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净明法的靈寶法——靈寶法中不見於現存净明法文獻的净明法
與金允中對《太上靈寶净明飛仙度人經法》的個人喜好不同,天台靈寶法的傳承者和整理者似乎對“净明經、法”更有興趣,儘管有時候他們對自己所援用的净明法並不十分了解。實際上,除了因不了解或者誤解而改動乃至改造以外,在他們所援引的净明法中,還有一部分比如《靈寶净明解十傷符》這樣的内容並不見於現存南宋净明法文獻,很可能也與他們的不了解有關。當然,首先需要承認這一現象可能只是文獻闕佚造成的,畢竟現存南宋净明法文獻本身也存在各種文獻學上的問題。但同時,也不排除他們所見到的净明法傳本中添加了一些原本並非净明法的内容(或者是某種法術傳本中收録了被稱作净明法而未必是净明法的内容)。由於本身對净明法的了解有限,他們對所見之本也自然不會有細致的甄别、取舍,但凡有所引據自然都是一例目爲净明法。
對於今日的研究者而言,在面對這樣的文獻現實時,似乎出現困局,既無法根據現存文獻來核證其屬净明法的正當性,也不能够武斷地就認定其爲隨意地附會或者無意地沿襲。考慮到金允中化用《太上靈寶净明飛仙度人經法》的部分,在不了解該書内容或者説不了解净明法的讀者看來,當然是作爲靈寶法來看待。而反過来,靈寶法所引據的並不見於南宋净明法文獻的“净明法”部分,雖然已經融入靈寶法的法術與儀式實踐之中,畢竟明確説明出自净明法,對無論是靈寶法的整理者自己還是他們所期待的讀者而言,自然是當做净明法來看待。那麽,將這部分無法獲得現存净明法文獻支持的内容看作是被靈寶法所接受的净明法,應該是可以成立的。
據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所載,《靈寶净明解十傷符》“出浄明法中,自有二章梵音書、符篆,兹不再述”。所謂“二章梵音書、符篆”很可能是指《靈書》上、下篇。不過,很可惜,該書並没有録出相關文本,因此也無法借此論證該符法確實出自净明法,或者由净明法中衍生而來。而與《靈寶净明解十傷符》符形基本上完全相同的十符也見於《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但只是稱作《解十冤結符》或《解十冤符》,没有出現“靈寶净明”字樣,並且也没有注明出處
。不過,《靈寶領教濟度金書》所收《玄都大獻玉山净供儀》提到“宣《净明解冤十符》十道”
,表明還是將《解十冤結符》或《解十冤符》標記爲“净明”的。此外,《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雖然没有單獨收録《靈寶净明解十傷符》或者《解十冤結符》,但其《齊同慈愛品》中却收録了數十種與解釋冤結相關的追、度、解符。儘管摻雜了來自其他法術的相關符法(“紫書法”),但也注明這些符的出處包括了“净明法”
。經與前舉《靈寶净明解十傷符》比較,可知其中的《解三世冤債真符》《解邪妖拘執冤結真符》《解獄死真符》《度塚訟死魂真符》可能來自所謂的“净明法”(參見表7),而其他符形比較接近的如《度水溺死魂真符》《度中藥毒身亡魂真符》則可能來自“紫書法”(詳後)。
與《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所收符法形態近似的還有《靈寶玉鑑》。二者均未收《死胎符》或者《産死符》,而是分開母存子亡、母亡子存等情况收録了數種符(詳後)。《靈寶玉鑑》所收《度殺傷死魂符》符形與《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所收一致,而與《靈寶净明解十傷符》的《解殺傷符》完全不同,反而是二者所收《召亡魂解釋咒詛和釋上昇符》或《和釋咒詛上昇符》除去符形中增加的“釋對”二字外,與《靈寶净明解十傷符》的《解殺傷符》一致。此外,《靈寶玉鑑》所收《救療軍陣死亡之衆符》與該書所收《救療藥死符》大體相同,顯然存在錯誤,並且就符形而言,該符實際上應是《靈寶净明解十傷符》的《解殺傷符》(參見表7)。這樣的文本混亂當然可以認爲只是輾轉傳抄所致,但從符法來源來看,似乎應與《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所依據的法本不僅只有“净明法”,還包括“紫書法”有關。就此而言,很難説,究竟是殘缺的《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或者混亂的《靈寶玉鑑》的相關部分在先,還是比較“整潔”的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及《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在先。但至少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似乎不太可能是根據《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而轉録《靈寶净明解十傷符》的。也就是説,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説净明法中有《靈寶净明解十傷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印證,從而可以認爲並非完全屬於孤證,也就是説不排除確實是從净明法的某個傳本中選録的。
而所謂“紫書法”似乎應指《靈寶領教濟度金書》所記載的“靈寶大法紫英靈書攝召法”。儘管後者只是收録了追魂壇、幡以及神虎、玉女等符,並未收録相關的亡魂符(所收《治勞瘵斷尸疰真符》是用於解除的),但是除七道玉女符涉及所掌管的亡魂傷亡類型外,“追魂壇”部分也提到“追攝到一切孤魂、横死、傷亡等魂”。從《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所收諸符來看,《解自縊死魂真符》、《度水溺死魂真符》、《度復連蠱疰亡魂真符》、《度中藥毒身亡魂真符》、《追冤結不解符》、《解仇讎執對幽魂符》、《追累劫相纏幽魂符》、《追奴婢横夭惡死符》、《追漂沉大海魂魄符》、《追被繫諸獄未解脱魂符》、《追末學道淺未成亡魂符》、《追僧道師尼魂符》、《追諸産亡死魂符》(《追母喪子存符》《追母存子喪符》《追子母俱亡符》《追未産子母俱亡符》)、《追犯王法死亡魂符》(符闕)、《追諸被廟食攝喪横亡幽魂符》、《追諸被虎狼蛇虺毒蟲所害亡魂符》、《追因水火喪身亡魂符》、《追諸爲官在仕路身亡之魂符》、《追諸軍闘亡之魂符》、《追諸凍餓流離散家亡魂符》、《追盗賊被害身亡幽魂符》等,在名目上與《靈寶領教濟度金書》所收《靈寶召二十四類傷亡符》基本一致,符形也基本相同。這些符既不見於《靈寶净明解十傷符》,則應該原屬於“紫書法”,相應地,也就可以推測所謂《靈寶召二十四類傷亡符》可能原本就是“靈寶大法紫英靈書攝召法”中的攝召亡魂符,只是《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作爲追攝用符另行分類收録了
。從《靈寶召二十四類傷亡符》一方面雖有《度傷殺死魂真符》但闕符,《追咒詛身死傷亡符》與《召亡魂解釋咒詛和釋上昇符》在名義與符形上均不相同,以及同時設置有《追横死傷亡符》與《追廟攝横死傷亡符》而僅存《追攝横死傷亡符》(與《追諸被廟食攝喪横亡幽魂符》符形基本一致);另一方面出現《追冤對而死傷亡符》與《追冤仇執對傷亡符》以及《追火焚蕩傷亡符》《追水溺傷亡符》與《追水火漂蕩傷亡符》的重複設置(《追懷孕俱亡符》與《追未産母子俱亡符》似乎也存在重複的問題,但也不排除原本即存在分别設置的合理性)來看,即便出自“紫書法”,也可以肯定並非“紫書法”原貌。實際上,就《追水溺傷亡符》《追伏連古疰死亡符》《追中毒藥死傷亡符》與《靈寶净明解十傷符》中相應符形的近似關係來看,還很可能受到了《靈寶净明解十傷符》的影響。
需要指出的是,《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及《靈寶玉鑑》將“紫書法”與“净明法”的諸符混編在一起,給人造成的印象是,這似乎表明所謂的《靈寶净明解十傷符》與《靈寶召二十四類傷亡符》應該是同一類型符法的不同發展形態。不過,儘管如前所述,《靈寶净明解十傷符》與《靈寶召二十四類傷亡符》存在相互影響的可能,並且《靈寶召二十四類傷亡符》的符咒中有時候也確實出現“解釋”、“罷對”之類的表達,但是《靈寶召二十四類傷亡符》(以及《九天普度院攝召三十六類傷亡》)都很明確是運用於攝召儀節,而《靈寶净明解十傷符》則是運用於完成攝召亡魂以後所進行的救治或者解釋儀節,因而不應視爲同一類符法。换句話説,《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及《靈寶玉鑑》的整理者大概並不太明白他們所引據的“净明法”與“紫書法”雖然都是用於幽科,並且都涉及傷亡的種類,但其實是不應或者説不能簡單地作爲一種符法混編在一起的。實際上,《上清靈寶濟度大成金書》等明清時代的科儀書及科儀抄本,基本上都没有延續《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及《靈寶玉鑑》的混編作法,而是單獨運用《十傷符》《解十傷符》或者《玉陽净明解十傷符》《靈寶净明解十傷符》等,並且其符形也基本上均與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靈寶領教濟度金書》所收保持一致。
表7 《靈寶净明解十傷符》
(續表)
(續表)
除《靈寶净明解十傷符》外,注明出自“净明法”或者明確標明“净明”而不見於現存南宋净明法文獻的,還有“辨制十魔”之法中的部分内容。按《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闢有《十魔境化品》,收録十魔及制御方法,相同的内容也見於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的《制魔伏神門》,並且二者文字也基本相同,有一些細微但重要的差異,表明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或許並不是從《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直接襲取,而可能另外存在一共同的來源文本。
在這制十魔之法中,制鬼魔、陽魔、病魔、境魔之法等四種與净明有關。其中,制鬼魔、病魔兩法都提到誦净明《靈書》,並且還須分别運用《净明法主印》與《净明延生符》,從此内容來看,雖然没有注明“出净明法”,但應與净明法有關。就此兩法而言,《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與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的主要文字差異在於前者爲“誦净明《靈書》二徧”,後者爲“誦净明《靈書》二篇”;以及前者爲“净明延生二符”,後者爲“净明延生一符”。如前所述,《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的整理者似乎並不明白“净明《靈書》二篇”是指净明《靈書》上、下二篇(品),因而將“篇”改作“徧”,以爲是將單獨一篇净明《靈書》念誦兩徧。而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作“篇”則不誤。
《净明延生符》按照記述方式來看,如果只有一符則没有必要標明,似乎應是以《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的“二符”爲正確,而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的“一符”則應是傳寫之錯訛。從現存南宋净明法文獻來看,《靈寶净明院諸師密誥》中抄存的治顛邪瘟癆時所用符中有“保長生”字樣(參見表8),雖然與“疾病”、“延生”有關,但並没有説是《净明延生符》,並且只有一符。《太上靈寶净明秘法篇》中見有《救治百病符》
,雖與“疾病”有關且有兩符,但也並不名爲《净明延生符》。《靈寶净明新修九老神印伏魔秘法》中見有每日服錬所用《上元解穢黄庭真符》及《上元延生守一真符》各一符
,從延生之名及伏魔之功能來看,似乎應以這二符爲所謂的“净明延生二符”。
表8 治病符與延生符
與此類似,從制境魔法的“誦净明寶經一過,佩《上清九老伏魔印》”來看,無論“净明寶經”是否指“净明經、法”中的“經”即《太上靈寶净明洞神上品經》,《上清九老伏魔印》應當可以認定就是《靈寶净明新修九老神印伏魔秘法》所見《伏魔神印》(印文爲“上清九老帝君廻尸起死治病伏魔糾察三界鬼神皈正法事”)
。
制陽魔之法比較特殊,其方法中並没有如上述三種那樣提到净明法的經、印、符等項,《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也没有注明“出净明法”,但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却在該段文字的最後用小字注標明“在净明法中”。從該法的幾個内容來看,“八景冥合炁入玄玄八字”不見於《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但見於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本卷
;“旋斗歷箕罡訣”見於二書另卷
;“五方制魔玉文”見於《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本卷及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另卷(“五天大魔制邪玉文”)
;“五方制魔咒”不見於二書,但二書本卷均收録有“五方消魔王咒”
,鑒於其他幾種魔的制御方法中並未運用“五方消魔王咒”,所謂“五方制魔咒”應當就是“五方消魔王咒”。既然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已經收録了相應地符、咒、訣,那麽,所謂“在净明法中”的小字注似乎就顯得無所着落了。那麽,在承認某種净明法傳本中確實記録有相關制魔之法的可能性之外,或許只能理解爲王契真《上清靈寶大法》的整理者認爲制陽魔法應該是净明法。實際上,即便是上述三種制魔法,雖然使用了净明法的經、印、符等,但在現存南宋净明法文獻中却也見不到運用相應内容的制魔法術,那麽在不否認存在净明法本身相關文獻亡佚的可能的前提下,認爲它們是借用净明法的部分内容而獲得“净明法”之名義,實際應爲重新組合創造的靈寶法,或許更爲合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