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预定论和天命
天堂、地狱以及死后的审判实际上具有普遍的重要性,即使对这些概念完全陌生的宗教——比如古代佛教——也是如此。然而,即使像琐罗亚斯德的教义或者罗马天主教的炼狱概念所描绘的“存在”这一中间地带,也会削弱永罚概念的一贯性,因为这个地带所包括的惩罚仅仅持续一个有限的时间段,这样就始终很难把对人类行为的惩罚和一个伦理的、同时又是全能的、最终要亲自对这些人类行为负责的世界创造者的概念协调起来。由于人们不断根据神的全能去思索世界的缺陷这一无法解决的难题,那么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超验的神和不断陷入新罪困境的人类之间便出现了一道难以想像的巨大道德鸿沟。这一观念又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如下最终结论:全能的造物神被认为超出了他的创造物的一切道德要求,他的智慧是人的理解力所无法参透的。《约伯记》就几乎得出了这个结论。这一逐渐浮现出来的观念还有另一个方面:神对他的创造物拥有无限的绝对权力,因而人的正义标准完全不能适用于他的表现。随着这种观念的发展,神正论的难题便彻底消失了。
伊斯兰教的真主就被他的绝大多数狂热信徒认为对人们拥有这种无限的权力。基督教的隐蔽神(deus absconditus)也是被——特别是被虔诚的基督徒——这样看待的。神的至高无上的、完全不可思议的、预先就随意确定下来(作为他的全能之结果)的决定,不仅针对着人的尘世命运,也针对着人的来世命运。这些看法可能最为强烈地表达了如下决定论或者得救预定论的观念:人的尘世生活与来世命运早就确定不移了。被罚入地狱者很可能会抱怨他们的罪孽是由得救预定论强加的,而动物也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抱怨自己没有被造化成人——加尔文教就明确道出了这样的观念。
在这个背景下,道德表现决不可能给一个人在今生或来世的命运带来转机。然而,它可以产生另一层意义,在某些情况下它甚至会提供导致一些实际心理结果的更大机会;它可以被看做由于神的命令而确定下来的个人宗教恩宠状态的象征或标志。一个全能之神的绝对权威将迫使人们抱着一种实用性宗教关切去试探——至少是了解——神在不同情况下的意图。当然,确定自己在来世的命运乃是至关重要的需求。因此,在倾向于认为神对他的创造物拥有无限权威的同时,也希望了解并解释神的天命以及他到处都在对尘世过程进行的干预。(https://www.daowen.com)
信仰天命就是巫术预见一以贯之的理性化,这种信仰与巫术预见有亲缘关系,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它会尽可能完全地消除巫术预见的价值,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没有其他对宗教关系的看法能够像小亚细亚和西方的大规模有神论宗教中占支配地位的天命信仰那样在理论和实践上与所有巫术形成了根本对立。也没有其他看法能够如此断然地主张,神的本质就是一种实际上的动态能动性,它体现在神亲自对尘世的命定统治中。此外,也没有其他对宗教关系的看法,在神的自由恩宠和人对这种恩宠的需求问题上、在神和他的所有创造物之间的极大距离问题上、在把任何对“众生”(things of flesh)的神化谴责为亵渎至高无上的神的问题上,能够像天命信仰一样持有那么坚定的看法。正是由于这种宗教信仰并没有给神正论难题提供理性的解决办法,它便掩盖了尘世与神之间、现实与理想之间无以复加的紧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