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紹興十年庚申(1140)

宋高宗紹興十年庚申(1140)

吕本中五十七歲。寓居衢州。

作《李丞相挽詞三首》。

李丞相,即李綱,紹興十年正月十五日卒,年五十八。李綱卒於福州,故挽詞作時應稍後。

作《二月七日與群從游陳氏園》詩。

《詩集》卷一八。

由婺州移居信州,作《即事四絶》。

《詩集》卷一八。《即事四絶》其二曰:“匆匆和夢别星樓,擾擾隨緣住信州。”星樓,指星君樓,亦即八詠樓。乾隆《浙江通志》卷四七《古迹·金華府》引萬曆《金華府志》:“八詠樓,在府學西。舊名元陽,太守沈約建,有《八詠詩》。宋至道間,知州馮伉易名‘八詠’。景祐三年(1036),知州林洙重建後,改爲星君樓之玉皇閣,移其扁於八詠門城樓上。”此以星樓代指婺州(今浙江金華)。吕本中赴信州,由婺州出發,故云。時間當在是年二月間。按:信州,屬江南東路,見《宋史·地理志》四。今爲江西上饒市。信州乃吕本中最後寓居地,直至逝世。

六月,作《李尚書挽詞》。

《詩集》卷一八。李尚書,即李彌大,字似矩,蘇州吴縣人,官至刑部尚書。《靖康要録》卷一三六:紹興十年六月庚戌,“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李彌大復顯謨閣直學士致仕。時彌大已卒矣”。

十二月戌子,吕本中復秘閣修撰,再被論罷。

《建炎要録》卷一三八:紹興十年十二月戊子,“吕本中復秘閣修撰,並仍舊提舉江州太平觀”。辛卯,言者奏:“本中阿附趙鼎,無異陪臣。”於是復官之命遂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