为逃避迫害而自波斯移居印度的琐罗亚斯德教徒的后裔。

[50]希伯来语,意为“弟兄”或“同志”,法利赛人由于和以色列其他部族分离而形成严格遵守律法的“弟兄”会众,故名。

[51]sabbtical year,古代以色列人每隔7年一次不事耕作,豁免债务人并释放奴隶。

[52]巴克斯特(1615年—1691年),基督教清教派牧师,反对圣公会的主教制,力主实行宗教宽容,曾为此遭受迫害达20年之久,直到1688年威廉与玛丽即位后颁布宗教宽容法,他才完全获得自由。

[53]哈纳克(1851年—1930年),德国基督教神学家、历史学家,后来由于在这两个领域中的重大贡献成为柏林科学院院士。

[54]应许之地即Promised Land,《圣经》中上帝答应给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的土地,即迦南。

[55]Valhalla,北欧神话中主神和死亡之神沃丁接待战死者英灵的殿堂。

[56]Mithra,印度—伊朗古代神话中的光明之神,吠陀中首次提到密特拉的时间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400年,后来对他的崇拜传到波斯,亚历山大大帝击败波斯人后则传遍整个古希腊世界,公元2世纪以后又得到罗马帝国军队的支持,成为当时发展中的基督教的主要对手。该教是武士的宗教,教徒一律为男子。

[57]古罗马骑士,原指骑兵队员,后来指骑兵团以及官员中的一个阶层。最初罗马骑士从元老阶层中选拔,因马匹由公家提供,故称“公骑士”,是有选举权的百人团中极有影响的成员。公元前4世纪始,非元老阶层也可参加骑兵队,但要自带马匹,故称“私骑士”。到公元前1世纪,他们已经形成另外一个阶层,在法律上可以自由经商和进入金融界,由于供应军需、代征捐税、开垦土地、开采矿藏而大发其财,成为类似现代资本家的富商阶级,并构成了与贵族和平民鼎足而立的政治集团。

[58]客籍民,古代希腊的外籍居民,包括解放了的奴隶。当时除斯巴达以外的多数城邦都有客籍民,雅典的人数最多,其地位处于来访的外国人与本城邦公民之间,既有权利也有义务,被公认为社会成员并受专门的法律保护,但在婚姻和产权方面要受限制。

[59]Vallabhacharis,盛行于印度北部和西部商人中间的印度教教派,崇奉主神毗湿奴第八个化身大神黑天,并遵行16世纪伐腊毗大师创始的富裕之道,强调忠于教派精神领袖古鲁,认为古鲁是神的化身。

[60]Radha,印度教神话所传大神黑天在沃林达沃纳牧人中间生活时结识的情妇,她是牧人之妻,却与黑天热恋,成为他坚定不移的伴侣。毗湿奴教虔诚派认为罗陀象征人的灵魂,黑天象征神的灵魂。

[61]Arte di Calimala,13世纪佛罗伦萨毛织业商人的行会组织。

[62]Shtundist,俄文音译,意为时祷派,19世纪受德国路德派与改革派影响在乌克兰农民阶层中出现的一个虔敬主义宗派。Skoptsy,俄文音译,意为阉割派,约18世纪从俄国东正教会分裂出来的一个苦行派别,该派严禁性行为,成员均阉割睾丸。

[63]pneum(a圣灵)一词大体上有三种含义,一是古代斯多葛学派所指一种火焰般的以太兀素或者普遍精神,该学派以此作为宇宙精神;二是古代宗教所指的世界灵魂或上帝精神;三是人的生命原则,特指活的灵魂或精神,被看做是肉体与精神之间的灵魂,或超越于肉体和灵魂二者的精神。韦伯在本书有关宗教社会学的内容中多次使用该词,为求译文统一,概译为“圣灵”,或视语境附上原文。

[64]见《新约全书》。

[65]Narcissus(?—54年),原为奴隶,获得自由后在罗马皇帝克劳狄(41—54年在位)身边掌管文书往来,实际上成为国务大臣,对克劳狄具有很大影响,并聚敛了大量财富。后因不支持克劳狄与小阿格丽品娜结婚等原因而失势。公元54年尼禄登基,纳齐苏斯被捕,不久自杀。

[66]gaal,希伯来文,买回、解放、救出之意,在《旧约》中指亲属的义务性赎回,《新约》采用此字时,意指基督犹如以长兄的身份释放众生,以亲人的亲情关怀、拯救众生。pada,希伯来文,意为代赎,参阅《旧约·出埃及记》,三十四章,20以及《申命记》、《以赛亚书》等。

[67]Salvation Army,循道宗牧师布斯所创国际基督教宗教组织和慈善组织。布斯1865年开始在伦敦东区传道,创立一些救济所向穷人提供食宿,1878年他把该组织更名为救世军,其组织形式与活动采用军队形式,总部设在伦敦,老布斯终生担任最高司令,每个军由若干师组成,其军官相当于其他基督教会的牧师。通常一个国家只有一个军,但在美国有4个军。迄今已在80多个国家设有16000多所福音堂,开办了3000多个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学校和事务所,使用100多种语言传播基督教义。救世军并不介入教派论战,但教义中包含了大多数福音派新教教会所信奉的基本原则。布斯认为拯救灵魂并不需要行圣礼,并努力在宗教活动中造成一种不拘礼节的气氛,教徒可以愉快地歌唱、奏乐、鼓掌、作见证、自由祈祷、公开认罪。

[68]Osiris,又作Usire,古埃及主神之一,起源不明,但在公元前2400年左右,俄赛里斯显然发挥过双重作用:既是一个冥府的丰产神,又是死而复生的国王的化身。这种双重作用又与埃及的王权神授观念结合了起来,国王死时便成了冥府之神俄赛里斯,其子现任国王被等同于天神何露斯。俄赛里斯不仅是死人的统治者,而且还从阴间赐予万物以生命和力量,从植物萌芽到尼罗河一年一度的泛滥,无所不管。

[69]Nicola Pisano(约1220年—1278年或1284年),意大利雕刻家,其著名作品是雕制了比萨大教堂布道坛,它汲取前人的风格而又表现出迥然不同的新风格,并吸收罗马浮雕、早期基督教壁画和镶嵌装饰艺术、托斯卡纳和伦巴第的乡土艺术、法国哥特式雕刻与建筑艺术,代表了西方艺术史上一个相当特殊的阶段。

[70]上帝生母,东正教对马利亚的称呼。451年以弗所会议承认基督位格统一,谴责否认基督神性的人们,确认马利亚是上帝的生母。451年卡尔西顿会议使用这一名词说明基督的神人二性并存于一体。

[71]见383页英译者注[2]。

[72]Merovingian(s476年—751年),法兰克人的王朝,传统上被认为是法兰西国王的“最初家系”。

[73]Cybele,又称Cybeb(e赛比比)、Agdistei(s阿格蒂斯蒂斯),众神之母,东方和希腊—罗马文化区流行的神灵,对她的崇拜在公兀前兴起于小亚细亚的弗里百业一带(今土耳其中西部地区)。

[74]qadi,又拼cadi或kadi,伊斯兰教法执行官,其职责是根据伊斯兰教法断案。从理论上说,卡迪可以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但实际上只是审理财产继承、宗教捐赠、结婚离婚之类的宗教案件。最初卡迪只限于处理非行政性事务,如仲裁争端、判决诉讼,但后来职权范围扩大,要负责管理宗教捐赠,保护孤儿、弱智者以及其他无行为能力者的财产,照料无监护人的妇女的婚姻问题。在所有这些事务中,卡迪的裁定都是不可更改的。

[75]Umayyads,统治哈里发国家的第一个穆斯林大王朝(661年—750年)。

[76]Alexander Jannaeu(s公元前104年—前78年),犹太国王,在位时曾大力镇压法利赛人的反抗。

[77]美吉多(Megiddo)即今泰勒美吉多,巴勒斯坦古镇。以色列征服迦南后不久即占领此镇,由所罗门国王重建为军事中心。事见《旧约》。

[78]见《旧约》。

[79]Lazarus,一为《新约·约翰福音》中的拉撒路,玛利亚和马大的兄弟,死后四日耶稣使他复活;一为《新约·路加福音》中的拉撒路,一个在世间受尽苦难死后进入天堂的病丐。

[80]梵文,字面意为林中隐士,是印度教要求的理想人生四期梵行期、家居期、林栖期、循行期的第三期,指退隐到森林中专注于灵性的冥想。

[81]Mandaeism,古代中东宗教之一,现仍存于伊拉克和伊朗西南部胡齐斯坦地区。曼达原意为诺斯替教徒。

[82]Hasidean,希伯来语拉丁字母转写作Chassidim,犹太教的一个教派,出现于基督教兴起之前,起源不详。该派虔信律法,坚持虔修及神秘主义教义,不关心政治。

[83]Levant,地中海东部地区,包括希腊、埃及以东诸国和岛屿。

[84]Ben Sira,精通犹太教律法和习俗的文士,在巴勒斯坦撰写了《便西拉智训》(Wisdom of Ben Sira),后被尊为次经,是智慧文学中的杰作,流行于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3世纪犹太人希腊化时期。此书又称《耶数智慧书》(The Wisdom of Jesus ben Sirach)。

[85]Maccabean,活跃于公元前2世纪的犹太王国世袭祭司家族,曾领导犹太人武装起义反对塞流西王朝统治者安条克四世,使被亵渎的耶路撒冷神殿重新圣化(神圣不可侵犯)。

[86]Herodian,公元前1世纪的犹太国王。

[87]Sanhedrin,公元前1世纪罗马帝国统治下巴勒斯坦地区犹太人的正式机构,兼具宗教、政治和司法职能。

[88]Philo,(公元前15(10)年—公元45(50)年),又称亚历山大的菲洛,操希腊语的犹太哲学家,希腊化时期犹太教哲学代表人物。

[89]Diaspora,这是犹太教和以色列史的一个重要概念,指自巴勒斯坦出走漂泊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除了具体指犹太人的离散之外,还具有宗教教义、哲学、政治和末世论的含义。公元前586年犹太人被巴比伦人逐出故土,这是第一次重大外流。征服巴比伦的波斯皇帝居鲁士于公元前538年允许犹太人返回故国,但一部分人仍然留居在外。公元前1世纪,北非亚历山大城40%的居民是犹太人,这是历史上人数最多、最引人注目且文化上最富创造性的海外犹太人群体。此后的两千年中,海外犹太人始终大大多于巴勒斯坦犹太人。

[90]最后审判时耶稣基督的自称。

[91]诺斯替教用语,意为真知、灵知、奥秘知识或神秘直觉。

[92]Marcionite,接近于诺斯替教的基督教派别,盛行于2世纪,创始人为小亚细亚人马西昂,后在教义问题上与罗马教会发生争论,144年被宣布为异端并处以绝罚,但他所倡导的教义却广为传播。

[93]Didache,最古老的基督教教会法规,亦作Teaching of the Twelve Apostles,可能成书于公元2世纪。

[94]Port-Royal,法国天主教西多会著名女隐修院,建于1207年左右,原是本笃会会所,坐落在凡尔赛以南谢夫勒斯谷地的低湿沼泽区,1625—1626年迁往巴黎另建新址。1638年原址为独修会所占。1648年一批修女重返原址,独修会人员迁至附近山麓。1665年,留在巴黎的修女大多拒绝在谴责詹森的文件上签字,因而被押往原址受停圣事处分,但始终拒绝屈服。巴黎波尔—罗亚尔女隐修会还是17世纪詹森主义和文学活动中心,韦伯这里指的大概主要是这个圈子。

[95]英国诗人、讽刺文作家巴特勒(Sameul Butler,1612—1680年)的著名诗作,是第一部针对思想而不是针对人的英语讽刺诗,共三部,1662—1678年间先后问世。

[96]帝俄与乌克兰的自治机构,1864年为提供社会与经济服务而建立,成为帝俄内部具有开明影响的机构,分县省两级,县级会议代表由地主、农民村社选出,省级会议代表由县级会议选出,每级会议设执行局,聘任专家担任各项工作。尽管受到立法和经费不足的限制,但仍然尽其所能办学、修路、发展卫生事业、指导农民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政治上要求立宪改革,支持1904—1905年和1917年的革命运动。十月革命后被撤销。

[97]“根据行圣事的作用”一句原文为拉丁文exopereoprato,意指圣事本身而言,不考虑施行者或领受者的功过。

[98]dervishism,指伊斯兰教苏非派托钵僧教团的教理和习俗。这种教团自12世纪相继成立,其成员必须服从首脑、事奉师长,可以集体生活,亦可在俗。

[99]Saint Bernard of Clairvaux(1090年—1153年),法兰西人,天主教西多会修士、神秘主义者,在宗教、政治、文学等方面对西方文化有过重大影响。先后成为五位教皇的心腹,曾发起组织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以阻止伊斯兰教扩张。

[100]Zinzendorf(1700年—1760年),德国宗教改革家和社会改革家,虔敬派重要人物。

[101]佛教咒语的发声词,韦伯这里指的大概是佛教、锡克教、喇嘛教的六字真言,或称六字大明咒,即嗡嘛呢叭咪哞(om mani padme hon)。

[102]Am haarez,犹太文学中指宗教仪式不如法利赛人那样严格的犹太人。

[103]Saint Francis of Assisi(1181年—1226年),天主教方济各会和方济各女修会的创始人,意大利主保圣人。天主教会中相传他身上带有耶稣受刑所留的五处伤痕。

[104]Decius(约201年—251年),Diocletian(245/248年—约316年),均为罗马帝国皇帝。

[105]Johann Tauler(约1300年—1361年),基督教多明我会修士,莱茵地方的主要神秘主义神学家,根据托马斯·阿奎那的理论,比较强调实践神秘主义神学。有80余篇讲道稿遗世,均用中期高日耳曼文写成,很受路德重视。

[106]《旧约·诗篇》,35:20。

[107]John Lilburne(约1614年—1657年),英国平均派领袖,被称为“生而自由的约翰”。

[108]Meister Eckehart(约1260年—1327/1328年),莱茵兰神秘主义派创建人,曾任图林吉亚代理主教、萨克松尼多明我会派主教、波希米亚代理主教。关于下文马大和马利亚的关系,参阅《新约·路加福音》。

[109]即圣安塞姆(Saint Anselm of Canterbury,1033/34年—1109年),经院哲学学派建立者,本体论和苦行赎罪理论的创始人。威廉二世1093年3月提名他担任坎特伯雷大主教。1099年完成《为什么上帝与人同形》书稿,此书成为赎罪的经典理论。

[110]fratres arvales,主持一年一度的五月祭谷节。

[111]Cistercian Order,天主教隐修院修会之一,1098年创立于法国第戎附近的西多旷野,故名。

[112]Athanasius(约293年—373年),埃及基督教神学家、教士、政治家、民族领袖。当时出现的阿里乌派异端认为,圣子是受造的,其质与圣父相似而不相同。阿萨内修斯是批判这种异端的主要人物,他在335年完成的两部护教著作《驳异教徒》和《上帝之道成肉身》是最早的希腊正统神学巨著。他坚持尼西亚大公会议精神,为确立三位一体教义和教会自主权奠定了基础,因而深受西方教会敬重。

[113]Saint Irenaeus(120/140年—200/203年),基督教神学家,对于基督教会确立上帝、圣子、圣灵的信条和主教制的建立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后世关于主教自使徒一脉相承而来的提法,与伊里纳乌斯的见解不无关系。

[114]homoousios,325年尼西亚大公会议通过的《尼西亚信经》使用的神学名词,谓圣子与圣父本体同一,381年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通过信纲,确认本体同一为正统教义。(https://www.daowen.com)

[115]Gregory I,Saint and Pope(约540年—604年),意大利籍教皇(590年—04年在位),出身罗马贵族,32岁任罗马行政长官,两年后辞职,捐出自己的宅第庄园办隐修院多处。579年任教皇驻君士坦丁堡代表。590年被选为教皇。后在教廷实行权力集中,惩治贪污和渎职,大力关注由于伦巴第人的破坏而产生的社会问题,反对拜占庭帝国的暴政。他最早建立了教皇直辖领地,为后来中世纪教皇国滥觞,其巩固权势的活动为中世纪教皇制度奠定了基础。自8世纪以来被尊为教义师,但史家对他评价不一。

[116]按照诺斯替教的基本教义,人应该分为三个级别:最高乃“属灵者”(Gnostic,或智者),即追随阿卡密之光的人;之下为“属魂者”(Psychics),位处光明与黑暗之间的人;再之下为“属物者”(Hylics,源于希腊文的hyle,即木头),完全属于物质世界,臣属于撒旦。

[117]Mu‘tazilah,原为伊斯兰教内部在政治或宗教问题上的中立派别,8—10世纪活跃于巴士拉和巴格达,曾被斥为自由思想派和异端。他们在8世纪率先运用希腊哲学方法提出三条主要原则:安拉的绝对独一,安拉的公义,天堂和地狱。

[118]拉丁语,指透彻理解教义后的明确信仰。

[119]语出圣奥古斯丁,意为“吾之信彼,非因起悖理,乃因起绝对悖理”。

[120]Philipp Jakob Spene(r1635—1705年),德意志神学家,虔敬派领袖。August Hermann Francke(1663—1727年),德意志基督教领袖、教育家、社会改革家。

[121]阿拉伯文Khari(j哈利吉)复数形式Khawarij的音译,原意为“出走者”,这里指的是从阿里队伍中分裂出来的一个伊斯兰教派别。656年阿里继任哈里发后与大马士革总督穆阿维叶的斗争激化,657年发生隋芬之战,阿里在获胜的情况下同意按照《古兰经》讲和,致使部分追随者强烈不满而“出走”,故名。该派主张恢复早年的伊斯兰教,哈里发应公选。后遭阿里镇压,其成员661年将阿里暗杀。

[122]《旧约·雅歌》。

[123]gopi的复数形式,印度教关于大神黑天传说中的饲牛女。青年时代的黑天与许多这类女性谈恋爱,其中的罗陀后来成为他的妃子。

[124]印度教中与毗湿奴派和湿婆派并列的三大流派之一,崇奉湿婆之妻、性力女神沙克蒂(Shakti),认为女神的性力是宇宙万有创造之源。

[125]Pelagius(约360—约430年),古代基督教神学家,生于不列颠,4世纪末到罗马,以虔敬和隐修之举传布其神学主张,认为人无原罪,坚持亚当之罪与全人类无关,人的得救不一定要靠上帝的恩宠。这与奥古斯丁的原罪论和恩宠论直接对立,受到教会谴责,被斥为异端,417年被革除教籍,次年遭到流放,从此下落不明。

[126]Mahdi,伊斯兰教末世学中的救世主,他将在地上伸张正义和公道,光复正道,并在世界末日来临之前开创七八年乃至九年的短暂黄金时代。《古兰经》和圣训中都没有提到马赫迪,但什叶派对他坚信不疑,关于马赫迪的教义似乎初现于公元七八世纪伊斯兰教初期宗教和政治局势动荡阶段,此后每逢动乱即会重新得到重视,人们普遍认为马赫迪会重振政权并恢复伊斯兰教的纯洁,因此,伊斯兰世界的社会革命者常以此自称。北非曾多次出现自封的马赫迪,其中比较重要的有:909年创建法蒂玛王朝的乌巴杜拉,12世纪摩洛哥阿尔莫哈德派创始人穆罕默德·伊本·突麦尔特,以及1881年起兵反抗埃及的苏丹马赫迪·穆罕默德·阿赫麦德。

[127]拉丁文,中世纪欧洲炼金术士提炼结束后炉子里剩下的渣滓、残留物。

[128]Abraham Kuyper(1837—1920年),荷兰神学家和政治家,1892年创立归正会,1901年任首相兼内政大臣,1905年在选举中被自由党联盟击败,此后为议员直至去世。

[129]原著未注明出处,在相关中文文献中亦未查到确切对应句,权作意译。(英译本为“insubordination as more reprehensible than brutality”。)

[130]语出The Gospel of Thomas(《多玛斯福音》,或译《多马福音》)。这部福音曾流传于基督教历史初期的部分信徒之中,但后来湮灭无闻,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有了希腊文残篇的考古发现,1945年在埃及又有出土,大致全貌再现于世。

[131]Saint Clement of Alexadria(150—211/215年),2—3世纪间最重要的基督教护教士。

[132]jubilee year(或year of jubilee),犹太教每隔49年一次的圣年,是年奴隶得以获释,抵押的土地归还原主,农田休耕。

[133]Arnold of Bresci(a约1100—约1155年),意大利激进宗教改革家,主张整饬神职人员和废除教会世俗权力,认为精神权利与物质财富互不相容。曾参与罗马市民的反教皇起义,后被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红胡子腓特烈一世军队俘获,被处以绞刑并焚尸,沉灰于台伯河中。

[134]方济各会于15世纪中期为帮助穷人救急而创设的低息金融机构,1515年时终获教皇利奥十世承认,遂在西欧各地流行。

[135]Claudius Salmasius(1588—1653年),法国古典学者。英王查理一世被处决时,萨尔马修斯为查理一世写了一篇辩护文章(1649年匿名发表),由此闻名于世,该文招致弥尔顿在1651年写了《为英国人民辩护》作答。萨尔马修斯曾在1638年作文为高利贷辩护,劝说荷兰教会允许高利贷者参加圣礼。

[136]马加比家族(The Maccabees),公元前168年领导犹太游击队反抗叙利亚统治,重建犹太国。

[137]Hadrian(76年—138年),罗马皇帝,117—138年在位,对外采取谨守边境政策,对内加强集权统治,在不列颠境内筑“哈德良长城”,镇压犹太人暴动(132年—135年),编纂罗马法典,奖励文艺。

[138]这个古老的佛教名词还有一个通用的说法,“业”。

[139]17世纪或更早形成的俄国基督教秘密教派,宣称上帝是在许多基督里面通过他们受苦而成的化身,主张苦行和迷醉做法。

[140]拉丁文,意为女人只结一次婚,指已婚女性离婚之后或丈夫死后不再结婚,即终生仅能有一夫。

[141]Saint Alfanso Liguori(1696年—1787年),那不勒斯人,天主教教会教义师、道德神学家、赎世主会创立人,著述甚多。

[142]在家信佛的男子叫做优婆塞,意译迈善男、善宿男、清信士等。

[143]先知书(the Prophets,the Prophetic Books,the Prophetic Writings),旧约圣经中诸先知所作各先知书总称;智慧书(the Wisdom literature),旧约圣经中《约伯记》、《箴言》、《传道书》以及次经中的《便西拉智训》、《所罗门之智慧书》的总称。

[144]一个或更多隐名合伙人的合伙形式,这些隐名合伙人起初只对投资(盈亏)负法律责任,其后则只根据登记的债务清单负法律责任。

[145]见本书379页脚注*。

[146]Nazareth,《圣经》所称耶稣的故乡,巴勒斯坦地区北部古城。

[147]犹太教定星期六为安息日,是圣日和休息日,从星期五日末起到星期六日末止,其根据是《圣经·创世记》第一章上帝六天创造天地的叙述。而尊安息日为圣日的传统,自古就维持了犹太民族的统一,古时的犹太人甚至在安息日当天听任敌人杀害也不拿起武器自卫还击。后来他们意识到不能束手待毙,遂商定安息日遭到攻击也应迎战,《塔木德》后来予以追认,而且列出39类活动可以变通以保全生命或保护健康,但一般都在当天停止一切劳作。基督教则根据十诫中的第四诫把星期日作为安息日,并尊为圣日,有些教派的教义严格禁止在安息日当天从事任何工作。

[148]Josiah,《圣经·旧约》所载犹大国王,约公元前640年—前609年在位。

[149]圣雅各(Saint James,?—62年),虽不在耶稣最初的门徒之列,但被保罗视为门徒,与圣保罗和圣约翰并称“教会三大支柱”。早期教会认为他是耶路撒冷第一任主教。

[150]吉兹亚税,早期伊斯兰教统治者对非穆斯林征收的人头税。原则上吉兹亚税收入应当用做慈善经费、薪金及赡养费,但事实上常被统治者蓄为私财。按伊斯兰教律法,非穆斯林一经改宗伊斯兰教,便不再缴纳吉兹亚税。

[151]伊斯兰教神学名词,意为出家。

〔1〕由于菲朔夫(Fischoff)的翻译不包含脚注系统,所以必须尽力确认至少是韦伯的主要引文出处。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注释均为罗特所作。在这一论述宗教群体的未竟“章”中,韦伯为他早先论述《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著作以及1906年的“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见Gerth and Mills eds.,op.cit.,302—322)版本提供了一个背景。这里的这项研究在他有关宗教社会学的其他研究中所处的适当地位,已在他的三卷本《宗教社会学文集》序言(见The Protestant Ethic,transl.T.Parsons,13—31,esp.29ff.)中作出了说明,其中韦伯写道:“任何真正全面的研究,特别是对亚洲宗教的研究,自然都需要人种志资料所做的贡献,其价值自不待言。但是这里对人种志资料的利用并没有体现那种价值,对此有必要提出某种正当理由。之所以有这种局限性,并非仅仅因为人的工作能力有限。我们这里需要讨论的是作为各自国家文化载体的那些阶层的宗教伦理观,因而这一忽略看来是可以允许的。我们关心的是他们的行动一直以来所产生的影响。确实,只有把它与人种志和民俗学的事实进行比较之后,才能彻底了解它的全部细节。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地承认并强调,这是人种志研究者完全有理由提出异议的一个空白。我希望一项系统的宗教社会学研究能够多少有助于弥补这一空白。”本章就是这项系统研究的组成部分,其规模等于一部著作。然而,在头三个分章中,关于人种志的论述仍是提纲挈领,因为,韦伯要做的是紧扣他的分析主旨。在投入本章的写作之后,韦伯在这个领域的下一部著述就是关于儒教的论文(开始于1913年)。

〔2〕见Hermann Usener,Götternamen.Versuch einer Lehre von der religiösen Begriffsbildung(Bonn:Cohen,1896),279ff。(W)

〔3〕Indigtamenta:见Chantepie-Bertholet-Lehmann(abbr.Chant.),Lehrbuch der Religionsgeschichte(Tübingen:Mohr,1925),4th ed.,vol.Ⅰ,69。(W)韦伯用这些较早的版本作为他的原始资料之一。

〔4〕参阅Chant.,op.cit.,vol.Ⅱ,455ff。(W)

〔5〕关于技能法学,见后面第八章,ⅲ,三。— —路德维希·多伊布纳(Ludwig Deubner)(在Chant.,op.cit.中)强调了罗马人坚持礼仪正确性的巫术性质,并且反对把这种实践解释为“特有的法学方法”。不过这与韦伯的看法未必相抵牾,韦伯认为罗马人的法律理性主义就是来自这些巫术源头。(cautelary jurisprudence,国内已有“律师法学”、“预防法学”等译法,但cautel一词有谨慎、提防、狡诈、技能诸义,另外,根据韦伯在本书《法律社会学》中对它的评述,显然译为“技能法学”比较妥当,与此有关的cautelary jurists也相应地统一译为技能法学家。另请参阅《法律社会学》英译者注17。— —译注)

〔6〕参阅Helmuth von Glasenapp,Der Hinduismus(Munich:Wolff,1922),25。(W)

〔7〕根据传说,公元前400年,M.F.卡米卢斯在与维伊长期战争的危急关头被任命为独裁官。这个传说有些类似于围攻和占领特洛伊城的故事。卡米卢斯利用一条通向维伊城中朱诺祭坛的秘密通道给她献上了牺牲,于是这位女神改换了门庭,帮助罗马大获全胜。

〔8〕更详尽的讨论见第十六章,ⅳ,四,“城市”。

〔9〕另见下文,1174。韦伯可能是指彼得大帝把那些重要的礼拜对象— —比如喀山的圣母像(从莫斯科)和亚历山大·涅夫斯基的遗骨(从弗拉基米尔)— —转移至他在涅瓦河畔新建的都城;参阅Anatole Leroy-Beaulieu, The Empire of the Tsars and the Russians(transl. Z.A.Ragozin,London,1898),Ⅲ,100f.,197f。在早先的若干世纪中,类似的做法对于莫斯科逐渐取得或强化对其他udel公国的优势地位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弗拉基米尔的圣母像、前都主教的座椅1359年被移至莫斯科,而且还有几次那些被征服的城市不得不交出它们主教堂的大钟(特维尔在1340年、大诺夫格罗德在1478年、普斯可夫在1510年— —不过后两种情况大概有着更直接的政治意义,因为那都是召集市民大会[the veche]的钟)。到后来,在1640年代,几位俄罗斯籍天主教教皇的遗骨也被移至莫斯科重新安葬。参阅Larl Stahlin, Geschichte Russlands(Stuttgart,1923),Ⅰ,142,164,213, 238; Albert M.Ammann S.J.,Ostslawische Kirchengeschichte(Vienna,1950),42,282。

〔10〕见Max Müller,Anthropological Religion(London:Longmans,Green,1892),76。繆勒所说的三阶段是,单一神教(每个神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都是至高无上的),多神教(一神在众神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一神教(独一无二的神享有霸权地位);另见他的Contributions to the Science of Mythology( London: Longmans, Green,1897),138ff。

〔11〕关于伐楼拿、密多罗和因陀罗,参阅韦伯的“印度教与佛教”(“Hinduismus und Buddhismus”),见GazRS,Ⅱ,29,175(《印度的宗教》(Religion of India),27,170)。

〔12〕如果德文版的段落划分的确就是手稿原貌的话,那么本节的第一部分原是韦伯的第一节。本节这里合并了德文版的第二和第三部分,它们分别只有2页和7页。

〔13〕韦伯用德文的常用词“做‘礼拜’”(“Gotteszwang”)与“对神的强制”(“Gottesdienst”)作了比较。

〔14〕参阅韦伯《印度的宗教》,137f。

〔15〕关于“风水”,见韦伯《中国的宗教》(The Religion of China),199,214,217,276,297。

〔16〕见Kurt Breysig,Die Entstehung des Gottesgedankens und der Heilbringer(Berlin:Bondi,1905)。布赖希格很早就使用了“宗教社会学”一词,他在Kulturgeschichte der Neuzeit 的第二卷Alterhum und Mittelater als Vorstufen der Neuzeit(Berlin:Bondi,1901)第一和第二章中论述了犹太先知与耶稣。布赖希格雄心勃勃的努力可以作为同时代人与韦伯的工作的一个比较;它的叙述性和扩散性证明了韦伯方法的分析力。

〔17〕关于nebiim,见韦伯《古代犹太教》(AncientJudaism),Ⅳ,2。

〔18〕见Erwin Rohde,Psyche,The Cult of Souls and Belief in Immortality Among the Greeks(London:Paul,Trench,Trubner,1925)。

〔19〕“豁免年的Seisachtheia”,即摩西要求的安息年免除债务;参阅《旧约·申命记》15:1—3。希腊文seisachtheia,即“摆脱”(负担),指的是6 世纪雅典的梭伦改革中取消债务。

〔20〕孟他努和诺瓦替安都是基督教早期教会(2世纪末3世纪初)的奠基人。摩尼是巴比伦摩尼教的创始人。第四个人物在德文本中为Manus,但从上下文来看那是讹读,应为马西昂,2世纪时的《圣经》批评家和教派创始人,他的运动后来融入了摩尼教。

〔21〕见Christian Bartholomae编译,Die Gatha's des Awesta.Zarathushtra's Verspredigten(Strassburg:Trubner,1905),130;Sodalen在琐罗亚斯德教中是第一等级的成员,第二等级由武士构成,第三等级是农民。

〔22〕关于首陀罗,参阅韦伯《印度的宗教》,55ff。

〔23〕西派教会在公元9世纪对《尼西亚信经》作了修改,增加了“qui ex Patre Filioque procedit”这一短语,由此宣布了对圣父和圣子以及发自他们两者的圣灵的信仰。这一改动成了东正教和西派教会长期纷争的缘由。

〔24〕见Hermann Oldenberg,Die Religion der Veda,1894,4th ed.,1923。(W)

〔25〕本节及随后两节在德文版本中构成了单独一节,题为“身份群体、阶级与宗教”。

〔26〕参阅Norman Cohn,The Pursuit of the Millenniu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7),尤见第十章。

〔27〕见Adolf Harnack,Die Mission und Ausbreitung des Christentums in den ersten drei Jahrunderten(Leipzig:Hinrich,1902),第四部分,尤见539页。

〔28〕Coge intrare或compelle intrare,即“强迫(他们)加入”;这个原则是为使用暴力对付异教徒或不老实的改宗者进行辩护的,源于对《新约·路加福音》14:23的曲解。参阅《法律社会学》,第八章,v,注26。

〔29〕这里可以附带说几句。冯·埃吉迪(von Egidy,退役上校)首次出现在军官俱乐部时,曾经满怀着这样的期望:由于批评正统信仰显然是对每个战友都开放的权利,因而陛下可以抓住主动,强令那些古老的优雅传说不要再来骚扰服兵役的人们,因为没有哪个诚实的小伙子会相信这些东西。不过很自然,这种情况并没有出现,于是人们也就乐于认为,教会的教义还像原来一样为新兵们提供了最好的养料。(韦伯注:莫里茨·冯·埃吉迪中校在公开抨击教条主义基督教教义之后于1890年被开除。另请参阅韦伯同时代人的评论,见Jugendbriefe,334—337)。

〔30〕关于seviri Augustales的荣誉,见后面第十六章,v,注29。

〔31〕参阅Karl Korad Grass,Die russischen Sekten(2 vols.,Leipzig:Hinrichs,1907—1914),I,524f(f论及一个时祷派-浸礼宗群体);Ⅱ各处(论Skoptsy)。另请参阅A.Leroy-Beaulieu,The Empire of the Tsars(London,1898)各处。

〔32〕Humiliati,市民中的入世的禁欲主义者,他们从12世纪一出现就几乎没有得到宽容,直至最后被16世纪的反宗教改革所镇压。(此派亦称“伦巴德穷人派”,天主教苦行修会之一,修士自称“卑微者”,持本笃会会规,过自我节制生活。修会有男修会、女修会和在俗者修会。男修会于1571年被教皇庇护五世下令撤消,女修会仍继续存在。——译注)

〔33〕Gustav Adolf Deissmann,Liicht vom Osten(Tübingen:Mohr,1908),234f。

〔34〕见Werner Sombart,Das Proletaria(tFrankfurt:Rutten und Loening,1906),75ff,以及他的Sozialismus und soziale Bewegung,1908,第六版,25。(W)

〔35〕参阅韦伯《印度的宗教》,360ff。

〔36〕theotokos即帝后般的圣母马利亚,“帝国气派”一词在德文文本中指的是尼古拉·皮萨诺“原原本本的文艺复兴”风格。关于这一点以及中产阶级的倾向,见Albert Brach, Nicola und Giovanni Pisano und die Plastik des ⅩⅣ. Jahrhunderts in Siena(Strassburg:Heitz,1904)。1904年前后,关于尼古拉·皮萨诺风格的渊源问题曾发生了一场争论;有篇论文认为它源自南意大利的腓特烈二世皇帝Imperial Studios;参阅Georg Swarzenski,Nicolo Pisano(Frankfurt:Iris,1926)。比较尼古拉在比萨大教堂洗礼堂雕制的布道坛(1259)与(他儿子)乔万尼为该教堂雕制的作品(1311),可以看出资产阶级化(embourgeoisement)的趋势。(Wi)

〔37〕见Rudolf Dvo 图示ak,Chinas Religionen(Munster:Aschendorff,1895),vol.I,“Confucius und Seine Lehre”,122;德沃夏克使用的是英文词“gentleman”;另请参阅GAzRS,I,449。

〔38〕见Wilhelm Bousset,Die Religion des Judentums im neutestamentlichen Zeitalter(Berlin:Reuther und Reichard,1906),sec.ed.,187f。

〔39〕谓Ecclesiasticus即《耶数智慧书》)ⅹⅹⅹⅷ:25—39。不知这里指的约翰内斯·迈因霍尔德(Johannes Meinhold)哪部著作,但可参阅他的Geschichte des jüdischen Volkes(Leipzig:Quelle und Meyer,1916),63。韦伯这里好像不可能利用该书的研究,因为它出版得太晚了。

〔40〕参阅Adolf von Harnack,Lehrbuch der Dogmengeschichte(Tübingen:Mohr,1909),vol.I,104ff;关于《十二使徒遗训》和古代基督教对使徒、先知与超凡魅力导师做出的区分,见哈纳克,Die Mission und Ausberitung des Christentums in den ersten drei Jahrhunderten(Leipzig:Hinrich,1902),237—251。

〔41〕这里指的是1500年左右伊凡二世和瓦西里三世时期的所谓“教会党”(Church Party),其领袖是伊·萨宁,沃洛科拉姆斯克隐修院院长,颂扬莫斯科大公国统治者为上帝任命的教会世俗助手;就是在这个时期,莫斯科是第三(和最后的)罗马这种观念得到了确立。萨宁和他的追随者“约瑟夫派”既反对所谓犹太化教徒的理性主义异端,也反对尼尔·索尔斯基(Nil Sorski)的激进隐修运动,前者是个日益高涨的反三位一体、反隐修的运动,后者则要求修道院放弃附属于它们的土地和村庄。约瑟夫派坚持要强化隐修戒律,但又竭力捍卫修道院拥有的土地,同时既反对沙皇的世俗利益、也反对来世激进主义。参阅D.S.Mirsky,Russia:A Social History(London:Cresset,1931),138;Günther Stöckl,Russische Geschichte(Stuttgart:Kröner,1962),218—230。

〔42〕德语的unpolitisc(h非政治的)通常是指一种傲慢地鄙视卷入党派活动、鄙视议会政治现实的态度。比如,托马斯·曼(Thomas Mann)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撰文表现出了民族主义畸变倾向,题目就是《一个非政治人的反省》(Betrachtungen eines Unpolitischen)。韦伯在同一时期则撰文抨击了知识界“非政治的”政治,题为“重建德国时的议会与政府”(见附录Ⅱ)。知识界喜欢构想——尽管是不现实的——宏大政治方案,所以,他们既不是“反政治的”,也不是来世宗教意义上的“去政治的”。

〔43〕见Adolf Levenstein,Die Arbeiterfrage(Munich:Reinhardt,1912)。作者是个工人和自学成才的探索者,是民意调查这个领域的开拓者,韦伯曾公开对他表示激励,对他的成果作出了更详细的分析。见韦伯“Zur Methodik sozialpsychologischer Enqueten und ihrer Bearbeitung”,载Archiv für Sozialwissenschaft,29,1909,949—958;另请参阅Anthony R.Oberschall,Empirical Social Research in Germany 1848—914(The Hague:Mouton,1965),94ff.,以及Paul Lazarsfeld and A.R.Oberschall,“Max Web1e9r6 5and1 90Efm。pirical Social Research”,载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30:2,April

〔44〕一个著名典故,据传乃出自拿破仑一世的一个说法:“Tout soldat fracais porte dans sa giberne le baton de marechal de France。”

〔45〕本节及随后两节在德文版本中构成了单独一节,题为“救赎的不同道路及其对行为的影响”。

〔46〕大概是指C.弗兰克(C.Frank),《巴比伦宗教研究》(Studien zur babylonischen Religion,1911)第一卷的作者。(W)

〔47〕见Meister Eckehar(tb.c.1260,d.1327),Schriften(Düsseldorf:Diederichs,1959),Hermann Buttner编译,p.259ff;这是他就《路加福音》10:38所作的布道书。

〔48〕参阅Wilhem Bousset,Hauptprobleme der Gnosis(Göttingen:Vandenhoeck,1907),ch.I。由于韦伯利用了布塞的著作Die Religion des Judentums(1906),看来很可能布塞也是他论述诺斯替教的主要文献来源之一。

〔49〕赫尔曼·马林克罗特(1821—1874)是天主教中央党创始人之一,也是该党嗓门最高的代言人之一,1867—1871年任帝国议会议员。他的妹妹保利娜创立了“基督之爱姐妹会”。

〔50〕参阅Adolf von Harback,Lehrbuch der Dogmengeschichte(Tübingen:Mohr,1931),vol.Ⅰ,292—309。这是1909年出版的第四版,也是韦伯利用的文献之一。

〔51〕关于Kharijis,见Chantepie et al.,op,cit.,vol.I.682ff.;关于Amal,见C.H.Becker,Islamstudien,vol.I,165,167。(W)

〔52〕关于荷兰神学家和内政大臣(1901—1905年任职)亚伯拉罕·克伊波,见韦伯,“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Gerth and Mills,op.cit.,452f。

〔53〕意为“借给人不指望偿还”,而非“不要使人丧失希望”。韦伯依据的是阿达尔贝特·莫克斯对《路加福音》的详细分析,见Adalbert Merx,Die Ewangelien des Markus und Lukas(Berlin:Reimer,1905),223ff。韦伯在后面第十五章(十,D)提到了莫克斯;另请参阅韦伯《经济史》第二十一章及274页。

〔54〕见Aloys Schulte,Geschichte des mittelalterlichen Handels und Verkeh zwischen Westdeutschland und Italien(Leipzig:Dunker & Humblot,1900),Ⅰ,263ff。

〔55〕在15世纪,严格派(the Strict Observance)方济各会士发展成了一个会众,其特权地位高于小兄弟会(the Conventuals)。关于这些派别的方济各会士,见Religion in Geschichte und Gegenwart(Tubingen,1910),Ⅳ。另请参阅Benjamin Nelson,“Max Weber's Sociology of Religion”,载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30:4,Aug.1965,596f。关于高利贷问题的概况,见Nelson,The Idea of Usury(New York,1949)。

〔56〕完整的表述读如下:“Home meteato ix aut nunquam deo potest placere”。这个句子因《格拉蒂安教令》(Decretum Gratiani)而变得意义重大。参阅韦伯Wirtschaftsgeschichte,sec.ed.,J.Winckelmann,ed.(1958),305,以及Nelson前引文章。

〔57〕参阅韦伯,Handelsgesellschaften,ch.Ⅳ,“Pisa.Das Sozietatsrecht des Constitutum Usus”,再版于GAzSW,386—410。

〔58〕见Hermann Levy,Economic Liberalism(London:Macmillan,1913),ch.Ⅵ;1902年初版于德国。

〔59〕见Ernst Troeltsch,“Dasa stoisch-christliche Naturrecht und das modeme profane Naturrecht”(1911),载 Aufsätze zur Geistegeschichte und Religionssoziologie(Tübingen:Mohr,1924),179。(W)

〔60〕Troeltsch,“Epochen und Typen der Sozialphilosophie des Christentums”(1911),op.cit.,133.

〔61〕“无主奴隶身份”(herrenloseSklaverei)之说出自经济学家阿道夫·瓦格纳(Adolf Wagner,1835—1917),一位基督教福利国家的支持者。“国家这个调皮鬼”(Racker von Staat)在韦伯那个时代成了一句俏皮话,也是那位传奇式的国王普鲁士的腓特烈·威廉四世津津乐道的句子。据传它出自一个农民之口,他向这位国王提出的请愿被以国家和秩序的名义遭到了拒绝,于是他张口说道:“我早就知道,我所面对的不可能是我敬爱的国王,而是国家这个调皮鬼。”

〔62〕Khlysty(“鞭笞派”,或者用另一个说法— —对他们的自我称呼Kristy加以荒谬可笑的曲解的说法,“众基督”或“上帝的子民”)是16世纪、最迟也是17世纪在俄国出现的一个秘密教派。按照迫害者的说法,他们的礼拜式— —包括迷醉舞蹈— —达到高潮时就是性狂欢(svalnii grech,一种“基督之爱”的仪式);参阅K.K.Grass,Die russischen Sekten,I(1907),434ff.,但他不相信这种传闻。该群体的一个分支在1770年代成立了一个阉割派(“Skoptsy”),渴望通过不同程度的自我阉割以达到净化。另见A.Leroy-Beaulieu,The Empire of the Tsars(London,1896),Ⅲ。

〔63〕见Werner Sombart,The Jews and Modern Capitalism(London:Fischer Unwin,1913),230ff。

〔64〕参阅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75。

〔65〕关于康门达和commandite,见韦伯Handelsgesellschaften(1889),1924年再版于GazSW,339ff,以及《经济史》第十七章“商业企业诸形态”。maona是意大利各城市通行的做法,由不同类型的联合体构成,以便管理一支船队或者用以开辟海外殖民地。

〔66〕见Julius Guttmann,“Die Juden und das Wirtschaftsleben”,AfS,vol.36,1913,149ff。这是对松巴特著作的评论文章。(W)

〔67〕Paul Wernle,TheBeginnings of Christianity(New York:Putnam,1904),vol.Ⅱ,ch.Ⅸ,尤见192及以下诸页。

〔68〕据手稿中的注释,这一节本应进一步扩展。(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