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义和象征主义
整个这项发展中最为突出的并不在于把那些超自然的力量人格化、非人格化或者超人格化,而是在于这一事实:一些新的经验正在生活中发挥作用。过去,在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只有实际存在的事物或实际发生的事件;如今,某些经验也在发挥作用了,这是对一种不同秩序的经验,因为它们只是预示了某种事物。由此,巫术从一种直接的用力,转变成了一种象征性活动。
必须让死者的灵魂无害于人,这一观念的发展超出了对尸体的直接恐惧(一种连动物也能表现出来的恐惧),这种直接恐惧往往决定着下葬的形式和程序,例如蜷伏姿势、火化等等。灵魂观发展出来之后,肉体就必须被迁入或约束在坟墓中,给它提供一种还过得去的存在环境,以免它嫉妒生者所享有的财产;或者,要用其他方式确保它能表现出善意——如果生者还想宁静地生活下去的话。在各种与处置死者有关的巫术实践中,有着最持久经济后果的乃是这样一种观念:死者的全部个人财产都应伴随他一起入葬。这种观念后来逐渐减弱为这样一种要求:至少在他死后的一个短时期内不能触动他的财物,而且往往要求生者不能享用自己的财产,以免招致死者的嫉妒。中国的丧葬仪式至今仍然充分地体现着这一观念,因而在经济和政治两个领域都带来了同样无理性的结果。(服丧期间的禁忌之一就涉及有薪俸的职业,因为用益权[usufruct]会构成一份财产,所以不得不回避。)
灵魂、魔鬼与诸神之国的发展,反过来又影响了巫术技艺的意义。人们不可能从任何具体意义上去理解和认识灵魂、魔鬼与诸神,它们是一种超验的存在,一般只有通过象征和意义才能接近它们,结果就是它们往往显得模糊不清,有时甚至显得完全不真实。由于想像当中另有什么特殊的灵物存在于真实事物和事件的背后,而真实事件不过是一些征兆或者实际上是一些象征,那么就必须做出努力去影响体现在具体事物中的灵物的力量。这就要通过与某个精灵或灵魂进行交流的行动来实现,因而要借助于一些“表示”某事某物的手段,这就是象征。此后,自然主义就可能被象征性行动的大潮席卷而去。出现自然主义被取而代之的情形,靠的是这种象征主义的职业大师们的努力,他们可以把他们的信念作为该体系的后盾,并对它进行系统的知识阐述,从而获得共同体内部的权力。自然主义被取而代之,要取决于巫术对经济的重要性,取决于巫师们有效建立的组织的力量。
象征性行为的激增以及它们取代原始自然主义,会带来意义深远的后果。因此,如果只是通过象征性行动去理解死人,而且如果神祇的确只是通过象征而现身,那么就可以用象征而不是用实物去满足死者的需求。于是,实际的牺牲品就可以代之以献祭的面包以及死者寡妻和奴仆的木偶替身。有意思的是,最初的纸币支付对象并不是活人,而是死人。类似的替代物也会出现在人类与神鬼之间的关系中。事物和事件所具有的意义越来越超出了它们实际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力量,人们越来越努力地通过具有象征意义的行动去达到实际的效果。
当然,任何曾在自然主义意义上被证明富有成效的纯巫术行为,仍会以曾被公认有效的形式一再重现。随后,这个原则会扩展到整个象征意义领域,因为对表面上富有成效的方法出现丝毫的偏离,都会导致程序的失效。因此,所有领域的人类活动都会被卷入巫术象征主义的范围。由于这个原因,便出现了一种极大的反差:即使在经历了理性化的宗教中,纯教条主义的观点也比革新象征体系更易于得到宽容,因为后者会威胁到行动的巫术效果,甚至会招来某个神祇或祖先亡灵的愤怒——这是伴随象征体系出现的新观念。所以,十字形符号应当用两个还是三个手指来表示的问题,迟至17世纪仍是导致俄国教会分裂的根本原因。此外,由于担心天文历年没有标明向二十四位圣徒献祭的日子而使圣徒们遭到公开侮辱,这使俄国人至今仍不愿接受格里历。美洲印第安巫师如果在宗教仪式的歌舞中唱走了调,立即就会遭到被处死的惩罚,以此来驱除魔鬼巫术或防止神祇发怒。
对形象艺术的产物加以宗教定型,乃是最古老的风格仿效形式,而巫术观念对它有着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则来自这一事实:专门制作这些人工制品是因为它们具有巫术意义;专门的制作过程往往有利于根据设计、而不是根据对自然物的描绘再现去创作艺术品。埃及的例子可以说明宗教因素对艺术的影响会达到多么强烈的程度,阿孟霍特普四世(Amenhotep Ⅳ)(阿肯那顿,Ikhnaton)的一神教运动导致了传统宗教的贬值,对自然主义产生了直接的激励作用。宗教化艺术风格仿效的其他范例还包括,字母符号的巫术用法,模拟与舞蹈——作为顺势疗法、驱邪、招魂或者巫术强制性象征体系——的发展,以及对可取的音乐尺度、至少是对可取的音乐基调(印度的拉加[5])加以定型——这与色彩尺度形成了对照。这种宗教影响的另一个表现则是普遍用驱邪疗法或者顺势疗法取代先前的经验式医疗方法,后者往往已经相当发达,但从象征体系和精灵万能的泛灵论角度来看,它们似乎只能对付一些皮毛问题。根据泛灵论象征主义自身的基本假设,只有它的医疗方法才是理性的,但是,它的疗法与作为占星术的经验疗法并无二致,两者来自同一根源,即对历法的经验计算。(https://www.daowen.com)
所有这些现象,对于文化的实质性演进都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但是我们这里不可能深究。宗教观点对生活行为、因而对经济活动首要而基本的影响,就是对什么都加以定型。改变任何在超自然力量庇护下实施的做法,都可能引起精灵与神祇的关切。任何革新者都会面临天然的不确定性和抵抗,而宗教又增添了强大的阻力。神圣的就是惟一不容改变的。
由前泛灵论的自然主义向象征主义的过渡,其间有着极为多变的细节。原始人挖出一个被杀死敌人的心脏,或者从他的牺牲品身上拧下性器官,或者从其颅骨中抽出脑浆然后把颅骨摆放在家里或将其尊为最珍贵的婚礼赠品,或者吃掉敌人身体的某些部位、尤其是能够高速奔跑而且强有力的动物身体的某些部位,他确实相信自己正在——以自然主义方式——拥有属于这些肉体器官的各种力量。战舞最初就是混合了战前的狂躁与恐惧的产物,它直接产生了那种大无畏的暴烈气势,这也是自然主义而不是象征主义的范例。如果战舞是在模拟预期的胜利、从而以巫术手段竭力确保胜利(多少有些像我们“感应”巫术[“sympathetic”magic]的操作方式),在固定仪式上屠杀动物与活人,部落精灵和诸神被召来参加正式聚餐,吃掉献祭动物的人自认为和它们有了与众不同的近亲关系、因为这种动物的“灵魂”已经进入他们体内,凡此种种,都是向象征主义的直接过渡。
“神话思维”一词指的是这样的思维方式:它是极为发达的象征概念王国的基础,非常注意对它的特性进行细致的说明。我们不可能在此专注于这些问题。这种思维方式只有一个具有普遍重要意义的方面与我们这里的讨论有关:比拟,特别是其最有效的形式——寓言——所包含的意义。比拟不仅对宗教表达的形式、而且对法学思维甚至对法律的纯经验形式的判例法,都曾有过经久不衰的影响,实际上还是支配性的影响。借助理性归纳的三段论概念体系,只是在一个缓慢的过程中才取代了比拟思维,后者的起源就是象征主义的理性化巫术,它的结构完全是比拟性的。
诸神最初也并没有以人形出现。当然,只是在纯自然主义观念受到压制之后,它们才开始有了对它们来说至关重要的永久存在物的形式,而自然主义观念在《吠陀》当中仍是显而易见的(例如,一把火就是神,至少是一个具体火神的体现),它所支持的观念是,一个神永远等于他自己,他掌握着所有的火,产生或控制着它们,以某种方式和它们一一结合。只有通过对同一个神持续不断的“礼拜”活动,把那个神与一个长期存在的人类联合体结合起来,而他作为永久性的神又对该联合体具有特殊的意义,这种抽象概念才能真正确立。我们将会进一步考察这一过程。一旦诸神的形式牢固保持了下来,那些以职业方式关注这种问题的人,其智力活动就会专注于把这些观念加以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