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藏
到12世紀爲止,收藏文本材料已經成爲一套文化和社會行爲的一部分,精英家族借此將他們自己和文化層次更低的人群區别開來,並以此表達對整個王朝文化和政治精英的認同。用王明清自己的話來説:“承平時士大夫家,如南都戚氏、歷陽沈氏、廬山李氏、九江陳氏、番陽吴氏,俱有藏書之名,今皆散逸。近年所至郡府多刊文籍,且易得本傳録,仕宦稍顯者,家必有書數千卷。”
在王明清看來,藏書成爲一種更爲普遍的現象,不再只是造就少數家庭天下知名的原因,而是成爲向上流動的家族不得不追隨的地方性潮流。在他的筆記中,他罗列了他的家族以及同儕的藏書,以及這些收藏如何形成、演化和維持以避免散佚。在這個部分,我將進一步説明這樣的展示如何凸顯作者的血缘關係和他的鑒賞力,媒介如何影響收藏以及处於其中的對象的狀態。
表2顯示了《揮麈録》曾提及姓名的十四位稀見文本的收藏家(圖表並不包括藝術品收藏家)。這些收藏家大部分與王明清生活在相同的時代,並且大多居住在王明清曾經待過或供職過的地方,或是靠近王明清遷至兩浙西路的地方轄區。其中一些住址可以被追溯到更北邊的人本是來自中原地區,自從北方地區處於金人統治下之後,他們便離開了家鄉。因此,《揮麈録》对具有特殊趣味的文本的觀察大多是基於直接的實地調查。藏書家的姓名和藏書的位置營造出了親身接觸和參與的感覺。在一些例子當中,“親見”也得到了明顯的强調,説明了王明清的筆記作爲“聞見録”如何迎合对這一体裁的固有期待。聲称得到本人核實及與消息來源关系密切,作爲貫穿王明清筆録的核心原則得到弘揚,這對筆記作者僅僅是冥頑不靈的抄寫員並散布從其他筆記中獲得的二手知識這一成見提出了挑戰。就像英國札記一樣,筆記是交换信息的精英網絡的一部分,在此之中,手抄本和印刷文本得到評論、閲讀和出版。
表2 《揮麈録》提及的收藏家圖表。名字旁標有豎線的收藏家同時也是王明清的信息提供人;名字爲灰色的收藏家與王明清不是同時代人。
對“親見”的强調説明,其他人和作者家族的藏書在筆記中得到審視的方式,與其在目録或譜録中的呈現方式有所不同。在筆記中,作者添加了能够還原原始遭遇的細節,其記録信息的方式往往也可以讓有興趣的讀者繼續展開追蹤。例如,我們被告知,王明清在從其舅守台州(兩浙東路)之際,遇見了稀見唐卷的所有者楊滌。我們獲得了更多詳細的指示,另一位唐代敕令的收藏家是個叫李格的地方學者,記載甚至精确到了他的住址,他自稱是唐宗室的後裔。
王明清補充説,他多次勸説親舊前去訪閲這些珍品,李格也很樂意讓其他人見到這些藏品。
王明清也凸顯了他和同時代更爲知名的藏書家之間的關係。他見到一封後蜀統治者孟昶(934—965在位)寫給周世宗皇帝(954—959在位)的親筆信,信中孟昶自稱爲皇帝;這封信當時爲樓鑰(1137—1213)所有;樓鑰在1163年通過進士考試,曾在朝中歷任數職。王明清還看到了一件歐陽修(1007—1073)親筆爲其父歐陽觀所作墓志銘,時爲歐陽修之孫歐陽伋(活躍時期:1188年)所藏。他還看到了由晁説之(1059—1129)在謝伋家中爲蘇軾書法作品所撰題跋,謝伋爲前參知政事謝克家(?—1134)之子;在前參知政事吕頤浩(1071—1139)家中,王明清見到了一幅高宗皇帝手詔。
除揭示其他人的收藏和作者本人與藏書家之間的關係外,王明清也展示了他的家族藏品。王氏家族藏品歷代都曾面臨中絶的危機。王明清詳細叙述了導致其祖父和父親藏品被盗的磨難:某本地官員利用當地動亂的機會曾經兩次挾持王氏祖父藏書而去,又由於懼怕秦檜(1090—1155)嚴禁家藏野史的法令,導致類似王明清的母親這樣的前朝官員家屬銷毁了家中收藏的相關材料。在王明清的個案當中,其家族藏品包括朝廷判例和與宋代朝廷事件有關的歷史性私人筆記。
王明清對家族恐慌反應之下的舉動痛心疾首,但他也指出,最初並不清楚這一禁令是特别針對秦檜的政敵李光(1078—1159)而設。他寫道,這些事件的結果就是,除家庭成員和其他人借而不還和偷盗導致的輕微損失外,藏品數量驟减到了原初十分之一的規模。考慮到他曾估算他父親還原的藏書規模“至少數萬卷”,這意味着到12世紀中葉,王明清也是中下層士人精英藏書家的一員,用他自己的話來説就是“數千卷”的樣子。
儘管遭受了損失,王明清的家族藏品仍然包括值得與筆記讀者分享的物品。筆記曾提及由曾布(1036—1107)編纂的一份宫廷日記的複本,曾布與王氏家族存在姻親關係。這份日記原爲王明清母親家族所有,但王明清的父親製作了一個節本用於個人收藏。王明清的個人藏品也包括單片的官方文件,例如真宗皇帝(997—1022)時期的奏狀一紙和英宗皇帝(1063—1067)批可進狀一紙。他也提到一本關於晚唐史的題爲《續皇王寶運録》的書,由於該書覆蓋了晚唐宫廷的政治内容,在他看來,此書是對12世紀已隨處可得的新舊唐書的必要補充。
在上述每一例中,王明清闡明了這些爲他所有的藏品的來源:英宗批可進狀是從同時代人梁才甫處獲得;《續皇王寶運録》的一處印識顯示,它曾爲11世紀藏書家王疇所有。
通過對藏品集聚方式的普遍觀察,我們發現,宫廷收藏依賴複寫和校對的組織機構。傳統上,宫廷收藏有賴於私人藏書家的貢獻;在宫廷收藏毁於大火之後,從1015年開始,爲確保宫廷多個館閣擁有各類典籍的可靠複本,校勘校理者成爲不可或缺的角色。在要求王明清提交《揮麈録》複本的政令下達之際,朝廷還曾頒布過一項類似的敕令,要求將複本和原始本進行比對。因此,複本看起來似乎是朝廷更爲偏好的媒介。考慮到只需要相對少量的複本(即便朝廷多個藏館都要求有一複本,總數一般不超過三份或四份),手寫複製是成本低廉且便利的方式。手寫複製也利於朝廷對獲取的所有材料進行仔細校對和糾錯。
相形之下,在王明清看來,地方政府增殖性印刷的結果導致了私人藏書的增加,使得手寫複本的傳播也變得更加容易。他的筆記表明,據他判斷,校對的技藝不僅受到印刷帶來的影響(通常和宋代士人對印刷的感知相關),但與此同時,或許也更重要的是,會導致對複寫者和文書的依賴。他的一位友人吴䒥(1104—1183),出帥會稽(紹興),抱怨説自己太忙以至於無法“自校”,他期望子弟能够接受程文寫作方面的訓練,因而不能在這種手工勞動中浪費精力。然而,倘若將這一工作交付給他人,又往往難盡如人意。
對個人複寫的强調體現在了與“手”相關的提法上,諸如“手録”、“手節”、“手抄”、“手寫”,並且正如羅納德所言,表明了書者的價值和貢獻。以數量龐大的佛經爲例,佛經大多由恭順的或虔誠的信徒手録而成,
手録意味着特定文本的價值或是書者對作者的尊重。對《揮麈録》手抄本個人複寫的强調,應當同樣被解讀爲王明清密友對他和他的作品表示尊重的象徵。相比之下,對其他人各類藏品的多次複製則被托付給了職業的書者。
曾引起王明清注意的单個藏品表明,鑒定能力的展現备受考验。筆記肯定了王明清發現和鑒賞稀見物品的能力。例如,他見到了爲白居易(772—846)所書的元稹(779—831)拜相的原始綸軸,其上並有宋代早期著名政治家畢士安(938—1005)和夏竦(958—1051)的識跋。此外,在吕城鎮(丹陽,兩浙西路),他偶然發現了一百餘件始於貞觀年間(627—649)的唐代告命敕書,其中一些能够辨認出爲薛稷(649—713)和顔真卿(709—785)所書。
王明清的筆記進一步揭示了士人家族不僅對書法作品倍感興趣,而且也對來自朝廷或當地所有的檔案材料感興趣。根據從沈括(1031—1095)處獲得的信息,990年前後李順在四川對朝廷政權構成威脅之際,曾任巡檢使臣的陳文璉家藏有控訴李順案的記録。
下文還會討論更多有關檔案材料的例子。
雖然大多數從王明清私人收藏中揀選出的物件似乎存在手抄的複本(單片的奏狀、私人的朝廷日記、徽宗皇帝話語的抄本),一些印本也被揀選爲稀見品。其中之一是一份初版於仁宗皇帝(1022—1063)治下後又在哲宗(1085—1100)皇帝治下重印的帶插圖的郊祀儀仗圖。該作品的複本分賜予高層朝廷官員之中;其中一份複本曾收藏在王氏家族之中,直到秦檜的兒子秦熺(?—1161)“取”走了這一藏品。在另外一個例子中,王明清在他的筆記中轉録了兩首徽宗皇帝(大約1100—1126)命臣下所作的詩歌,因爲原詩的作者王安中(1075—1134)和馮熙載(活跃時期:1125年)兩人的文集已“不復印行”。
據推測,王明清的藏品還包括一份基於印刷複本而製成的複本。在另一處,王明清引用了詩人鄧肅(1091—1132)的詩歌,鄧肅是太學院學生,曾大肆批評徽宗朝的政事,王明清指出其“詩印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