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後果:行間邏輯
由於“前因後果”的邏輯關係是普遍存在於各種體裁的作品中的,又由於宋代詩歌的特徵之一便是詩人在創作過程中爲文本注入了理性思維,因此諸多研究宋代詩歌的學者也已經注意到因果關係在宋人作品中的體現,例如周劍之的《宋詩叙事性研究》:
宋人對過程的理性體認……還有對於因果關係的理性體認。王安石的《梅花》:“墻角數枝梅,凌寒獨自開。遥知不是雪,爲有暗香來。”短短二十字中,寫梅花的同時也顯現了詩人的認知。詩人之所以知道那是梅花而不是雪,是因爲聞到了花香。其中包含着一個先聞到香,再想到這不是雪而是梅花的過程。王安石的《北山》與此相似:“細數落花因坐久,緩尋芳草得歸遲。”詩人“細數落花”,因而坐得久了,又因爲“緩尋芳草”,所以歸得較遲。看似清談閑適的詩句中,其實包含着詩人對因與果的思考。
《梅花》與《北山》都是絶句。我們將會在之後的小節中探討《梅花》詩中的邏輯關係,而在此處主要關注一下王安石(1021—1086)《北山》詩中的“細數落花因坐久,緩尋芳草得歸遲”兩句。與上一小節中看到的例子相似,由於“對仗”的緣故,這兩個詩行的内部邏輯關係都是前半部分爲因,後半部分爲果:
細數落花/因坐久,緩尋芳草/得歸遲。
這裏的“行内邏輯”是顯而易見的。然而在此我們或許可以提出另一個問題:出句與對句之間是否存在某種邏輯關係?儘管“細數落花”和“緩尋芳草”之間看似只是“平行”的關係,“因坐久”和“得歸遲”之間却存在着“前因後果”的邏輯聯係。但是實際上,像這種在“對仗”的兩句之間存在着“前因後果”的“行間邏輯”的例子,在宋詩中並不少見,以下這些可以把出句看作是“因”,對句看作是“果”:
夜來過嶺忽聞雨,/今日滿溪俱是花。——鄭獬《春盡》
江城白酒三杯釅,/野老蒼顔一笑温。——蘇軾《正月二十日與潘郭二生……》
但知家裏俱無恙,/不用書來細作行。——黄庭堅《新喻道中寄元明用觴字韻》
這三組例子是七律的頷聯或頸聯,因此擁有“對仗”的結構。然而這三組例子的“前因後果”的“行間邏輯”,實際上也可以用另外的幾種邏輯關係來闡釋。比如第一組可以被看作是“遞進”關係(因爲有時間和空間的變化),第二組可以被看作是“互補”關係(因爲兩句詩只説了一件事:“野老喝白酒”),第三組可以被看作是“假設”關係(因爲出句是對句的條件從句)——此處涉及了邏輯的叠加效果的問題,這將在之後的小節中予以討論。
相比較而言,“前因後果”的“行間邏輯”大多出現在首聯和尾聯,即非“對仗”的兩句之間:
東風未肯入東門,/走馬還尋去歲村。——蘇軾《正月二十日與潘郭二生……》
中年畏病不舉酒,/孤負東來數百觴。——黄庭堅《新喻道中寄元明》
廟堂無策可平戎,/坐使甘泉照夕烽。——陳與義《傷春》
看插秧栽欲忘返,/杖藜徙倚至黄昏。——洪炎《四月二十三日晚同太沖……》
面如田字非吾相,/莫羡班超封列侯。——吕本中《柳州開元寺夏雨》
郊行已覺侵微暑,/小立桐陰换夾衣。——陸游《初夏行平水道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當明顯的“行間邏輯”存在的時候,“行内邏輯”有時也會同時存在的,例如“中年畏病/不舉酒”,“看插秧栽/欲忘返”都藴含着“前因後果”的邏輯。
簡而言之,當兩句詩屬於明確的“對仗”時,或許作者和讀者往往都會更加關注出句與對句中相互照應的元素,因而容易輕視兩句之間存在的邏輯關係;而當兩句詩没有明確的“對仗”時,作者和讀者自然更加關注兩句詩的連貫性。這也就是説,當“行間邏輯”與“行内邏輯”同時存在時,在硬性規定“對仗”的頷聯與頸聯,“行間邏輯”的優先級要低於“行内邏輯”;在非硬性規定“對仗”的首聯與尾聯,“行間邏輯”的優先級要高於“行内邏輯”。此外,五言句之間的“行間邏輯”往往比七言句之間的更加容易辨别,但五言句内部的“行内邏輯”一般要比七言句内部的難於發掘。爲展現文本的複雜性,在本小節以及之後小節中主要采用七言句舉例説明,且以律詩中的七言句爲主,而得到的結論基本上同樣適用於五言句,以及絶句、排律等其他近體體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