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紹興八年戊午(1138)

宋高宗紹興八年戊午(1138)

《宋史·高宗紀》六:是年二月戊寅,“帝(高宗)至臨安”。三月壬辰,“復以秦檜爲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冬十月甲戌,“趙鼎罷”。趙鼎第二次罷相,標誌着朝廷中戰、和兩派的長期較量,以主戰派失敗告終。戊寅,“樞密副使王庶乞免簽書和議文字,累疏求去,不許”。十一月辛丑,詔:“金國遣使入境,欲朕屈己就和,命侍從、臺諫詳思條奏。”從官張燾、晏敦復、魏矼、曾開、李彌遜、尹焞、梁汝嘉、樓炤、蘇符、薛徽言、御史方廷實皆言不可。甲辰,“王庶罷”。辛亥,“以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書直諫,斥和議,乞斬秦檜、孫近、王倫,除名,昭州編管(據《三朝北盟會編》卷一八六)”。癸酉,“館職胡珵、朱松、張擴、凌景夏、常明、范如圭上書,極論不可和”。丁丑,詔:“金國使來,盡割河南、陜西故地,通好于我,許還梓宫及母兄親族,餘無需索。令尚書省榜諭。”是歲,“始定都于杭”。陳與義卒(1090—1138)。

吕本中五十五歲。

二月庚申,吕本中試中書舍人。

《建炎要録》卷一一八:紹興八年二月庚申,“太常少卿吕本中試中書舍人”。

三月甲午,兼侍講、直寶文閣。

《建炎要録》卷一一八:紹興八年三月甲午,“中書舍人吕本中兼侍講、直寶文閣”。

六月壬午,兼權直學士院。

《建炎要録》卷一二〇:紹興八年六月壬午,“中書舍人吕本中兼權直學士院。時将遣金使,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曾開當草國書,乃言遲暮廢學,志力俱衰,凡有撰述,動繫國體,乞免兼權直職事。上欲用勾龍如淵,趙鼎力薦本中,乃有是命”。

作《題宫使趙樞密獨往亭》。

《外集》卷一。按:趙樞密,即趙鼎(1085—1147),字元鎮,解州聞喜(今山西聞喜)人。紹興七年八月再召入朝,拜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力主抗金,爲秦檜所傾,累貶官至潮州,絶食而死。獨往亭,乾隆《浙江通志》卷四八《古迹》十《衢州府》引《名勝志》:“在常山縣(按:今屬浙江衢州市)容車山。宋趙鼎建。”詩有“出佐明天子,意欲無强胡”、“小人病無能,誤入承明廬”等句,知建亭在趙鼎再入相之前,詩當作於趙鼎再相、本中入朝之後。

七月庚子,高宗表達對吕本中不滿。

《建炎要録》卷一二一:紹興八年秋七月庚子,“中書舍人勾龍如淵入對,上曰:‘朕本用卿直學士院,而趙鼎薦吕本中,他日本中罷,則用卿矣。’上又曰:‘卿與樓炤皆朕親擢,中書事有當論,即奏來。如張致遠、吕本中,皆作附麗計者。人誰不由宰相進,致遠亦太甚。’上久之曰:‘李授之進《易解》,朝廷議與一職名,本中毅然欲繳。既而知授之乃趙鼎爲諸生時教授也,遂已,殊可怪。’”

秋七月,吕本中與秦檜交惡。

《建炎要録》卷一二二:紹興八年秋七月丁未,“左金紫光禄大夫、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趙鼎遷特進,以《哲宗實録》成書也。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吕本中草制,有曰:‘謂合晉、楚之成,不若尊王而賤霸;謂散牛、李之黨,未如明是而去非。惟爾一心,與予同德。’右僕射秦檜深恨之”。又《言行録》:“靖康間,公(吕本中)與秦檜同爲郎,意懽甚。秦又公父(吕好問)所薦御史也,趙鼎耳熟公名,亦大欽鄉之。公之真拜西掖也,趙、秦適爲左右揆,論議多不諧。秦有專擅之意,欲排不附己者,公爲陳‘同人于野,亨’之意,當以大同至公,圖濟艱難,秦不然之。又力勸其不可汲用親黨。亡幾何,除目果下,公即奏還之。秦諭且令書行,卒不聽,秦始怨公矣。《哲宗實録》成,趙除特進,公行其制曰:‘謂合晉、楚之成,不若尊王而賤伯。’秦見此語,指爲破和議,不樂也。公繳還制敕甚衆,抑僥幸,明是非,未嘗苟合。趙能容多聽從,秦皆以爲罪,遂誣公阿附首臺。趙鼎去,言者希合,論公爲朋比,罷之。公去,秦之勢張矣。”

八月甲戌,吕本中兼史館修撰。

《建炎要録》卷一二一:紹興八年八月甲戌,“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吕本中兼史館修撰。……本中奏曾祖公著、祖希哲皆係元祐黨籍,若記録當時舊事,實有妨嫌,且使後來生事之人得以藉口。不從”。

十月乙亥,勾龍如淵讒誣吕本中。

《靖康要録》卷一二一:紹興八年十月乙亥,“上召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勾龍如淵草趙鼎免制,如淵奏:‘陛下既罷鼎相,則用人材,振紀綱,必令有以聳動四方。如君子當速召,小人當顯黜。’上曰:‘君子謂誰?’曰:‘孫近、李光。’上曰:‘近必召,如光,則趙鼎、劉大中之去,皆薦之,朕若召,則是用此兩人之薦,須朕他日自用之。’如淵曰:‘此鼎、大中姦計也。兩人在位時,何不薦光?及罷去而後薦之,意謂陛下采公言必用光,故以示恩耳。’上又曰:‘小人謂誰?’曰:‘吕本中。’上頷之。如淵因奏:‘臣向聞陛下言:“本中與張致遠蓋專爲附離計者,今觀本中真小人也。”’致遠似不然。如近日喻樗除著作佐郎,臣親見其與宰相辨久之。樗,鼎腹心士也,臣恐陛下過聽,以致遠與本中同科,則實不然,願陛下察之”。

十月辛巳,吕本中爲侍御史蕭振論罷。

《靖康要録》卷一二一:紹興八年十月辛巳,“中書舍人兼史館修撰、兼直學士院吕本中罷。侍御史蕭振言:‘本中外示朴野,中藏險巇。父好問受張邦昌僞命,本中有詩“受禪碑中無姓名”,其意蓋欲證父自明爾。趙鼎以解《易》薦李授之,除秘閣,本中初不知授之鼎所薦,遂怒形於色,欲繳還詞頭。已而知出於鼎,乃更爲授之命美詞,其朋比大臣、無所守如此。望罷本中,以清朝列。’詔:本中提舉江州太平觀”。

十一月,吕用中上奏狀爲父辯誣。

因蕭振劾吕本中牽涉其父吕好問受僞命事,本中弟用中於是上狀,爲父辯誣。《建炎要録》卷一二三:紹興八年十一月戊子,“兵部員外郎吕用中上疏辯父好問受僞命之謗,且言金人僞立邦昌,好問陰募遣使臣李進冒重圍、齎帛書往河北,求今上所在。若使事少敗露,則必閤家盡遭屠戮,與夫自經溝瀆,身享美名,子孫獲厚禄校量,利害孰重孰輕?乞録送史館。從之”。按:用中所上奏狀文本,見《三朝北盟會編》卷一〇九。

作《舟行至桐廬》詩。

《詩集》卷一六。桐廬,嚴州屬縣之一,今隸浙江杭州市。乾隆《浙江通志》卷四九《古迹·嚴州府》上《吕本中宅》引萬曆《嚴州府志》:“本中寓居桐廬縣蘆茨源。”蓋吕本中罷中書舍人後,隨即離開杭州,寓居桐廬,次年春到嚴州。

作《離行在即事三首》。

《外集》卷一。詩有“轉喉常觸諱,對面却論心”等句,可見與政敵結怨極深,是時心情尚未平静。詩又稱“飄泊留旁郡”,知組詩並不作於離行在時,乃後來抒發感慨之作,所謂旁郡,蓋指桐廬縣。

作《次秀亭韻二首》。

《詩集》卷一六。秀亭,董棻(一作弅)《淳熙嚴州圖經》卷一《館驛》:“秀亭在(嚴州)子城東東山上,前臨闤闠,一覽盡得溪山之勝,前賢賦詩多矣。亭廢,後人作小屋其上,名高勝。紹興八年,知州董棻命撤去,即故基建亭,榜以舊名。”是詩當作於董棻重建新亭落成時,詩中所言“公”、“使君”,即爲知嚴州事董棻;稱“次韻”,蓋次董棻詩韻,原唱已佚。按:董棻,字令升,東平(今屬山東泰安市)人。乃趙鼎所薦人才之一,見前紹興四年條引《建炎要録》卷七四。歷官起居舍人、試中書舍人兼權禮部尚書,因反對議和,被論罷。《宋史翼》有傳。又《嚴州圖經》卷一《知州題名》:“董棻,紹興七年十一月初三,以左朝奉大夫充徽猷閣待制知。紹興九年八月初五日罷任。”則是詩當作於紹興八年十一月稍後。

作《甘棠樓》詩。

《詩集》卷一六。《詩經·召南·甘棠》小序曰:“《甘棠》,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於南國。”後代爲官有遺愛,遂以甘棠稱之,此甘棠樓即取其義。宋董弅編《嚴陵集》卷四《題思軒二首》其一:“詩石欲留千古永,棠陰還對一樓繁。”原注:“西湖有甘棠樓,亦旌德政。”又《淳熙嚴州圖經》卷一《館驛》:“甘棠樓,舊在善利門北城角,俯臨西湖,因方臘之亂不存。紹興八年,知州董棻既辟善利門,即門上跨城隅建樓,榜以舊名。”作時蓋與上《次秀亭韻》相先後。

歲末,作《送曾吉父》詩。

《詩集》卷一七。曾吉父,即曾幾,字吉父(一作甫)。陸游《曾文清公墓誌銘》:“故太師秦檜用事,與虜和,士大夫議其不可者輒斥。公兄(曾開)爲禮部侍郎,争尤力,首斥,而公亦罷。時秦氏專國柄未久,猶憚天下議,復除公廣南西路轉運副使,以慰士心。”考《三朝北盟會編》卷一八八:紹興八年十二月一日,“先是,曾開奏論和議利害,不省。開與秦檜論和議事不協,開乞罷禮部侍郎,遂以寶文閣待制宫觀”。授曾幾廣西運副,即在是時。此所謂“送”,即送曾幾赴任。曾幾有和詩《吕居仁力疾作詩送行次其韻》,今存,見《茶山集》卷五。

又作《次曾吉父蘭溪三絶》。

《詩集》卷一七。此與《送曾吉父》當爲同時之作。

作《窮臘有懷》詩。

《詩集》卷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