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今世与来世
只有为数不多的救赎宗教对于神与尘世及人的关系问题产生了独一无二的单纯解决办法,我们刚刚概述了这方面各种可能的纯粹类型。无论何地,如果产生了这种纯粹类型,也只能持续很短的时间。绝大多数救赎宗教还包容了各种学说,因为它们与这些学说在相互影响,至关重要的是它们试图满足信徒的各种伦理和理智主义需求。因此,对于不同宗教理论在神与尘世及人的关系问题上的差异,就必须从它们接近此一或彼一纯粹类型的程度来加以衡量。
这样,神与罪的学说具有的各种伦理色彩同追求救赎产生了极为密切的联系,救赎的内容则因人们想要从哪里得救和为什么想要得救而异。并非任何理性的宗教伦理都必定是一种救赎伦理。例如,儒教是一种宗教伦理,但它对救赎的需求根本就一无所知。另一方面,佛教绝对是一种救赎学说,但它没有神。许多其他的宗教所了解的救赎也只是在范围狭小的集会——特别是秘密礼拜——中培养出来的一种特殊关怀。实际上,即使那些被认为特别神圣并允诺参与者可以从中得到某种救赎的宗教活动,往往也是用极端功利性的预期来取代我们习惯于称之为“救赎”的一切。在伊洛西斯教派纯仪式性的神秘剧中,那些掌管收成与死人国的冥府大神载歌载舞的神秘庆典,向参与者允诺的首先是财富,其次则是改善他在来世的命运。但这里没有任何补偿观念,纯粹是仪式性礼拜的结果。
对于得体地履行了官方礼拜且完成了个人宗教义务的中国臣民,《诗经》列举的好处中所允诺的最高回报就是财富和长寿,完全没有对来世的预期和在那里得到补偿的预期。除了有关来世的广泛允诺以外,琐罗亚斯德的主要期望就是通过神的恩宠为他自己和他的忠实信徒带来财富。作为对其俗家弟子道德行为的回报,佛教的允诺是财富和体面的长寿,这与印度各宗教的所有内在世俗伦理完全一致。最后,上帝答应赐给虔诚的犹太人的也是财富。
但是,在加尔文宗、浸礼会、门诺派、贵格会、归正宗虔敬派、循道宗等等新教禁欲主义群体看来,以系统而合法的方式获得的财富,也是恩宠状态的标志和证明之一。诚然,我们在这些情形中看到的观念是断然拒绝把财富(以及其他世俗利益)当做宗教目标。不过在实践中却很容易发生向这种观点的逐渐过渡。贱民民族——特别是犹太人——的宗教以及琐罗亚斯德和穆罕默德的教义,都提出了救人于压迫和苦难之中的允诺,这很难与救赎的概念完全分离开来。在古代伊斯兰教的坚定信徒看来,这些允诺可能包含着对世界的支配权和社会声望,真正的信徒会把它们装在背包里〔44〕作为奖赏去投入反对一切异教徒的圣战;或者,这些允诺可以带来一种特殊的宗教声望,比如犹太人的传统就告诉他们,上帝已经允诺将来让他们得到这种声望。因此,特别是对犹太人来说,上帝首先就是一位救星,因为他把他们从埃及人的奴役下拯救了出来,今后还可能把他们从隔离状态中拯救出来。
除了这种经济和政治上的拯救以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摆脱对一切恶魔与恶巫的恐惧,因为世间的大多数罪恶都被认为应当归咎于它们。基督用自己圣灵的力量破除了魔鬼的势力,这在早期基督教中乃是最为重要、最具影响力的要旨之一。而且,拿撒勒的耶稣宣称的业已降临或者即将降临的天国,是个赐福于尘世、涤尽一切仇恨、焦虑和困苦的王国,只是后来的教义中才出现了天堂和地狱。当然,如果世界末日之前的基督复临(parousia)姗姗来迟,今世对未来的末世论取向就可能表现出一种明确的趋势,即变成一种对来世的希望。由此,重点就会转向来生:目前仍然在世的人们虽不可能在今生看到救赎,但有可能在死后看到它,如果能够死而复生的话。(https://www.daowen.com)
来世得救的独特含义实质上可能意味着摆脱人世间肉体的、心理的以及社会的苦难。但它更为关切的可能是摆脱毫无意义的繁重劳作以及生命本身的短暂性。最后,它可能主要是集中关注无可避免的个人缺陷,不管这种缺陷更多地被认为是慢性污染所致、急性犯罪倾向所致还是精神上陷入黑暗混沌的尘世蒙昧所致。
我们关注的实质上是对救赎的追求,因为它对尘世中的实际行为产生了某些结果,无论它采取的是什么形式。一种生活行为如果特别决定于宗教信仰,并且被某种核心意义或者明确目标赋予了连贯性,那么对救赎的追求很可能就会开始明确以世俗事务为取向。换言之,在任何宗教群体当中,如果出于宗教诱因,以某些完整的价值观念为取向而产生的实际行为出现了系统化的结果,对救赎的追求便有了发挥实际影响的最佳机会。这样一种生活模式的目标和意义,可能始终都会完全以今世为取向,或者可能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把焦点集中在来世。各种宗教都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方式会极为不同,程度也会各异,甚至在每个宗教内部,不同的信徒也会存在相应的差异。此外,生活行为的宗教性系统化,就其本性而言,它试图对经济行为发挥的影响是有某些局限性的。最后,宗教诱因——特别是救赎的渴望——也不一定能够对任何生活行为方式、特别是对经济行为方式产生影响。但它们也许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发挥影响。
如果救赎采取的形式是一种对今生就已经发挥影响的过程,或者是一种完全发生在今世的主观过程,因而当这种渴望相当于“崇奉”救赎或导致救赎、或者成为救赎的先决条件时,救赎在生活行为方面就会产生意义最为深远的结果。这时,崇奉可能会表现为一个渐进的净化过程,也可能表现为一次精神突变(metanoia),即一次再生。
再生的观念本身非常古老,实际上在巫术的精灵信仰中就能看到其最典型的发展。拥有巫术超凡魅力几乎始终被认为是再生的前提。巫师本身的特殊教育、他们特有的生活模式以及他们武士英雄般的特殊训练,都是以再生并确保拥有巫术力量为取向的。调整这一过程的则是迷醉形式的“出神”(Entruckung),或是得到一个新的灵魂,通常还会随之改变名号。这些观念的遗迹至今仍然存在于僧侣们的授圣职礼上。再生最初仅仅对于职业巫师们才具有重要意义,是确保术士或武士超凡魅力的巫术前提。但在最一以贯之的救赎宗教中,它会成为一种对于宗教救赎来说不可或缺的虔诚心态的品质,是个人必须具备的一种态度,而且必须体现在他的生活模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