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崇寧五年丙戌(1106)
《宰輔編年録》卷一一:崇寧五年正月,詔毁黨碑,仍一再下戒諭之詔。詔曰:“符、祐邪臣,乘間擅權,變亂政事。朕竄斥累年,不忍終棄,是用差以叙復,畀之禄秩。”又曰:“朕以星文譴告,是用敷澤寛宥,已降指揮,除毁元祐姦黨石刻,及與係籍人叙復注擬差遣。”又詔:“除上書邪等尤甚外,罷上書邪等三指揮。”又令劉摯而下叙復有差。曾任宰執官重第一等劉摯、李清臣、王巖叟,輕第二等韓忠彦、曾布、范純仁、安燾,並提舉宫觀。劉奉世、章惇及輕第三等黄履,並叙復管勾宫觀。其餘罪戾之人,並次第與出籍。朝廷政策之大轉變,《宋史·徽宗紀》二述其背景道:崇寧五年春正月戊戌,“彗出西方,其長竟天。……乙巳,以星變避殿損膳,詔求直言闕政。毁《元祐黨人碑》。復謫者仕籍,自今言者勿復彈糾。丁未太白晝見,赦天下,除黨人一切之禁。……”庚戌,詔:“崇寧以來左降者,各以存殁稍復其官,盡還諸徙者。……(二月)丙寅,蔡京罷爲開府儀同三司、中太一宫使。”
吕本中二十三歲,居宿州。
作《題張君墨竹》。
《詩集》卷一。詩題下注曰:“崇寧五年,宿州。”按:張君,不詳,疑指詩人、畫家張舜民。舜民入元祐黨籍,因詩句被人論奏,貶監郴州酒税,著《郴行録》以紀行。今本《畫墁集》卷七《郴行録》記其在符離嘗遊劉氏園,故拜見吕希哲一家並作畫,乃事所當然。
作《喜雨》詩。
《詩集》卷一。詩曰:“五年謬作江湖客,幾對鱸魚憶故鄉。”自崇寧元年本中侍祖、父貶居宿州,至是凡五年。
又作《贈信民》。
《詩集》卷二。詩曰:“五年客符離,端坐受貧病。”自崇寧元年侍父祖貶宿州,至是凡五年。
又作《符離行》。
《詩集》卷二。詩稱“符離之民難與居,五年坐此如囚拘”。
又作《知止嘯傲軒》。
《詩集》卷二。詩曰:“五年却走各南北,千里懷想空煩紆。”按:知止,吕本中從祖希績子,名欽問。
又作《寄張益中》。
《詩集》卷二,曰:“五年望張子,兀坐四壁空。”張子,張裕也,字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