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氣之偏”的美醜

一、出於“氣之偏”的美醜

在歐陽修的現存作品中,最早就美醜這一問題做出系統論述的是《洛陽牡丹記》(《居士外集》卷二二)。這篇文章作於景祐元年(1034年),此年三月,二十八歲的歐陽修結束了西京留守推官任期,度過了任上四年歌詠青春的時光。離開洛陽後不久,他完成了這篇《洛陽牡丹記》。此文在南宋鄭樵《通志·藝文略·種藝》中已有著録,《宋史·藝文志·農家類》著録爲“歐陽修《牡丹譜》一卷”。據此可知,它在當時還被看作是一部獨立的牡丹專著。此文在整體上可分爲三部分:“花品序”、“花釋名”、“風俗記”,以下引用的是“花品序”中的一部分:

夫洛陽於周所有之土,四方入貢,道里均,乃九州之中;在天地崐崘旁薄之間,未必中也。又况天地之和氣,宜遍被四方上下,不宜限其中以自私。

夫中與和者,有常之氣,其推於物也,亦宜爲有常之形,物之常者,不甚美亦不甚惡。及元氣之病也,美惡鬲并而不相和入,故物有極美與極惡者,皆得於氣之偏也。花之鍾其美,與夫癭木擁腫之鍾其惡,醜好雖異,而得分氣之偏病則均。

牡丹又被稱爲“花王”,就像詩句“花開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若狂”(白居易《牡丹芳》)所描繪的那樣,中唐以後出現了世人喜愛牡丹的狂潮。到了宋代,洛陽因牡丹而格外有名,根據《洛陽牡丹記》的記載,對洛陽城的人們來説,提到“花”首先想到的就是牡丹。

在上引内容之前,歐陽修對於崇尚牡丹的風潮爲何會在洛陽流行開來這一問題,引入了“地勢説”的解釋法。即,洛陽位於河南、河東、河内之間,自古以來就得天獨厚。周公旦就曾經置身於此,觀測日出日落、寒暑風雨等吉凶徵兆。可見洛陽正是天地中心,其草木之花也“得中和之氣者多”。

但是,歐陽修實際上對這種“洛陽中心説”持不同意見,他認爲,物之所以有美醜之分,是因存在於萬物根源的“元氣”失去了平衡所致。也就是説,無論是嬌豔欲滴、光華絶倫的花朵,還是枝節横生、枯薧醜陋的樹木,它們都是由於“氣之偏”所引起的,在這一點上並没有差别。接着,他寫道:

洛陽城圓數十里,而諸縣之花莫及城中者,出其境則不可植焉,豈又偏氣之美者獨聚此數十里之地乎?此又天地之大,不可考也已。凡物不常有而爲害乎人者曰災,不常有而徒可怪駭不爲害者曰妖。語曰:“天反時爲災,地反物爲妖。”此亦草木之妖而萬物之一怪也。然比夫癭木擁腫者,竊獨鍾其美而見幸於人焉。

儘管美出於氣之偏,但是氣究竟爲何聚集於洛陽之地,歐陽修對此並没有明確的解釋。寫完這篇記文的大概十年之後,歐陽修又作《洛陽牡丹圖》(《居士集》卷二)一詩,但也僅僅停留在“洛陽地脈花最宜,牡丹尤爲天下奇”的吟詠上。嘉祐八年(1063年)又有一篇《書荔枝譜後》(《居士外集》卷二三),其中雖説“而其醜好精麤、壽夭多少,皆有常分”,也只是把决定事物之美醜的主宰稱爲“神”,並没有針對此問題進行更深入的探究。就本文所考察的對象來看,更需要注意之處與其説是“美麗的牡丹”,不如説是與之相對的“癭木擁腫”。這一詞語是來源於《莊子·逍遥遊》文末惠施與莊子的一段對話:

惠子謂莊子曰:“吾有大樹,人謂之樗。其大本擁腫而不中繩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規矩,立之塗,匠者不顧。今子之言,大而無用,衆所同去也。”

莊子曰:“……今子有大樹,患其無用,何不樹之於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仿徨乎無爲其側,逍遥乎寢卧其下。不夭斤斧,物無害者,無所可用,安所困苦哉!”

在此,惠子尖鋭批判莊子的學説,認爲其與“擁腫”、“卷曲”的大樹同樣,是“大而無用”之物。面對這樣的批判,莊子承認“擁腫”、“卷曲”的大樹確實不符合世俗的定則規範(“繩墨”、“規矩”),不是什麽可用之才,但他反駁道,正是因爲超越了世間的價值評判體系,所以反而能够達到那種自由自在、廣闊無邊的理想境界(“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這正是所謂的“無用之用”的思想。歐陽修有意識地利用了莊子這一思想,在《洛陽牡丹記》中把“癭木擁腫”安置在牡丹之美的對立面。實際上,標榜“萬物齊同”的《莊子》已經指出美醜的定義是非絶對化的,也承認了醜惡之物的自身價值。换言之,這是一種把醜的東西引入美的領域的思考方式,類似表述在此書十分常見,試摘録幾例:

故爲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恑憰怪,道通爲一。(《齊物論》)

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麋鹿見之决驟。(《齊物論》)

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爲生,散則爲死。若死生爲徒,吾又何患!故萬物一也,是其所美者爲神奇,其所惡者爲臭腐;臭腐復化爲神奇,神奇復化爲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氣耳。”聖人故貴一。(《知北遊》)

關於第一條,借用福永光司對《莊子(内篇)》的解説:“横生之物與縱生之物,極美之物與極醜之物,這種縱與横、美與醜的分别,其實源於人類對於好惡愛憎的執念妄想,實際在這個世界上,一切的差别與對立都是自然地融合於一體的,横也好,縱也好,美也罷,醜也罷,彼此齊同。本源爲一的不僅僅只是横縱美醜,諸如‘恢恑憰怪’的違背常識、違反規律的怪誕荒謬之物,實際上也‘道通爲一’——在現實世界中本來就是融合同一的。”《莊子》之後,美醜的相對性觀點經過《淮南子》《抱朴子》等道家著作的論述,被進一步闡釋與發揚。故而可以説,把“醜惡之物”引入文學領域,並從中挖掘美的這種意識,其理論基礎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的《莊子》。

歐陽修的《洛陽牡丹記》確實把“癭木擁腫”的大樹放到了美麗嬌豔的牡丹的對立面,並對美醜的相對性作了論述。但是,它其實與《莊子》消弭美與醜對立,進而從醜惡之中找出價值所在——這一激進的觀點有一線之隔。在歐陽修的觀點中,雖説是由於“氣之偏”、氣的不平衡導致美與醜的生發,但是相對於醜(“癭木擁腫”)而言,美(牡丹)到底還是居於高位,這一有關美醜優劣的價值評判標準並没有被改變。此篇《牡丹記》之前,歐陽修在洛陽任上還寫了一篇《伐樹記》(《居士外集》卷一三),其中記録了歐陽修在園丁的勸説下,砍伐了《莊子》認爲“無用之用”的樗,却没有砍伐能够開花結實的杏樹。其中緣由,作者借“客”之口作了如下闡釋:

夫以無用處無用,莊周之貴也。以無用而賊有用,烏能免哉!彼杏之有華實也,以有生之具而庇其根,幸矣。……今樗之臃腫不材,而以壯大害物,其見伐,誠宜爾。

對於《莊子》的“無用之用”思想,歐陽修在此並没有表現出明顯的認同感,至少可以説,寫作此文時,歐陽修有意地誤讀了《莊子》的思想,從而將其矮小化。對於歐陽修而言,如果他在面對美醜價值秩序時曾有一絲波動,那麽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這個波動便産生在他把目光聚焦於《莊子》所否定的“用”之時。正如他在景祐四年(1037)所作的《古瓦硯》詩(《居士外集》卷二)所言:

於物用有宜,不計醜與妍。

綜上所述,可以説,在洛陽任上前後,也即剛剛科舉及第、初入仕途時的歐陽修,就開始從相對性的角度對醜惡事物展開觀察,特别是《洛陽牡丹記》中提到的,以“氣之偏”來理解美醜的思維方式,顯示出了他獨特的美醜觀念。但是這一觀念與《莊子》中激進的“醜惡之美”不同,它並不是從一般常識標準下的醜惡之中去求索積極的意義。從《洛陽牡丹記》的記述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以十分協調的平衡感將美醜並置,且加以巧妙駕馭的歐陽修,他用非常穩健的姿態,在不動摇美的優越地位的同時,也不否定醜本身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