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先知宗教之结果的布道与教牧关怀

三、作为先知 宗教之结果的布道与教牧关怀

在神圣教义的系统化过程中,祭司的工作不断得到了他们职业实践中的新鲜原料的滋养,这与巫师的实践截然不同。伦理类型的会众宗教出现了一种全新的事物,即布道;还有一种事物则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巫术的援助,即理性的教牧关怀。

就该词的真正意义而言,布道就是在宗教和伦理问题上进行集体教育。通常这是先知预言和先知宗教所特有的。实际上,凡是在此之外出现的布道,都是对它们的模仿。不过一般来说,当神启宗教经由程式化而转变为祭司的经营时,布道的重要性就会逐渐下降,这时它的重要性就会与宗教中的巫术成分成反比。就其影响所及的俗众而言,佛教最初就是完全靠布道而存在的。在基督教那里,越是排除宗教的巫术和圣事成分,布道的重要性就越是突出。结果,布道在新教那里具有了最为重大的意义,祭司的概念完全被传教士的概念取代。

教牧关怀是对个人进行的宗教培养,就其理性化与系统化的形式而言,它也是先知启示宗教的产物,它的渊源其来有自,那就是占卜师或巫师发布神谕和提供咨询。如果有什么疾病或者命运的其他打击使人怀疑乃是某种巫术的过错所致,人们就会求助于占卜师,这就必须要确定某种手段以安抚被激怒的精灵、魔鬼或神明。这也是忏悔的源头所在,但最初与对生活施加道德影响毫不相干。首先对忏悔与道德行为之间的联系发挥了影响的是伦理宗教,特别是先知预言。教牧关怀后来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形式。只要它是对恩宠进行超凡魅力式的分配,它就会与巫术操纵产生一种密切的内在联系。不过,灵魂的关怀也包括出现某些疑问时对个人进行有关具体宗教义务的教育。最后,在某种意义上说,教牧关怀处于恩宠的超凡魅力式分配和宗教教育之间,它要做的是为经受内在或外在痛苦的个人带来宗教慰藉。

布道和教牧关怀对于生活行为的实际影响,在强度上有着很大的差异。在先知预言销声匿迹的时期,布道会呈现出最为强大的一面。在令人厌倦的日常生活中,布道的作用就会显著衰退,直至几乎完全丧失对生活行为的影响,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演讲的超凡魅力就成了一件个人的事情。

所有形式的教牧关怀都是祭司们真正的权力手段,特别是对平凡世界行使权力的手段,而宗教一旦具有了伦理性质,教牧关怀对生活行为的影响就会变得最为强大。事实上,伦理宗教对大众的权力与教牧关怀的发展是并驾齐驱的。凡是伦理宗教的权力原封未动的地方,无论个人还是群体的公务人员,在所有的生存状况下都会求教于牧师的指点,正如在巫术宗教中——比如中国的宗教中——人们求教于职业占卜师的指点一样。犹太教经师、天主教告解神父、新教虔敬派灵魂牧师、反宗教改革的天主教灵魂导师、印度的宫廷婆罗门(purohitas)、印度教的古鲁和托钵僧以及伊斯兰教教法说明官和苦行僧教团教长,这些宗教官员提供的教牧关怀,以经久不衰且常常是决定性的方式影响着俗众的日常生活以及掌权者的态度

当祭司们把道德决疑术同一个理性的教会苦修体系结合起来的时候,教牧关怀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就会达到极致。富有罗马法决疑术素养的西派教会以不同凡响的老练方式做到了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这些布道和教牧关怀的实际职责,推动着祭司们努力对道德律令和宗教真谛进行系统的决疑论证,实际上首先是迫使他们对神启本身尚未解决的大量问题表明态度。因此,把先知的命令从根本上加以程式化,使之成为具有决疑性质、因而相比先知伦理来说更具理性性质的特殊规范,也同样是布道和教牧关怀的实际职责。但在同时,这项发展会导致先知带给道德体系的那种统一性的丧失,从而使一个人因为与神之间“有意义的”特殊关系而得到一套人生准则,一如他亲自把握了这种关系并据此检验他与神的全部关系的重大意义,而不光着眼于个别行为的表相。祭司的实践则是既要对俗众进行正面的训诫、又要为他们作出决疑论证。因此,宗教对终极性目标伦理的专注必然会日渐消退。

不言而喻,先知道德规范的大量正面训诫和祭司们进行的决疑改造,最终是从俗众的风习、惯例和实际需求向祭司们提出的各种问题中获得素材的,而这些问题要由他们凭借牧师职位进行处置。因此,祭司越是要按照神的意志调整俗众的行为模式,特别是要借此提高自身的地位和收益,在系统阐述教义和行为模式的时候就越是要迎合俗众的传统观念。如果没有发展出伟大先知的布道、从而不可能把大众的信仰从巫术基础上的传统束缚下扭转过来,情况会更甚。

由于大众越来越成为祭司施加影响的对象和祭司权力的基础,祭司的系统化劳动也就越来越多地关注宗教观念与实践的最传统的形式,即巫术形式。因此,随着埃及祭司们坚定不移地争取更大的权力,泛灵论的动物崇拜被日益推到了宗教关切的中心地位,尽管与过去相比祭司们很可能具有了更多的系统化知识素养。在印度也同样如此,婆罗门取代了神圣超凡魅力歌手(hotar)在献祭仪式上的首要地位以后,礼拜却变得越来越系统化了。《阿闼婆吠陀》作为文学作品要比《梨俱吠陀》晚得多,梵书出现得就更晚了。但是《阿闼婆吠陀》中系统的宗教素材却比高贵的吠陀礼拜仪式和古吠陀的其他组成部分有着更古老的历史。实际上,《阿闼婆吠陀》是比古吠陀更纯粹的巫术之礼。由祭司们加以系统普及并改造为宗教巫术的过程,甚至在梵书中也仍在继续。正如奥尔登伯格(Oldenberg)强调的那样〔24〕,古吠陀礼拜实际上是有产阶层的礼拜,而巫术之礼自古以来就为大众所有。

先知预言看来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古代佛教的知识冥思堪称登峰造极,相比之下,大乘宗实质上却是越来越倾向于纯巫术或者圣事礼仪主义这一态度的大众化。当琐罗亚斯德、老子以及印度宗教改革家——某种程度上也包括穆罕默德——的信仰成为俗众的宗教时,这些奠基者的教义也摆脱不了类似的命运。因此,《阿维斯陀经注解》便认可了豪摩崇拜,大概只是排除了若干受到琐罗亚斯德特别强烈谴责的狂饮作乐成分——尽管他也明确而强烈地反对豪摩崇拜。印度教一再表现出一种日益陷入巫术状态的倾向,或者无论如何也是半巫术的圣事救世论倾向。伊斯兰教在非洲的传播主要就是依赖于巫术的大众基础,由此而不断压倒其他竞争对手的信仰,尽管最初的伊斯兰教反对巫术。

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不可避免的,它通常被解释为先知预言的没落或僵化。先知本人一般都是独往独来、出类拔萃的世俗传道者,他的目的就是要取代教会类型的传统式宗教恩宠,后者是在终极性伦理原则基础上组织生活的。然而,俗众接受先知一般都是基于这一事实:他拥有某种超凡魅力。这通常就意味着他是一个巫师,事实上是一个比其他巫师更伟大、更有力的巫师,他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能够支配魔鬼甚至死亡本身。这通常还意味着,他有能力让死人复活,甚至他本人也可能死而复生。简言之,他能够做到其他巫师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即使先知想要否认这种特有的力量也无关宏旨,因为在他死后这项发展也仍会继续。如果他继续以某种方式活在大批俗众中间,他本人就必须成为一个礼拜对象,这意味着他必须成为某个神明的化身。如果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俗众的需求至少也会保证最适合他们口味的先知教诲形式能够在一个选择过程中存续下来。

因此,先知的超凡魅力力量和大众的悠久习惯这两种类型的影响,都在左右着祭司们的系统化努力,尽管他们会在许多问题上背道而驰。但是,除了先知们实际上总是产生于世俗群体之中或者在他们当中寻求支持这一事实以外,构成俗众的也并非都是传统主义势力。各个世俗阶层的理性主义则是祭司们必须与之较量的另一种社会力量,而不同的社会阶层都可能表现出这种世俗的理性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