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盡善盡美”是孔子評價文藝作品的重要標準。“盡美”是對藝術的審美評價與要求;“盡善”是在思想上符合道德倫理觀念。因此,中國古典文學的作品解讀模式充滿了政治倫理色彩。實際上,在以孔子爲代表的先秦儒家文藝論中,“美”與“善”雖然被明確區分,但只有實現二者的内在統一,纔能到達儒家所倡導的理想境界。也就是説,“美”中若無“善”,那就不能成爲真正意義上的美,儒家所强調的正是“美”的社會性、倫理性價值。①
另一方面,“醜”,或者説“惡”,作爲“美”與“善”的對立概念,起初是想唤起人們生理本能的厭惡感,即“對人類生命力的否定,甚至對其産生損害、削弱與消耗”,是基於“人們對於象徵它的實物或姿態所産生的本能的厭惡感”所形成的一種意義範疇,也是對“美的規範”的悖離。②“醜”也派生出了很多複合概念,它們由同樣帶有否定意義的兩個單音節詞組合而成,如“醜惡”、“醜怪”、“醜陋”、“奇醜”、“邪醜”等;或者是通過對立概念的結合,組成“美醜”、“好醜”、“妍醜”等詞語。把“醜”看作一種“反向價值”,把“美”與“醜”截然區分,這種意識在中國古典文學中非常普遍,與西歐的古典美學理論似乎也如出一轍。
然而,到了西歐近代的巴洛克主義、寫實主義和自然主義時期,“醜”逐漸進入藝術領域,美學中出現了一種新的思考方式,即從積極角度評價“醜”所藴含的藝術價值。③同樣的,在中國古典文學的世界中,關於美醜相對的思考也在徐徐推進,不僅醜(惡)的題材被吟詠入詩,詩人從醜(惡)之中發現“美”的意識也愈發强烈。關於這一點,松本肇所著《唐宋的文學》一書,對中唐時期韓愈(768—824,字退之)作品中的“醜惡之美”進行了探討。他説道:
到了中唐,詩人逐漸把目光轉向此前從未入詩的題材上。其中,從日常生活中尋求題材的傾向尤爲顯著,而韓愈恰恰關注到了日常生活中醜惡的部分。④
恰如松本氏書中所引,從“醜惡之美”的角度分析韓愈作品,晚清的劉熙載便已經予以關注,他在《藝概》卷二《詩概》中明確提出“昌黎詩往往以醜爲美”的觀點⑤。松本氏再次提出對韓愈詩“醜惡之美”的看法,並不具有新意。不過,他在論述了韓愈之後,又提到了王禹偁(954—1001)、梅堯臣(1002—1060,字聖俞)的作品,並進一步考察了“從醜惡之中發現美”這一傾向在宋代的繼承與發展。他指出“即使是像韓愈一樣以醜惡的題材入詩,到了宋代,以醜本身作爲欣賞對象的傾向在逐漸减弱”。這一觀點非常重要也具有啓發性,但仍有待商榷。
首先,把韓愈的態度歸爲“將醜惡的東西本身作爲美的欣賞對象”,這一説法多少有些模糊不清或者定義不明。而且關於宋人的“醜惡之美”的具體表現,似當有繼續深入探討的餘地。
其次,梅堯臣的部分詩作,如《師厚云蝨古未有詩邀予賦之》《捫蝨得蚤》《孫曼叔暮行汴上見鶻撃蝙蝠以去語於予》《八月九日晨興如廁有鴉啄蛆》等,只看標題就能明顯感受到,很多瑣碎又“醜惡”的題材被吟詠入詩。若從以往的觀念出發,這些是無法稱之爲“詩歌語言”的,然而在梅詩中却不乏其例。這個意義上,梅堯臣的確是一個關注“日常生活的醜惡部分”,並善於用作品表現它們的詩人,可以説,他在唐宋“醜惡之美”的譜系中佔據重要的位置。⑥那麽,作爲梅堯臣的詩友,且被人們尊稱爲宋代詩文革新盟主的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其“美醜”觀念又是如何呢?
基於這樣的問題意識,本文圍繞從韓愈到北宋詩人對於“醜惡之美”的接受問題進行探討,並以歐陽修的美醜意識(審美觀)作爲焦點展開考察。