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紹興十一年辛酉(1141)

宋高宗紹興十一年辛酉(1141)

《宋史·高宗紀》六:“八月甲戌,罷岳飛。”十一月辛亥,“(金)兀朮遣審議使蕭毅、邢其瞻與魏良臣等偕来。……壬子,蕭毅等入見,始定議和盟誓。乙卯,以何鑄簽書樞密院事,充金國報謝進誓表使。庚申,命宰執及議誓撰文官告祭天地、宗廟、社稷。……是月,與金國和議成,立盟書,約以淮水中流畫疆,割唐、鄧二州畀之,歲奉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休兵息民,各守境土”。“十二月癸巳,賜岳飛死于大理寺,斬其子雲及張憲于市,家屬徙廣南,官屬于鵬等論罪有差。”

吕本中五十八歲。居信州。

作《辛酉立春》詩。

《詩集》卷一八。辛酉,即本年。

七月,作《徐師川挽詩三首》。

《詩集》卷一九。《建炎要録》卷一三五:紹興十年夏四月,“端明殿學士徐俯守信州”。同上卷一四一:紹興十一年七月,“端明殿學士、提舉臨安洞霄宫徐俯薨於饒州”。

八月,作《寄人三首》。

《詩集》卷一七。按:是詩爲吕希哲門人、本中早年友人顔岐之死而作。靖康之後,顔氏主和,政治表現甚差,本中與之再無唱和。官至知樞密院事,建炎中因牽連苗劉之亂,罷官,寓居福州。《建炎要録》卷一四一:紹興十一年八月壬申,“資政殿學士顔岐薨於福州”。

作《辛酉立冬周提宫埅惠竹隔》。

《詩集》卷一八。周提宫,即周埅,字固仲,嘗爲荆湖南路轉運判官,徙居上饒。提宫,乃提舉某宫觀之省,言其爲祠禄官。竹隔,即竹簾。又《周仲固尚論齋》詩,蓋作時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